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建设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一期建设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淖毛湖镇哈尔塞养殖区一期建设项目已由伊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伊发改投资[2014]5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淖毛湖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兴边富民资金、 农牧民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淖毛湖镇哈尔塞养殖区一期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哈尔塞村
2.3 建筑规模:建设养殖棚圈40座,建筑面积399.99㎡,配套围墙、供水、供电、道路等设施。
2.4 工程投资额:240万元
2.5 计划工期: 93 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4.7.1 计划竣工日期:2014.10.1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施工图纸内包括的全部内容施工。(详见标底预算编制说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施工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埠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进哈备案【有效期内的原件】。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 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地企业可执建造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含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投标人报名采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上报名报名。
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止(节假日正常报名)。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 6月 23 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4 年 6 月 24 日至2014 年 6 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3: 00时,下午16:00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交易中心报名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函及进哈备案证明原件到哈密市广场北路城建档案馆后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6.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淖毛湖镇人民政府
地 址: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邓良春 联系电话: 133*****911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众鑫达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密市广场北路56号
邮 编: 839000
联 系 人: 曹天玉
电 话: ****-*******
传 真: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哈密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址:哈密市光明路建设大厦三楼
邮 编:839000联系人: 由长征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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