浦江路地下停车场工程BOT招标公告

浦江路地下停车场工程BOT招标公告

x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14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浦江路地下停车场工程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哈发改审批[2013]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城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拟通过社会融资进行项目建设,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的项目(BOT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浦江路地下停车场工程BOT项目
2.2建设地点:南岗区浦江路道路红线内,东起红旗大街、西至香山路
2.3招标范围: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
2.4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2860㎡。总建筑面积2159㎡,设计停车泊位221个,共设三层泊车位(局部二层)。
2.5项目建设期:2014年7月18日开工,2015年12月31日竣工,共532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
3.投标申请人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必须是依法成立且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1.2本项目中的停车设备为平面移动类,投标申请人须为停车设备生产商,应具有质量监督部门核发的停车设备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1.3投标申请人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具有类似地下停车场工程施工业绩,提供经备案的合同或经备案的中标通知书。
3.2联合体的牵头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3.3联合体的牵头人银行资信必须良好。
3.4联合体牵头人的开户银行开具的不少于4000万人民币资金证明。
3.5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7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及《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串通投标行为认定处理办法》哈建
发〔2011〕61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8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应为投资人。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06月19日至2014年0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在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16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0451- ********)。
4.2报名时须携带:
4.2.1联合体协议原件;
4.2.2联合体牵头人的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及资金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3联合体各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4生产商特种设备制造、安装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2.5施工方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哈尔滨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应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外进队伍进入建筑市场手续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其他
6.1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6.2施工方须携带企业锁进行市级电子平台录入,以便核对企业报名信息(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报名)。
6.3施工方在黑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信用评价中评价为不合格的或者没有参加信用评价的,禁止投标。
7.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城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新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哈市道里区民安街118号
邮 编: 150076
联 系 人: 李海威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xgnyx@163.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黑龙江新概念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