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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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名称: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2-01-07 09:07:00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2-01-10 09:04:54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2-01-12 09:05:04 | ||
竞争性谈判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竞争性谈判标包: | *******cc74ea34e69315fc5ca96210);">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 ||||||||||||||||||||||||||||||||||||||||||||||||||||||||||||||||||||||||||||||||||||||||||||||||||||||||||||||||||||||||||||||||||||||||||||||||||||||||||||||||||||||||||||||||||||||||||||||||||||||||||||||||||||||||||||||||||||||||||||||||||||||||||||||||||||||||||||||||||||||||||||||||||||||||||||||||||||||||||||||||||||||||||||||||||||||||||||||||||||||||||||||||||||||||||||||||||||||||||||||||||||||||||||||||||||||||||||||||||||||||||||||||||||||||||||||||||||||||||||||||||||||||||||||||||||||||||||||||||||||||||||||||||||||||||||||||||||||||||||||||||||||||||||||||||||||||||||||||||||||||||||||||||||||||||||||||||||||||||||||||||||||||||||||||||||||||||||||||||||||||||||||||||||||||||||||||||||||||||||||||||||||||||||||||||||||||||||||||||||||||||||||||||||||||||||||||||||||||||||||||||||||||||||||||||||||||||||||||||||||||||||||||||||||||||||||||||||||||||||||||||||||||||||||||||||||||||||||||||||||||||||||||||||||||||||||||||||||||||||||||||||||||||||||||||||||||||||||||||||||
标包内容说明: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无】 2022 年 01 月7 日 目 录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2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1. 总则....................................................................... 4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2. 竞争性谈判文件............................................................. 4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3. 应答文件................................................................... 4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4. 应答....................................................................... 5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5. 谈判小组................................................................... 5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6. 谈判程序................................................................... 5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7. 采购结果确定............................................................... 6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8. 合同签订................................................................... 6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9. 采购代理服务费............................................................. 6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10. 纪律和监督................................................................. 6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三章 评审办法............................................................... 8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评审办法前附表................................................................. 8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1. 评审标准................................................................... 9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2. 评审程序................................................................... 9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10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10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10 *******&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第七章 其他.................................................................. 14 ********7">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玉溪新平分公司2022-2024年食堂承包服务采购的需求】项目(项目编号:【YNCGXQ********007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无】。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评审办法、商务规范书需增加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本项目为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采购范围为新平分公司员工食堂早餐、中餐、晚餐服务,两年的服务费预估为43.2万元。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采购的产品服务内容、技术规格或标准、规模数量、交货期或服务期限等]:新平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食堂每天每餐就餐人数不超过40人,其中:早餐约为20人,中餐约为36人,晚餐约为36人。服务期限2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5】元人民币/计算方法,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5">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范围。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 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无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2年01月10 日至01月12日,正常上班期间每天上午( 北京时间08:00 至11:30 ),下午(北京时间14:30至18:00)。 3.2 获取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新平大道22号五楼综支中心办公室。 3.3 获取方式:(1)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 (2)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2年01月13日 10:30时, 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路27号电信枢纽楼11楼会议室。 4.2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2年 01月13日 10:30时, 云南省玉溪市秀山路27号电信枢纽楼11楼会议室。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无 地 址: 云南玉溪市秀山路27号 地 址:无 邮 编: 653499 邮 编:无 联 系 人: 张峻丹 联 系 人:无 电 话:133*****331 电 话:无 电子邮件:133*****331@189.cn 电子邮件:无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平支行 开户银行:无 采购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盖章)】 【采购代理机构:无】 年月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6">1. 总则 ********8">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分包(标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8">1.2谈判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费用。 ********7">1.3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0">2. 竞争性谈判文件 ********9">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文件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竞争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4">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部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6">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8">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3">4.1应答文件的递交 ********9">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或者“竞争性谈判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4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对两家供应商继续组织谈判,或与一家供应商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具体处理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7">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前保密。 6.1初步审查 谈判小组对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应答程度进行审查,记录有关情况,并拟定谈判策略,提出谈判问题。 6.2正式谈判 6.2.1第一轮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分别与每个供应商就技术、报价组成和合同条款等进行充分的谈判,确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是否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2.3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和澄清,对要求补正的必要材料等事项做出回复,但应给予供应商必要的答复时间。 6.3谈判文件修改 6.3.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提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书面修改意见,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意见应由谈判小组签字确认,并经采购人同意。 6.3.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应答文件,并由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6.4最终报价 6.4.1谈判小组应在谈判结束后,邀请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谈判小组按照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后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6.4.2最终报价唱价 采购人将对最终报价进行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4.3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6.5确定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情况编写谈判总结报告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谈判总结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成交,也可以重新竞争性谈判。 7.1.2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0.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初步评审 2.1.1谈判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初步评审规定的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1) 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 应答文件未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 最终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竞争性谈判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 供应商有串通谈判、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 不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 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谈判小组发现供应商的综合报价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或者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认为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文件。 2.1.4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谈判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谈判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报价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谈判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偏差进行补正。谈判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谈判小组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 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食堂承包合同 (新平分公司) 合同签订地:[中国电信新平分公司] 甲方(委托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址:[玉溪市秀山路27号] 负责人:孙荣清 乙方: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力求引进技术,创新管理,服务员工。现将委托事项确立以下合同条款,以资甲、乙双方共同恪守并执行。 一、服务范围及要求: 1、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新平分公司食堂餐饮服务比选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二、服务概述 2.1服务的目标:[ 食堂餐饮服务 ] 2.2服务的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24]个月。 2.3服务人员及服务要求: 2.3.1乙方服务人员是指受乙方指派从事本合同项下服务具体工作的乙方相关人员。乙方服务团队的服务人员名单见本合同附件,如乙方服务人员变动,变动人员必须有相关卫生许可证。当甲方认为乙方服务人员不能满足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甲方有权书面要求乙方更换和调整,乙方接到甲方的书面要求后应及时予以更换和调整。 2.3.2服务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服务按[季度]实施考核,考核标准及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三、服务内容 3.1食堂类型:[食堂餐饮服务员工食堂餐饮服务的经营承包,可对外经营。] 3.2 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 3.2.1服务项目:食堂服务; 3.2.2具体服务项目及服务标准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服务项目、内容及标准的变动必须由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书面形式确认。 3.3 配置人员:乙方就本合同项下服务的人员配置,采用下列第[ 1 ]种方式。 (1)人员不少于[2]人,食堂必需配置的各类人员种类及数量、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范书》。 四、费用与支付: 4.1、本合同费用总额: 两年价格(大写):;(小写):¥ .00元。 以上费用均为含税价,具体费用构成及计算方式见附件一[价格清单]。最终的费用以根据员工就餐人数按月据实结算。 4.2合同价款调整: 1)由于自然环境、国家政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物价波动,甲乙双方可按照约定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无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涨价。 4.3 本合同项下费用总额已包括甲方就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食堂服务的费用。 (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约定工作而购买工具、材料等费用。 (3)甲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食堂服务而应支付的其他全部费用和税费。 (4)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任何其他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等) 五、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无偿提供乙方使用经营场地、厨房餐具、厨房设备;并根据实际情况更新升级厨房设备。厨房设备更新升级后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修理费由乙方承担。 5.2 甲方无偿提供食堂桌餐及餐具。甲方在乙方使用前,对食堂及所承包场地的设施、设备、餐具进行盘点后交付乙方使用。乙方需爱护厨房设备,管理好厨房设施,合理使用。使用过程中产生修理费由乙方承担。 5.3 乙方须对甲方员工就餐、公司接待用餐进行优惠,员工就餐优惠幅度根据采购报价结果执行,公司接待用餐优惠幅度低于市场价(以上费用含税费)。 5.4 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停止承包和随意增加收费项目。厨房及餐厅范围内水、电、燃料、燃气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按照公司核定的标准按月支付在职员工伙食补助;由乙方提供国家税务机关认可的符合国家规定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承担)甲方发起报账,现金到账后由甲方提供员工名单给乙方,乙方按双方采购优惠结果给员工消费。 5.5 甲方如有工作餐、会议就餐、桌餐等接待需求,须提前告知乙方就餐人数,失误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类资料,如就餐人员资料等,乙方应在服务期届满时将原件、复印件全部退回。次月甲方应及时向乙方结算就餐费用;桌餐次月按实际接待用餐产生的餐费结算上月费用。所有费用结算均需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税务发票。 5.6乙方负责无偿提供其承包范围内的服务及清洁卫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行政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综合治理、监督等,特别要禁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一但发生类似事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饭菜质量、数量、卫生等要求,甲方有权要求进行适当赔偿或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上安全事故,所有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食堂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5.7 甲方有权制订食堂管理的监督考核制度,监督检查乙方的服务,按[季度]分别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并终止本合同。 5.8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食堂承包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由甲方开据履约保证金收据给乙方。甲方每季度对食堂服务进行一次考评,公布考评结果。 5.9甲方每季度将进行满意度考核,第一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整改,第二次考核得分仍低于60分的,甲方将扣罚履约保证金的20%,第三次考核仍低于60分的,甲方将扣罚履约保证金的20%,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元)时,乙方应于3日内补足扣除后的履约保证金。 5.10同时核实实际服务人数,检查是否存在缺员现象,如缺员是否有备案,是否按时(1周内)补员。 5.11餐具(碗、筷、碟)需建立台帐,专人负责,确保餐具保有量达到100%,每月完好率需达到 90 %,餐具超过规定的破损率,甲方有权在承包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再购置相同餐具的相应费用。 5.12甲方凭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甲方以[银行转账](银行转账、电汇、支票等方式)方式支付伙食补助费、桌餐费到乙方的如下银行账户;乙方账户如有变动,须提前30天向甲方提交书面证明,否则,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5.13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新兴支行 ] 银行地址:[ 玉溪市新兴路205号 ] 户名:[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 账号:[ 2517026109022108635 ] 纳税人识别号:[ 915304007604317430 ] 地址:[ 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27号 ] 电话:[ 2073057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银行地址:[]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在本合同签订时及履行过程中,乙方应持续具备履行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全部主体资格、业务资质,并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将该等证明文件原件交甲方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甲方留存。否则,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2乙方应当制订并于本合同签订后60日内向甲方提交包含但不限于服务的服务制度和年度食堂服务计划。其中年度服务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架构、人员薪酬标准、人事管理制度、管理目标、培训计划内容等。 6.3乙方应当遵照国家、地方服务收费规定,按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或变相加价,并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及清单。提供员工食堂服务的,按甲方要求提供食品及辅料、耗材的进货明细、收支明细,接受监督。 6.4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60日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各项服务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提交甲方核定。在各服务点做到各项制度、服务人员等信息向甲方公开,并有义务督促服务人员遵照执行并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指导。 6.5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可将部分服务项目转委托给具备相关专业资质的机构实施,但乙方应对项目质量及进度、安全生产责任向甲方负责。乙方选聘各类专业服务机构时,甲方有权全程参与和监督,最终选定的专业服务机构须首先经甲方批准确认。 6.6乙方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服务期限届满且双方不再续签合同的,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食堂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并移交委托管理食堂的公共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由甲方指派专业审计机构对委托管理食堂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6.7对服务食堂内的相关设施及各类设备,乙方不得毁损、破坏、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委托服务食堂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应当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6.8 对于员工食堂等需取得相应资质的场所,乙方负责代理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并在服务期限内持续获得许可;乙方指派的服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 6.9 乙方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从事服务工作的服务人员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或劳务派遣关系,依法进行用工管理、及时制定相应劳动规章制度,依照相关法规为外包从业人员支付薪酬,且不得随意压低外包人员工资和欠缴各类社会保险。乙方员工发生的工伤事故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6.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人员的清单及薪酬信息。服务人员发生变动的,乙方应及时补充相应人员,并向甲方报备人员清单,由于服务人员变动或缺岗发生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人员从事服务过程中,由于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6.11 乙方必须确保服务人员具备所从事岗位的相关技能,服务人员上岗前,除需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外。 七、保密 7.1 乙方对本合同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或获取的与甲方及其关联公司、服务所涉食堂的相关资料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全部食堂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以及乙方依据本合同编制的各种文件(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提供,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仅可为本合同及具体合同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员工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员工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7.2 乙方应当建立保密机制、制定保密制度、采取保密措施,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7.3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7.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获悉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持续有效。 八、违约责任 8.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服务费总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服务费总额的[10]%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8.3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责任。 8.4因乙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甲方因此而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8.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或单方发包的分项业务,食堂承包方乙方不得转包给第3方经营。如乙方违反以上规定,甲方有权收回并直接另行委托或发包,并扣除乙方1仟元食堂承包押金。 九、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 2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玉溪]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玉溪]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甲方所在地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不可抗力及免责 10.1如由于战争、骚乱、恐怖主义、自然灾害、国家法律法规或规章变动,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有关义务时,受影响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于该等情形发生后[3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一方或双方应当继续履行合同。如因此导致合同不能或者没有必要继续履行的,本合同可由甲方解除。 10.2如政府管理部门提出要求的,甲方将暂停或终止乙方的相应服务,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 1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追溯至合同起始日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肆 ]份,双方各执[ 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任何一方不得自行变更或修改本合同。 11.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1.6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附件一《价格清单》 附件二《技术规范书》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 ]年[ ]月[ ]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1、新平电信分公司员工食堂工作日一天约为92名员工提供丰盛、可口的优质餐饮,早餐约20人、中餐约36人、晚餐约36人。 (1)早餐每天出品卷粉、米线、面条、饺子4个品种,帽子有杂酱、清汤、肠旺、脆皮、猪脚5个品种。其它品种另行定价付费,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 (2)中晚餐每餐菜品2荤2串1素,荤菜为串荤。其他净荤另行定价付费,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汤和咸菜免费。 (3)晚餐保证就餐职工及值班人员、部门安排外来工作人员吃上热菜、热饭。 (4)菜肴出品五天之内基本不雷同。 (5)员工食堂根据需要供应桌餐。桌餐将提供一流的烹饪出品,菜式以滇菜为主体,可根据来宾实际需求进行调整。菜肴的出品讲究色、香、味、具、形,在整体搭配上追求菜肴的艺术性与食用性、营养与美味的完美结合。桌餐使用时应配备服务员不少于2人。服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个人素质和仪表仪容,有优良的服务技能和热情礼貌的服务态度。 2、食堂管理模式 (1)对外经营价菜品价格由食堂管理委员会和食堂承包者商议决定。工作餐的价格不高于20元/餐/人,菜品不低于两荤三素(其中1个为净荤);或者由双方根据就餐菜品的提供进行协商定价,但均不得超过20元/餐/人(含税金)。 (2)桌餐用餐产生的费用按实际产生的费用单独结算,由用餐部门签字确认的用餐菜单(需写明价格),于次月出具普通发票进行结算。 3、延伸服务 (1)根据要求提供重大活动配套服务的餐饮服务; (2)员工食堂每天有一定数量的中式面点或净肉或卤菜或牛肉菜或其它鱼鸡鸭肉等供应,中选单位可根据需求开发特色新品种; (3)中选单位必须按甲方要求代发员工餐费,每月底先垫资发放当月员工餐费,次月出具普通增值税发票与比选方进行结算,需满足金额不少于2万元的垫资能力; 4、厨房设施使用 甲方无偿提供场地、设施、厨房设备。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人为损坏须照价赔偿,如因自然损坏须由乙方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二、标准和要求: 1、餐饮服务的基本要求 (1)就餐环境基本要求赏心悦目。 (2)陈列布置要整齐美观; (3)餐厅及各种用具要清洁卫生; (4)服务人员站立位置要恰当,仪表要端庄,表情要自然,能创造一种和谐亲切的气氛。 2、菜食精致可口 (1)五特性 ①特色性,即菜食必须具有明显的地方特色和餐厅的风格,必须在发扬传统菜食的基础上,推陈出新; ②时间性, 即菜食必须有时令性特点和时代气息,适应人们口味要求的变化; ③针对性,要根据不同的对象安排、制作不同的菜食; ④营养性, 菜食要注意合理的营养成份; ⑤艺术性,菜食的刀工、色泽、造型等要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2)七个要素 ①色-色泽鲜艳,配色恰当; ②香-香气扑鼻,刺激食欲; ③味-口味纯正,味道鲜美; ④形-造型别致,装盘规范; ⑤质-选料讲究,刀工精细; ⑥器-器具配套,锦上添花; ⑦名-取名科学,耐人寻味。 3、卫生达到检测标准 (1)餐饮卫生必须达到有关防疫标准。 (2)餐饮工作人员的卫生按照行业相关标准和要求。 (3)餐饮场所保持干净卫生,无污渍,无水迹。 (4)严格把好食物进口关、储存关、加工关、烹饪关、出菜关,同时严格做好餐具消毒、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 (5)严禁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餐饮服务人员及其素质要求 ※1.人员需求表
2.人员素质要求: ※①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②厨师:员工食堂拟派厨师不少于1人,所有人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 ③服务人员:整个服务团队须接受过专业培训和有相关从业经验,年轻健康端正、富有朝气。服务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有效期内健康证。 4、参选人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合理配备人员,并提供详细的说明。 ※5、要求总人数不少于2人,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能无故减少人员。 四、餐厅管理模式 1、餐饮服务采取整体外包的管理模式,参选人要有菜食原材料的集采及配送渠道。 2、参选人委派管理人员每月向比选人提交餐饮本月工作计划。餐饮管理公司应按照服务提供餐饮、管理费用的发票(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普通发票)。 3、比选人负责对参选人各项规章制度、月工作计划的审核,负责对餐饮设施、运行成本和日常费用的监督管理,负责餐饮出品的成本和价格的核算监督,负责餐饮卫生安全和餐饮人员素质管理,负责收集员工对餐饮质量和服务的意见,提出整改意见。 4、比选人每月将进行满意度考核,第一次考核得分低于60分,进行书面警告并要求参选人必须进行整改,第二次考核得分仍低于60分的,比选人将扣罚履约保证金的20%,第三次考核仍低于60分的,比选人将扣罚履约保证金的20%,同时比选人有权解除承包合同。参选人应于3日内补足扣除后的履约保证金。 5、当日采购的蔬菜当日使用,次日不得使用。 五、原材料购买与管理 1、由参选人垫资购买餐饮服务必需的采购资金,必须对原材料、厨房能源消耗及费用严格进行管理。 2、标人委托参选人购买的餐饮食品原材料等,比选人有监督检查采购价格和抽验原材料品质的权力。 3、材料采购环节中涉及肉类采购的,所采购肉类均具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并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4、配送的蔬菜:必须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是农残达标的新鲜蔬菜。 5调料品需要预包装,标明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各类信息,生产商具有QS认证,产品在保质期内。 6产蛋的禽类需经相关部门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在保质期内。 7、油类须持有该产品当批或近批次盖有第三方认证机构标志的产品检测证明,产品在保质期内。 六、新产品开发 管理人员厨房要重视菜肴的开发和创新,提倡采用绿色有机食材,引进、推出新菜品。要从烹饪原料、烹调工艺等方面调整、创新,本部原则上每季度推出2个以上菜式的创新品种。新菜品价格的确定要提供书面报告,并须比选人签字确认。 七、其他要求 1、比选人无偿提供餐饮服务场地; 2、参选人有义务承担餐饮所有场地和设施设备的常规保养和清洁卫生; 3、本餐饮为营利性经营项目,部分对外经营; 4、比选人对中选人各工作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并进行考核。 第六章 应答文件格式 [本章列举了常用的几个文件格式,具体项目应结合实际情况,参考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模板进行补充] 一、 应答函 二、 廉洁承诺书 三、 报价表 一、应答函 应答函 致: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名称) 公开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1.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2. 我方承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3. 我方在谈判过程中根据谈判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4.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谈判相关的所有信息。 5. 如确定我方成交: (1)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 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争性谈判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 【我方承诺接受《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七章)。本项承诺自本函签署之日起生效,长期有效,不受应答有效期的约束,其效力独立存在,不可撤销。】[具体应用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7.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A1] 二、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2-2024年新平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名称)公开竞争性谈判,为保证谈判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1. 不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2.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谈判或订立攻守同盟; 3.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谈判; 4.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5.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谈判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6.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谈判活动; 7. 不在办公场所、谈判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 8.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9.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应答; 10.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不得对本文件中的条款进行修改,但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A2] 三、 报价表 报价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修改本文件中的条款、增加新的条款。] 编制要求: 1.提供本文件的原件。 2.除本文件允许应答人进行填写的内容以外,应答人不得对本文件进行修改。*******&id=undefined&qsecurityCode=bfe7b42c********2e3306f0cd3b9671">[A3] [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项目,本章节须列明《中国电信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正文及附录的全部内容,具体可参照招标文件模板] 【(版本号V20200722)】 [《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不定期更新,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外部门户(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account/login.do)“公告信息”模块查询并使用最新版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供应商管理,为中国电信汇聚优质供应资源,构建正向激励与负面惩戒相结合的供应商管理体系,遏制供应商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淘汰劣质供应商,净化采购环境,鼓励供应商诚信经营,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电信采购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管理规则。 第二条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是指已经或有可能通过中国电信的采购活动为中国电信提供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然人。合作开发类、合作经营类、代收费类的合作方,不属于本管理规则所指的供应商范围。 第三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包括不良行为信息目录及相关基础管理、处理规则管理、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工作。 第四条 依照本管理规则进行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主要面向在完成不良行为认定并确定处理结果以后,在采购工作中对供应商进行处理的工作。 针对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按照法律法规、采购制度、采购文件进行及时处理,并按本管理规则进行不良行为认定及后续处理;针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发现的供应商违约行为,按照本管理规则和合同约定处理。 依照本管理规则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不替代对合同项下供应商违约及其他法律责任的追究。处理规则或处理结果与合同约定有冲突的,以合同约定为准。 如遇特殊情形,中国电信经分析研究、决策审批后,可对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做出相应调整。 第五条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遵循合法合规、“公开、公平、公正”以及严肃认真、维护采供双方合法权益、保障中国电信的生产供应、维护中国电信企业整体利益的原则。 第六条 本管理规则适用于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湾地区)组织开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 第七条 中国电信机构或部门在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中的职责分工,由中国电信内部规定。 第八条 中国电信纪检监察机构对信访反映或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定期(或不定期)向采购部门反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中涉及采购部门相关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第九条本管理规则所称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指供应商发生的列入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见附表1)的行为或事件(以下统称为“不良行为”)。 第十条各类不良行为的基本事实性标准由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明确。原则上不良行为认定的信息、线索,来源于中国电信收悉的有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通知、公告,及在中国电信企业内部相关工作中发现的情况。 第十一条 电信集团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及分级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第十二条处理对象是指由于供应商不良行为、按本管理规则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 第十三条处理对象分为两类: 1.供应商及其所有产品品类; 2.供应商及其部分产品品类。 对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适用于该供应商下属的各非法人分支机构,对非法人供应商的处理结果不向上追溯适用。产品分类口径以电信集团公司管理的评估产品目录为准,但电信集团公司有权对这一产品分类口径、管理方式等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处理一般针对不良行为涉及的产品品类(以下统称“涉事产品品类”)。 当根据不良行为性质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时或者无法确定涉事产品品类时,处理针对所有产品品类。需要对供应商整体处理的不良行为主要包括:单位行贿罪、有行贿或提供不正当利益行为、合同诈骗罪、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经营、“涉及围绕企业经商、靠企吃企、关联交易、违规经商办企业、内外勾结等违规违纪事项”等,具体以附表2为准。 第十五条针对不良行为主体及涉事产品品类的认定,有以下规则: 1.当同一项业务涉及联合体各方或原厂商及其代理商等多个有关联的主体时,将不良行为的主要责任方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确实无法区分责任主次时,将各责任方均认定为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如果由供应商确定的分销商发生与分销产品直接相关的不良行为,则认定分销商和供应商均发生不良行为。 2.当不良行为涉及的具体产品是与该供应商主要产品配合使用的配件、辅助材料或服务时,原则上认定相关主要产品品类为不良行为涉事产品品类。 第十六条各产品品类划分为充分竞争和非充分竞争两个采购领域。原则上根据两个领域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处理规则。 第十七条采购领域划分实行电信集团公司和电信省公司两级管理。 1.针对集团级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针对省内采购涉及的产品品类,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实施部门确定所属采购领域,由电信省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汇总发布划分结果。 2.划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并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进行对外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中国电信还可将划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3.原则上划分结果按年度发布,划分依据情况有重要变动、特殊情况的,以及有必要对划分结果补充或补正的,及时补充更正发布。发布次日开始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 4.未发布采购领域的产品,根据参与采购竞争的供应商数量进行确定,竞争方数量不超过5家的,确定为非充分竞争领域,否则确定为充分竞争领域。 第十八条中国电信有权对供应商发生的每一例不良行为采取处理措施、明确处理结果。 第十九条禁限期是处理结果有效时间范围。 禁限期一般从处理结果发布之次日起算,不同的不良行为类目可设置不同长度的禁限期。部分不良行为结合其终止确认条件设置禁限期。 法律法规和/或有关管理监督机构另有规定或要求的,以及其他另有规定的,时间有效性以相关规定、要求为准。 第二十条处理结果的适用范围。 根据不良行为的性质、涉及采购业务范围、影响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详见附表2)。处理范围为“全集团”的,在中国电信全集团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处理范围为“本省公司”的,在本省采购工作范围执行相应处理结果。 第二十一条针对不良行为可采取的处理措施主要有以下类型: 1.禁止采购:指取消处理对象禁限期内参与竞争性采购资格,其中竞争性采购包括招标、比选、询价、竞争性谈判等采购方式。 2.限制采购:禁限期内处理对象参与竞争性采购时,扣减其采购评审的综合得分(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核增其评审价)。 3.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执行份额:指取消、调减或暂停执行当期处理对象涉及的集中采购项目的未执行份额。此类处理措施为一次性执行措施,一般以禁限期开始日作为基准时间以确定当期的未执行份额情况。因暂停执行份额造成集中采购份额不能完全执行的,供应商的相关风险和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此类措施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也不影响已经签订的一事一议合同的执行。 4.降级:下调处理对象的供应商分级。此类措施在每例行为处理结果确定后对当前分级结果执行一次调整,并可作为后续重新分级的依据。 5.约谈:指由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牵头组织约见相关供应商,通过当面沟通对其进行提醒、警示、督促改进等。 第二十二条 具体规则 各类不良行为所对应的具体处理规则明细,包括具体禁限期、处理措施(含限制采购措施的采购评审具体扣分值、调减份额措施的具体调减比例)等详见附表2。 第二十三条 建立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实现对不良行为认定信息、处理结果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的清单式管理。 第二十四条实施不良行为信息台账分层管理。台账分为集团和省公司两个层级。涉及中国电信集团级采购业务以及其他需要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处理供应商的不良行为,信息记入集团级台账,由电信集团公司统一负责记账,在全集团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其他不良行为,信息记入相关电信省级公司台账,由电信省级公司负责记账,在本省级公司范围的采购工作中执行处理结果。中国电信可将集团级和省级公司台账信息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共享。 第二十五条不良行为管理的工作流程涉及不良行为认定及信息提报、处理结果确定、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处理结果应用等环节。该工作流程独立于采购过程,不受具体项目采购进程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认定结果信息中体现的发生不良行为的供应商或产品品类等信息不够准确或不够全面,但不影响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的,中国电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可结合认定信息其他内容和所掌握的确凿证据进行调整、补充,准确全面确定处理对象。 第二十七条关于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环节的主要规定如下: 1.完成台账记录的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将在中国电信全集团范围发布、共享相关信息。中国电信有权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对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进行对外公告。电信集团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有权根据管理监督机构的要求或有关工作需要,在遵守国家和公司保密工作制度的前提下,与中国电信之外的单位共享供应商不良行为主要情况及处理结果信息。 中国电信还可将处理结果信息以点对点站内信(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向供应商在该网站上的账户发送)方式通知供应商。 2.如有中国电信认为不宜直接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开相关信息等特殊情况的,中国电信有权视具体情况确定对外公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认定及处理结果不对中国电信外部公告或者遮盖供应商名称信息后公告。 3.经发布的信息如有变化,以中国电信更新发布的为准。更新发布的信息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因技术原因导致在中国电信外部和内部发布时间不一致的,以及按本管理规则不对外公开发布的,发布时间以在中国电信内部发布时间为准)。 第二十八条关于处理结果应用的主要规定如下: 1.处理结果应用的基本要求 (1)处于有效状态的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原则上自信息发布之次日开始应用,禁限期终止日期之次日停止应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国电信在处理结果应用前进行条件符合性判断,保证被处理的供应商及产品品类以及应用场景所处于的采购业务范围(或采购工作范围)等具体情况与拟应用处理结果所指定的处理对象、处理范围等关键条件对应相符。 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原厂商(指设备/产品制造商或软件著作权人、主要标的服务实际提供方等)委托的代理商时,原厂商或代理商中任何一方及其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为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中任何一方及其责任分工涉及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iii.参与采购的供应商单位不是独立法人的,供应商本身和其所属法人(若有)中任一个主体及供应商参加采购的产品(含服务)与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处理对象相符的,视为处理对象条件相符。 (3)当存在多例有效且条件相符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时,应根据各例处理结果进行累计、合并,形成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并予以执行。 2.在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工作中应用 (1)中国电信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供应商应承诺接受。 采购评审中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时,所涉及的产品品类范围按照采购文件明确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范围;处理结果中产品品类代表所有非充分竞争领域的产品品类的,视为符合所有采购评审的非充分竞争领域产品品类范围。 (2)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中国电信采购实施及份额管理等相关工作中应用。禁止采购、限制采购、取消份额、调减份额、暂停份额措施不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限制采购措施不在采购实施的资格审查中应用。 (3)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采购实施中应用的基准日期为采购应答截止日期,中国电信采购实施部门提取该基准日期的相关处理结果并在采购评审中应用。采购项目对该项基准日期有特殊要求的,以采购文件中明确的为准。 在采购合同签订前,中国电信有权针对候选或拟签约供应商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变化等情况进行确认(不考虑涉及采购领域划分结果可能的变化),如果有新增的相关禁止采购类处理结果,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取消与相关供应商的合同签订。 (4)同一采购标包/标段下涉及多个评估产品品类的,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类的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按照该供应商不符合参与此标包/标段采购的资格条件处理;如果供应商及其参与采购的部分或全部产品品类涉及相关限制采购类的处理结果,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审的,相关处理措施中的扣分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得分为基础,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的,调增评审价格以供应商在标包/标段的总评审价格为基础。 采购项目未划分标包/标段的整个项目视同一个标包/标段。 (5)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中涉及的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等措施,执行范围只针对供应商在已经承诺接受本管理规则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协议。采取此类措施后,为保障供应,中国电信可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内部的有关规定,调增其他供应商的份额。 3.在供应商管理中应用 中国电信有权将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在供应商管理工作中进行应用。在处理结果要求的应用之外,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信息还可作为供应商管理的评价因素,并不受禁限期、处理范围等条件的影响。 4.在付款管理中应用 中国电信负责发起向供应商付款的部门,有权针对供应商不良行为的处理结果及相关更新,牵头组织研判付款风险,依据合同及法律法规予以应对,在必要情况下暂停支付以维护中国电信资金安全。 5.特殊情况下的应用 中国电信认为采购实施工作遇到特殊情况且必须对实际执行的不良行为处理措施做出调整的,可以进行调整。调整涉及采购实施过程的,在相关采购文件中告知采购项目各参与方。 6.参考性应用 源自符合条件的第三方共享到电信集团公司并被接受的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信息),通过信息台账提供中国电信全集团作参考性应用(另有规定的情况除外)。信息台账中共享发布的其他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结果信息,除中国电信相关单位需要按规定执行处理结果之外,中国电信各单位还可以作参考性应用。 参考性应用时,中国电信相关单位可结合具体情况评估风险,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依据采购文件规定、合同约定或商业惯例或其他合理依据,组织确定是否对本单位与相关供应商的采购交易和/或合同履行采取风险规避、风险减轻等应对措施。参考性应用不受禁限期和处理范围的限制。 第二十九条 在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工作中,针对涉密或信息不宜公开的情况,有如下规则: 1.中国电信各单位发现供应商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按保密规定向有关单位报告。 2.不良行为提报信息、线索信息等信息涉及国家秘密的,中国电信有关单位按照保密工作的制度、要求进行处理,相关处理结果以利于保密的方式和范围提供特定采购实施单位应用。 3.针对“在第三方发生不良行为”的情况,共享输入信息的第三方对中国电信有相关保密要求或共享范围限制的,或存在其他特殊情况不适宜公开共享相关信息的,中国电信有权针对具体情况采取加密、脱密、改变台账记录及信息发布方式、减小信息发布范围、或免于向中国电信外部发布信息等措施,必要时可不作认定,或不编制、不发布处理结果。 第三十条本管理规则于2020年6月2日起实施。自该日期起认定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本管理规则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如果中国电信对本管理规则进行更新,涉及的新旧版本规则适用等事宜,按如下规则执行: 1.更新后按新规则认定不良行为和确定、发布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更新前的已确定的处理结果原则上不因规则更新而变更。 2.处理结果中在份额管理应用(执行取消/调减/暂停执行份额措施)时,根据相关采购合同中引用或体现的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版本确定实际执行的处理措施,不受管理规则更新的影响。 针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处理结果应用(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实施过程应用、供应商管理应用等),处理结果的主要内容(禁限期、处理范围、处理措施)原则上以既有处理结果的表述为准;关于处理结果解释、应用的程序、应用方法等其他方面的规则、规定、说明,原则上以应用时的最新规则为准(采购评审中以采购文件所引用的管理规则版本为准)。 第三十二条如发生与法律法规或相关行政、司法、纪检监察等管理监督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不一致的情况,以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监督机构的规定、要求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管理规则由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附表: 1.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信息管理目录 2.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规则明细 附表1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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