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绥中煤炭码头临时电工程(二期)

10KV绥中煤炭码头临时电工程(二期)

[招标单位: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建]
招标代码:********019002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10KV绥中煤炭码头临时电工程(二期)已按照规定程序在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东戴河新区

2.2招标内容:临时电工程。

2.3开标时间:2014年07月11日上午09:30时

2.4工期要求:2014年07月15日开工至2014年9月30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 年06月19日至2014年 06月23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 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投标保证金须由基本账户转出)

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证(机电工程专业三级以上项目经理证)或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身份证及项目经理身份证。(6)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7)投标企业需提供BBB级以上(含BBB级)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注:1、以上证件、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如无上述资料原件需提供证件主管部门相关证明。 2、投标报名单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以上1~7项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标人(招标代理公司)处进行资格审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07月11日 09时30分,地点为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5.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辽宁东戴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辽宁东戴河新区

联 系 人: 孙建国

电 话: 139*****5555

代理机构: 辽宁金建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南街37号

联 系 人: 娄向生

电 话: 151*****115

2014年06月1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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