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办公室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ntjtcyjt.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2、项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十八楼
3、预算金额:120万元(含10万元暂列金额)
4、采购需求:天宝大厦十八楼(除中央核心筒)装修设计,既有隔断、顶面、地面等设施的拆除,新设隔断、顶面、地面等工程的装修施工和消防、强弱电等设施的安装等施工,具体工作内容见办公布局建议图纸及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5、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包设计、包施工、包工包料)
6、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7、本工程承包人从设计到施工须全力配合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承包人、空调工程承包人及家具供货商,因本工程承包人交底不清造成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空调工程及家具供货返工的费用由本工程承包人承担。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资格要求:为独立法人单位,并须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业绩要求: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施工项目负责人完成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室内装饰工程,并在业绩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5、拟派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1年10月到2021年12月或2021年9月到2021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如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各自的法律责任。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能力;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磋商的,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按照磋商公告附件《申请函》的形式,回函(加盖公章)发彩色扫描件至邮箱szzcjyb@126.com中,并致电代理机构确认邮件送达,确认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及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相关事宜(磋商文件请自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网站下载)。未按上述要求发送申请函及支付磋商文件费用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资格。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3、磋商文件获取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2*****765,QQ:********33。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2、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月18日9:00—9:30整。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9:30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南通市天宝大厦19楼视频会议室(南通市工农南路128号)。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未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予以拒收。
采购人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供应商应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后果自负。
注: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仅需要装订在响应文件中,还需要一份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随身携带,供递交响应文件时核验。
②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③防疫期需佩戴好口罩,按照当地(供应商所在地、采购人所在地)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执行,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并获取最新消息,亦可拨打当地区号+12345热线电话咨询。
五、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保证金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以汇票、电汇、现金、保函等采购人认可的方式递交给采购人;
采购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启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人民东路支行
采用银行保函时,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行及以上级别(不限于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具体分支机构)。
如以汇票、保函等形式请将原件随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如以现金方式请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并标明单位名称。
3、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4、现场退还未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
5、成交人若自动放弃成交项目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则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6、如以汇票、保函等形式请将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28号天宝大厦20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36*****991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28号1幢1305室
联系方式:151*****928(冯建敏),185*****166(吕俊峰)
2022年1月7日
申请函
致: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已获悉贵单位发出的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经研究,我单位报名拟参加本项目磋商,现申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E-MAIL地址:
单位:(盖章)
年月日
第二部分 磋商须知
一、本磋商文件由采购人解释。
1、供应商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对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应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同供应商理解并接受本磋商文件所有内容,并由此引起的损失自负。供应商不得在磋商结束后针对磋商文件所有内容提出质疑事项。
2、供应商应认真审阅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将被拒绝参与磋商。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
1、采购人有权对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或补充。
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形式发布,并以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网站(http://www.ntjtcyjt.cn)发布的信息为准。
3、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将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对响应磋商的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4、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之日5日前,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不足5日的,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5、除非采购人以书面的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澄清、修改及补充,供应商由于对磋商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采购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单位视情况组织答疑会。如有产生答疑且对磋商文件内容有修改,采购人将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书面方式发出。
三、磋商项目涉及到的现场勘察
1、磋商文件所提供的项目相关数据仅做参考,根据自身需要,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并认为能使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3、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供应商应认真踏勘现场。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现场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投标的直接资料。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四、响应文件的编写、密封及标记
(一)响应文件的编写
1、供应商按“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要求编写响应文件。供应商必须使用磋商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并按顺序装订,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但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除另有规定者外,谈判响应人不得修改。
2、竞谈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
3、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增删,如修改错漏处,须经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响应文件由:①资格审查文件、②商务技术响应文件、③报价响应文件、④电子版响应文件共4部分组成(以下由文件序号代称)。
2、纸质响应文件均为一式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和“副本”贰份。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具体要求详见第七部分响应文件组成)
3、在每份纸质响应文件上要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对应的响应文件名称、供应商的全称、日期、“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若有差异,概以“正本”为准。
4、供应商可将响应文件正副本统一密封或分别密封,如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的,应在封袋上标明正、副本字样。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正本”,其正文内容须按磋商文件要求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供应商须将本项目响应文件:①、②、③、④单独密封。
2、密封后,应在每一密封的响应文件上明确标注磋商项目名称、响应文件各自对应的名称、供应商的全称及日期。
3、在边缝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骑缝签字。
【特别提醒】响应文件中的①和②的“正本”或“副本”中,均不得含有报价响应文件中报价表(报价单)内的任何项目价格,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磋商报价
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
2、磋商报价均以人民币为报价的币种。
3、磋商结束后,供应商就所有内容进行最后报价,少报无效。
4、参与磋商单位在报价文件中标明本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的单价和总价。
5、磋商报价应是为完成招标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并能保证通过验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参与磋商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身完成的施工图设计进行自主报价,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的的要求。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项目的方案深化设计费(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费(含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所产生的所有费用、施工图对应的所有施工费、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空调工程及家具供货配合费、按现行规定、质检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部门要求的对工程材料的质量抽检、消防材料的环保检测、隐蔽部位的重新检验等费用,包括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包装、运输、附属工程、临时工程、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工程施工过程现场服务咨询费、资料增加成本费、风险费(含设计变更)、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安装、维护、消防验收相关费用、利润、规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等所有费用,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确定风险系数计入报价。即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应承担的义务和风险。中标后综合单价不得调整。
设计费不单独报价,包含在合同价中。
4、参与磋商单位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并应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踏勘,了解工程的具体位置,工程施工的具体范围、拆除等工作内容、施工车辆的行进路线、施工材料、设备运办理通道、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垃圾清理外运及一切可能影响到正常施工的因素。踏勘前请联系以下人员: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136*****991。因本工程为资格后审项目,踏勘时投标单位不得透露自身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5、本项目总工作周期为80日历天。本项目中标人与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空调工程及办公家具中标人在设计施工过程必须通力配合,必须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最终通过验收,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6、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报价。成交人成交后的设计深化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必须经采购人认可,按认可方案和图纸施工。本项目审计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综合单价为准(如磋商响应文件中无单价的,则以发承包双方确认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突破成交总价,若最终实施工程总价超过成交总价,则超出成交总价部分视为成交人对采购人的优惠,采购人不予支付。
各投标人在投标时须对上述风险慎重考虑并进行投标报价。
7、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6000元)由成交人承担,计入报价清单中,但不单独报价。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
8、供应商应承担其响应文件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9、本项目不接受调价函。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于价格上涨、政策性调整(税率调整除外)等因素对项目成本的影响,采购人对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因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实施期间的各种风险。
合同款项支付时,若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新文件对税率进行调整的,则税金部分按新文件规定执行。供货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类)。
10、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定成交供应商的组成依据。
11、磋商的最终报价为成交价,同时,成交供应商的成交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六、磋商保证金退还
1、采购人最迟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 日内向成交候选人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成交的供应商(以下称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在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供应商在磋商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3、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开标结束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还其缴纳的磋商保证金。
七、响应文件及磋商费用
1、磋商程序顺利进行后,除供应商的原件可退回外,其余所有的响应文件都将作为档案保存,不论成交与否,均不退回(未拆封的除外)。
2、供应商承担参与磋商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参加项目磋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本次项目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八、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成交后的履约保证金为项目成交价的10%。
2、在成交通知书发出签收后5日内,成交人凭成交通知书和履约保证金已经汇至账上的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超期或未有协商,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成交人在按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该项目合同并通过验收后,采购单位凭成交人提交的申请,一次性无息退还该合同项目的履约保证金。
4、由于成交人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不按合同履行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单位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人还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
九、未尽事宜
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或各方协商。
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
请供应商在网上报名前和制作响应文件时仔细研究项目需求说明。供应商不能简单照搬照抄采购单位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必须作实事求是的响应。如照搬照抄项目需求说明中的技术、商务要求的,成交后供应商在同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和履约环节中不得提出异议,一切后果和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一、有关要求说明
1、关于建议品牌:
项目中的建议品牌,只是建议所采购产品(设备)的档次。供应商可以投建议品牌,也可以投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但所投品牌档次须等于或高于建议品牌档次。投标人如拟投产品不在推荐品牌之列的,拟投产品品牌档次不得低于推荐的品牌档次,并将拟投产品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附在商务技术文件中,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认定所选品牌不低于推荐品牌的,也予以接受。否则,视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无效标处理。
2、产品要求:产品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完全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提供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必须通过认证。
序号 | 材料名称 | 品牌1 | 品牌2 | 品牌3 |
1 | 墙砖、地砖 | 东鹏 | 马可波罗 | 冠军 |
2 | 纸面石膏板/轻钢龙骨 | 拉法基 | 可耐福 | 泰山 |
3 | 内墙乳胶漆 | 立邦 | 多乐士 | 嘉宝莉 |
4 | 卫生间、茶水间洁具 | 科勒 | TOTO | 美标 |
5 | 木质门(带门套、五金) | 盼盼 | TATA | 梦天 |
6 | 开关插座面板 | 西蒙 | 西门子 | 施耐德 |
7 | 电线、电缆 | 起帆 | 远东 | 江南 |
8 | 配电元器件 | 德力西 | 施耐德 | 公牛 |
二、项目具体需求说明
天宝大厦十八楼(除中央核心筒)装修设计,既有隔断、顶面、地面等设施的拆除,新设隔断、顶面、地面等工程的装修施工和消防、强弱电等设施的安装等施工。
1、基于项目现状保留中央核心筒墙面、地面,其余部分拆除。既有隔断等符合设计、满足使用要求的材料尽量拆旧利用。
2、总体采用现代简约设计风格。过道及贵宾室卫生间地面采用玻化砖,其余地面采用地毯。过道地面玻化砖色系应与核心筒墙面匹配。室内隔断采用轻钢龙骨石膏板、玻璃隔断或二者组合,视频会议室、贵宾室应采用软包及木饰面,过道隔断采用木饰面和玻璃隔断组合。背景墙设计应考虑集团文化。顶面采用石膏板、矿棉板、方通或三者结合。石膏板面采用环保乳胶漆。灯具采用LED光源,视频会议室采用软膜顶、线型灯、灯槽组合设计。所有装修的材料及半成品的质量都应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及环保要求。
3、办公布局建议图纸(另附)。
4、其余要求详见参考清单(见附件)。
三、缺陷责任期:24个月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 1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审定价(不超过中标总价)的97%,工程结算价以最终审计结果(不超过中标总价)为准。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确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余款(质保期为2年)。不计利息。
注:合同款项支付时,若相关主管部门出台新文件对税率进行调整的,则税金部分按新文件规定执行。供货商需提供符合采购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类)。
五、工期: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80日历天(含设计、施工)。
附件: 参考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与建议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品牌规格型号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拆除工程 | 1、本工程包含地面、天棚面、所有隔断、安装部分管线、及其余零星项目的拆除(除核心筒部分以外) 2、本拆除工程由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拆除的量进行投标报价 3、建筑垃圾外运距离由投标自行考虑。 | 项 | 1 | ||||
2 | 隔断拆旧利用 | 1、用于办公室内隔断(包含玻璃门及双玻百叶隔断)或过道。 2、材料利用原办公内拆除的玻璃隔断 ,由承包人自行保护,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自费换新,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3、含既有配件损坏修复费用。 4、拆旧利用的玻璃隔断可视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 项 | 1 | ||||
3 | 块料楼地面 | 1、走道处 2、不小于800*800mm地砖(玻化砖,玻化砖色系应与核心筒墙面匹配) 3、找平层、粘贴层材料及厚度,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186.5 | ||||
4 | 块料楼地面 | 1、卫生间处 2、不小于300*300mm地砖(玻化砖) 3、找平层、粘贴层材料及厚度,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 4、防水层根据现场实际设置 5、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9.5 | ||||
5 | 地毯楼地面 | 1、办公室、会议室等 2、地毯(地毯材质需满足耐用、环保等要求) 3、本项综合单价为暂估价。 | m2 | 773.5 | 150 | 11602 | 此项为暂估价,由采购人认质认价,投标时不得修改。 | |
6 | 过道隔断(木饰面与玻璃隔断组合) | 1、用于过道侧的隔断。 2、成品防火玻璃隔断外框采用铝合金材质,铝合金型材厚度不小于1.2mm,双玻中空百叶隔断,厚度不小于5mm,铝百叶规格为16mm;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 3、木饰面龙骨、基层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满足使用要求4、木饰面、玻璃隔断应总体协调考虑,材料品质不低于招标人19楼现状水平,具体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装修风格考虑。 5、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60.5 | 玻璃隔断 | |||
m2 | 132.5 | 木饰面 | ||||||
7 | 室内纸面石膏板隔断 | 1、100系列轻钢龙骨 2、12厚纸面石膏板 3、隔音棉 4、腻子三遍、乳胶漆三遍 5、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220 | ||||
8 | 背景墙 | 1、电梯厅及电子感应门出口过道处 2、根据集团文化自行考虑 3、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具体面积以现场踏勘及设计文件为准。 | |||
9 | 背景墙 | 1.正对电子感应门的过道面,不小于电子感应门平面尺寸规模 2、根据集团文化自行考虑 3、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具体面积以现场踏勘及设计文件为准。 | |||
10 | 设备间墙面 | 1、面砖墙面(同既有墙面) 2、墙面封闭底层、粘贴层材料及厚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 3、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11 | 吊顶天棚 | 1、天棚吊顶为纸面石膏板、矿棉板、方通或三者组合 2、吊顶造型根据现场装修风格自行考虑 3、吊筋、龙骨能利用原有的尽量利用 4、石膏板处腻子三遍、乳胶漆三遍 5、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968.97m2 | 应以m2为单位分别提供石膏板、矿棉板、方通的综合单价 | |||
12 | 软包及木饰面 | 1.视频会议室、贵宾室隔断应采用软包及木饰面 2.与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协同设计、施工,满足美观和音效控制等要求 | 项 | 1 | 软包及木饰面由各投标人总体协调考虑,应以m2为单位分别提供软包及木饰面综合单价 | |||
13 | 木质门(含门套) | 1、实木复合门(要求实木面板) 2、规格800*2100mm 3、含门套及五金件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2 | ||||
14 | 木质门(含门套) | 1、实木复合门(要求实木面板) 2、规格900*2100mm 3、含门套及五金件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12 | ||||
15 | 木质门(含门套) | 1、实木复合门(要求实木面板) 2、规格1400*2100mm 3、含门套及五金件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5 | ||||
16 | 电子感应门 | 1、规格:4600*2500(具体现场踏勘) 2、12厚钢化玻璃 3、含电动装置(原装进口电机)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1 | ||||
17 | 智能门禁 | 1、参考招标人现有门禁 2、含核心筒消防通道、电子感应门门禁 | 套 | 18 | 消防通道2个,档案室1个,其他所有办公室会议室等均设门禁;厕所、音控室、设备间、贵宾室不设门禁 | |||
18 | 卫生间 | 1、洗脸盆:含台盆及柜体; 2、大便器:含相关配件 3、小便器:含相关配件(含电子感应器) 4、进出水:含相关配件 5、品牌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19 | 电气 | 1、合理布线,按技术规范和标准设置分路供电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空调、照明、插座分开设置; 2、小办公室、小会议室除一个工位需一个插座外不少于6个插座,不少于2组主灯源(每个主灯源不小于3600cm2)、6个筒灯(间距不大于2米); 3、大办公室除一个工位需一个插座外不少于12个插座、不少于6组主灯源(每个主灯源不小于3600cm2)、18个筒灯(间距不大于2米); 4、视频会议室采用软膜顶、线型灯、灯槽组合; 5、过道设置灯槽灯带和筒灯光源(间距不大于2米) 6、灯具根据吊顶造型及照明亮度要求安排设置 7、主灯、筒灯开关分路设置,一路开关最多控制3个灯具。 8、按照招标人19楼现状布设楼道监控,并接入招标人监控网络; 9、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20 | 空调工程 | 根据自身装修方案对空调位置安排提出合理建议方案,并配合空调专业方案对装修工作进行调整,同时负责空调部分的套管预埋及其他应预埋预留的工作(可参考招标人19楼现状)。空调拆除及安装过程中进行紧密配合。 | 项 | 1 | ||||
21 | 窗帘 | 1、视频会议室、贵宾室采用智能遥控自动布艺窗帘(视频会议室的需与视频会议标段对接,接入智能会议系统); 2、其余办公室:遮光布卷帘。 | 项 | 1 | ||||
22 | 消防 | 消防喷淋、感应器拆改和新增(确保验收通过)。 | 项 | 1 | ||||
23 | 窗台石 | 成品人工石材料 | 项 | 1 | ||||
24 | 踢脚线 | 木基、黑色拉丝不锈钢面板 | 项 | 1 | ||||
25 | 档案室、茶水室 | 1、过道侧墙面封闭与核心筒墙面保持风格一致; 2、档案室与茶水间侧可隔断利用既有玻璃隔断; 3、大楼外墙侧百叶窗需封闭,可利用既有铝合金隔断。 4、地面钢结构应调整到与过道地面齐平,垫层及面层应采用轻质材料,现状结构如无法满足招标人档案室和茶水间使用安全是投标人应进行结构加固并确保结构使用安全。 5、茶水间需设计并制作茶水柜,包含柜体、不锈钢、净水系统等,可参考招标人19楼现状; 6、进出水:含相关配件 7、相关材料品牌及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26 | 其他 |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设计文件所需的其他工作内容 | 项 | 1 | ||||
27 | 暂列金 | 项 | 1 | 100000 | 100000 | 投标时不得修改。 | ||
本页小计 |
备注:1、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各投标人应在自行踏勘现场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含参考清单)要求进行设计,并根据各自的设计文件制作报价清单进行投标报价。招标文件提供的“参考清单”仅作为参考,除地毯楼地面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不得调整外,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项目子目及工程量均应按照各自设计文件进行完善并报价。
2、为便于评审,建议各投标人参考本参考清单中的项目顺序进行拆解并细化报价(细化至可计量单位,如米、平方米、套或件等,下同)。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设计文件增加的内容可在相关子目或第26项其他子目中拆解并细化报价。
3、各类辅料及主材、辅料损耗由承包人自行在细化后的子目综合单价中考虑,不单独计量。
三、其他说明
空调设备拆除、供货及安装(采用全新设备,可参考招标人19楼现状)不列入本次采购范围内,若供应商对此部分工程内容有兴趣的话,可以在商务技术文件中给出该部分工程的设计方案(含设备品牌规格型号等)及预算,以供采购人另外评审(不在本次评审范围内),经采购人评审综合最优的亦可承担空调部分工程。
第四部分 评审程序和内容
一、采购人组织磋商活动
1、成立竞争性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2、竞争性磋商小组的职责:
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磋商小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有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涉的,应当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
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3、竞争性磋商小组成员的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配合采购人、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配合主管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准时参加磋商开标会。
三、磋商的原则及方法
1.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本工程首次招标流标,本次为二次招标。若磋商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进行竞争性磋商;若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磋商失败。
5.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对于在磋商顺利开始后至最终报价前,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的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退出磋商的原因,经磋商小组同意可以退出磋商。
7.磋商时间由磋商小组掌握。
四、评审步骤
1.评审步骤规定: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各供应商资格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入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评审。
第一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二阶段:磋商小组对每个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
第三阶段:以供应商提交的报价响应文件(即首次报价)为基础,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单一分别进行磋商:内容主要是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项目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磋商明确各供应商符合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能完全响应磋商内容后,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磋商现场给出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同时最终报价中可包括但不限于如最终澄清方案、有关优惠承诺等。如磋商内容导致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若无须对项目方案进行澄清、修正、补充等,则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有效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磋商现场集体给出二次报价(即最终报价)。
除非在磋商中磋商小组对采购人需求内容作了调整增加,或对采购内容作了实质性变更,否则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高于自己前一轮的磋商报价。
第二轮报价只需报总价,除暂列金额、暂估价(如有)外各子目按第二轮报价较首轮报价下浮率同比例下浮。
第四阶段: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议和比较(明显低于成本的,且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报价除外)。磋商小组按照综合得分推荐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提交的澄清文件和最终报价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后生效,供应商受其约束。
五、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一)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
1.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
2.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3.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
4.响应文件是否完整;
5.是否作出实质性响应(是否有实质性响应,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6.是否有计算错误。
(二)误差纠正
1.报价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若有差异,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响应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正本与副本有矛盾的,以正本为准;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2.响应文件不完整的;
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响应报价超出预算(最高投标限价)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四)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1.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主管部门。
(五)本次项目磋商的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和报价响应文件评审总分值为100分。两部分评审因素比重如下: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4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响应文件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为60%(权重)(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值为所有磋商小组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报价响应文件分值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直接取得,与商务技术响应文件分值相加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六)磋商小组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项目预成交供应商,并出具评审磋商报告。
(七)确定成交候选人的特殊情况处理:
1.若总分相同,则按最终报价得分高者优先。
2.若总分且最终报价得分均相同的,则采取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由总分且最终报价得分均相同的供应商按递交响应文件签到顺序号抽签确定)。
(八)磋商评审时,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的细则若有争议,由磋商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并对未尽情况有最终解释权。
(九)对落标的供应商不做落标原因的解释。
六、评审标准
(一)商务技术分(40分)
供应商得分为磋商小组成员评分的算术平均分,分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以下所设分值均为各条评分最大得分值,请评委根据各条评分内容在0~所设分值之间酌情打分。
序号 | 评审因素 | 权值 | 评分标准 |
1 | 设计方案 (25分) | 2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4分 | 设计方案、效果。 | ||
2分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
2分 | 与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家具设计进度、方案的配合。 | ||
5分 | 拟投入工程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明细完整,产品品牌型号及参数描述。 | ||
2 | 施工方案 (10分) | 2分 |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
2分 | 施工工期、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 ||
2分 | 施工队伍组织情况 | ||
4分 | 与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施工、家具进场进度配合方案、确保按时验收保证措施。 | ||
3 | 业绩 (5分) | 5分 | 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价不低于100万元的建筑室内装饰工程,每个业绩得2.5分,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
1、由技术标评委对各投标人的技术标认真审阅后各自打分。各投标人技术标最终得分为:所有技术标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现场演述:技术文件部分由投标人委派代表进行现场演述(现场演述顺序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现场演述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采用PPT或其他方式介绍对本项目的理解、效果及主材等,时间控制在15分钟左右。
(2)解答评委提出的问题,时间控制在5分钟左右。
(二)价格分(60分)
1、设定最高投标限价:120万元(含暂列金额10万元)
2、按照财库〔2007〕2号文件规定,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最后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得分为满分。其他磋商供应商报价分,统一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60%×100
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分值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2家的。
八、成交通知
成交结果在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网站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成交通知书》一经发出,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的,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是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部分 合同签订与验收付款
一、成交供应商和采购单位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方可履约,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人自行承担。纸质合同一式六份,采购人、供应商各三份。所签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二、采购人按合同约定积极配合成交供应商履约,成交供应商履约到位后,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接到申请后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与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三、采购人故意推迟项目验收时间的,与成交供应商串通或要求成交供应商通过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的,在履行合同中采取更改配置、调换物品等手段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出具虚假发票或任意更改销售发票的,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成交供应商出现违约情形,应当及时纠正或补偿;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发现有假冒、伪劣、走私产品、商业贿赂等违法情形的,应由采购人移交工商、质监、公安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五、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在签订合同后出现延期、质量不符合规定等不按合同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将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全额不予退还;同时采购人亦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还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款项由采购人按相关财务支付规定办理支付手续。不得故意拖延支付时间。
六、合同条款内容
合同主要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南通市天宝大厦。
3.标段号:。
4.资金来源:自筹 。
5.工程内容:。
6.工程承包范围:同工程内容 。
1.合同价(中标价): 万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承包合同。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经理:。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9)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本合同在签订。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自生效。
本合同一式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肆份。
发包人: (公章)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地 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 号:账号:
具体详见(GF—2013—0201)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等资料。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
1.1.3.9 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定。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4)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承包人自行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承包人自行提供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承包人自行提供 。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前三天提供完善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方案,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本月已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报表等;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双方另行确定。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承包人的图纸自备(包括竣工图),另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图纸6套,施工图电子版2套。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发包人项目部;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承包人项目部;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项目所在地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红线为边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状,未具备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负责,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著作权属发包人。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不得进行复制,不得向承包人以外的人泄露有关图纸内容。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合同价内。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详见本合同12项相关要求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职 务:;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办理、签认现场经济技术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三天。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按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施工现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1.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提供经监理工程师审查通过的叁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他资料;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承包人应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向发包人提供3套完整并符合要求的竣工资料和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视发包人需求。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在工程竣工后一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及电子文档。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发包人可随时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针对工程进展情况制订现场考核办法、奖惩规定等,在不违背合同的前提下承包人应遵照执行、接受管理 。
3.2 项目负责人
3.2.1设计项目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执业资格等级:;
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3.2.2施工项目负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施工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在本工程完工前,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其他工程的投标,必须常驻现场(每月不少于22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离开施工现场必须请假,一天向监理请假,二天及以上向发包人请假。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如检查时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一次罚款1000元。项目负责人连续五天或三个月内累计十天不在现场,则视为承包人无能力完成本工程,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需退出施工现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施工单位在中标后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安排的质检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均须坚守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可随时检查。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发包人将不定期进行考核检查,如检查时发现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一次罚款1000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施工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以1万元的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施工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发包人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开工前七天。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的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以5000元的罚款,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项目不得违法分包和转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不允许分包。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材料、设备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7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提供履约担保。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价的10%( 元)。
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则除了按合同条款约定按天收取承包人拖期违约金之外,发包人有权扣除50%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并要求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在工程施工期间及工程验收时,如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则发包人有权将20%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予退还,同时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要求的期限内整改到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已完成合格工作量在结算时按60%计算;
承包人须对所有施工范围和施工人员负全部安全施工责任,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等,发包人有权将20%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必须及时收集、整理、汇总,否则发包人有权将10%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不予退还。
注:履约担保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退还(扣除相应违约金,无息)。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备并承担费用。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1)必须符合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条例等文件要求。
(2)承包人应严格按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采取安全措施组织施工(含、工程中的拆除施工等)。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承包人在工地现场必须配备专职安全员,安全员应当经建设局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工程施工前,承包人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承包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并将证书交发包方验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6)承包人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承包人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挣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7)承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必须符合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等文件要求。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按招标文件约定,招标文件无约定的按通用条款或双方另行约定。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三天。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天内。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5天内。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6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引起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A.因发包人未在开工前提供施工场地;
B.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施工(不含勒令停工);
C.因发包人原因提出的单次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超过合同总价的8%以上的;
D.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上述情况发生后,承包人须就延误的内容,向发包人提交书面报告办理延期手续,经发包人批准后方可顺延工期,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在规定的工期前未能完成,则除履约保证金中约定的关于工期的违约金不予退还外,工期每推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3000元;超过10天,每推迟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其他按通用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执行。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由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正式发布和认定的自然灾害;
(2)另行协商确定;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
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
承包人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出厂证明、合格证、质保书、化验检测报告等,并负责对国家(或地方)规范、强制性条文规定的材料性能到发包人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施工前或施工后的检测,同时对材料数量、规格、质量由发包人现场工程师和监理人(如有)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发包人在招标时推荐品牌和厂家材料范围的,承包人在实际采购前,必须由发包人和监理(如有)认质认生产厂家后方可采购。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人认可。发包人对主材料、主要设备的品牌、厂家的推荐范围的,承包人在进行采购时,相关辅材应与主材、主要设备的品牌、厂家应一致。
发包人和监理人(如有)有权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抽检,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及验收规范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终止使用,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发包人和监理(如有)工程师对材料的决定或认可并不解除承包人应负的质量、工期的责任,也不免除承包人对材料应负的责任。承包人采购的材料与设计或规范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承包人对专业分包单位采购的材料,承包人应该对各种材料、器材、设备按规范进行检查,拒绝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器材、设备用于工程。无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材料,除更换合格材料外,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另向发包人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10.1变更的范围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
方案深化、施工图定稿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不得随意调整,总价为中标价,不作调整。施工阶段,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设备调整的,其单价以投标文件中单价为准(如投标文件中无单价的,则由发承包双方确认为准),数量按实结算,其他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均不作调整。最终实施总价以经审计后审定的金额为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10.4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方案深化、施工图定稿并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不得随意调整,总价为中标价,不作调整。施工阶段,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重大调整的,其单价以投标文件中单价为准(如投标文件中无单价的,则由发承包双方确认为准),数量按实结算,其他变更所涉及的费用均不作调整。最终实施总价以经审计后审定的金额为准。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
10.7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
10.7.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2 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招标,对该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按照以下约定执行:
(1)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将招标方案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查,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招标方案后7天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应当按照经过发包人批准的招标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2)承包人应当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提前14天将招标文件通过监理人报送发包人审批,发包人应当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相关文件后7天内完成审批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有权确定招标控制价并按照法律规定参加评标;
(3)承包人与供应商、分包人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前,应当提前7天将确定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候选分包人的资料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资料后3天内与承包人共同确定中标人;承包人应当在签订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承包人作为招标主体,发包人全过程监督,共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暂估价供应商或分包人的,承包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在招标工作启动前14天通知发包人,并提交暂估价招标方案和工作分工。发包人应在收到后7天内确认。确定中标人后,由发包人、承包人与中标人共同签订暂估价合同。
10.7.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
第1种方式: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按本项约定确认和批准:
(1)承包人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在签订暂估价项目的采购合同、分包合同前28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申请。监理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3天内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逾期未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该书面申请已获得同意;
(2)发包人认为承包人确定的供应商、分包人无法满足工程质量或合同要求的,发包人可以要求承包人重新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供应商、分包人 ;
(3)承包人应当在签订暂估价合同后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发包人留存。
第2种方式:承包人按照第10.7.1项〔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约定的第1种方式确定暂估价项目。
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认质认价。
10.8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使用权归发包人,结算时从合同价中扣除。暂列金额不计入工程款付款的基数。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材料价格及人工工资单价均不作调整。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承包合同:承包人的设计深化方案、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必须经发包人认可,按认可方案和图纸施工。本项目审计结算按实际工程量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对应综合单价为准(如磋商响应文件中无单价的,则以发承包双方确认为准),最终结算总价不得突破成交总价,若最终实施工程总价超过成交总价,则超出成交总价部分视为成交人对采购人的优惠,采购人不予支付。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招标图纸明示、暗示的工作内容一律不作调整(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等除外)。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至最终审定价(不超过中标总价)的97%,工程结算价以最终审计结果(不超过中标总价)为准。留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满确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余款(质保期为2年)。不计利息。
上述付款基数均不包含暂列金额。
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履约情况一次性退还(无息)。如缺陷责任期满,但工程质量修复问题未解决,则缺陷责任期同时顺延至工程质量修复问题全部解决,解决期间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应当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施工类),否则发包人有权拒付。
(3)工程款汇入承包人账户应专款专用,一旦发现占用工程款,导致材料、设备、人工费支付不到位造成停工,发包人即停止付款,由此发生的损失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执行。
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一经延迟按违约处理,并执行本合同第7.5.2款约定和第3.7条有关约定。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6 竣工退场
13.6.1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拆除现场所有临时设施。包括所有的建筑垃圾及剩余材料全部清运出现场的费用。清理标准应得到发包人认可,否则,如发生相关费用则由发包人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
竣工日期以验收合格当日的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人批准的除外),承包人的管理、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建筑、生活垃圾应随时清理出现场,确保场地清洁。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仍然有配合监理和审计工作的义务,并能及时处理现场事务。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支付申请。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发包人和发包人委托的审价单位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齐全后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程结算的审价工作。如承包人结算资料不完整,从发包人要求承包人进行提交补充资料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承包人仍未能按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则审价时间顺延。如发现送审的结算书中有遗漏项目,承包人应通过发包人补送遗漏项目结算资料,依约审核。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在审价期间,承包人应积极配合审价工作,如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积极配合,则审价机构将出具的最终审计结果送达承包人,承包人在收到最终审计结果7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则视为承包人确认审价结果。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一式三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
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见本合同约定,待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见工程质量保修书。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双方另行协商。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60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2.1条。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开工,则按延期每天3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超过十五天,则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若因承包人原因,某个节点工程未按计划完成,超过三天不超过五天的,延期一天按3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超过五天以外(含五天)每天按5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在下个节点前赶回工期,则可返还给承包人所扣上个节点违约金的70%。其他延期的责任,按本专用条款7.5.2条约定执行;(3)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4)若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则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按每起500-2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限令退场,除履约保证金中约定的质量方面的违约金额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责任;(6)承包人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除履约保证金中约定的质量方面的违约金额不予退还外,还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减少或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仍由承包人承担。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a若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期开工,则按延期每天3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若超过十五天,则承包人除支付违约金外,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b若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缺陷,则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限令退场,除履约保证金中约定的工期方面的违约金额不予退还外,还应承担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责任 ;c承包人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达不到标准的,除履约保证金中约定的质量方面的违约金额不予退还外,还必须负责返工、修理;经返工、修理后,仍不能消除质量缺陷或隐患,不能达到设计标准和施工要求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减少或拒绝支付工程款。造成发包人经济损失的,仍由承包人承担 ;d承包人出现严重安全、质量事故,或在发包人规定的整改期限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或明显无法按期完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包人退场,承包人接到退场通知后应立即无条件退场。对已完部分的工程同意发包人按已验收合格工程量的60%结算工程价款 ;e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不得转包和分包,一经发现,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全额履约保证金,并且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所造成的责任与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如确有需专业分包,需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分包。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另行协商。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投保内容须至少包含从事危险作业职工的意外伤害险、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险、施工机械设备的财产险、第三方人员的生命财产险、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的财产险。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必须按规定办理由承包人投保的一切保险(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一切险、工程第三方责任险、人身意外险等)。如不办理,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南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20.5补充条款
(一)设计:
(1)发包人责任:
A.发包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B.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2)设计人责任:
A.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B.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满足相关规范。
C.设计人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D.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
E.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3)违约责任:
A.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设计人承担。
B.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且其履约担保金作违约金。
(4)设计专利说明
A.设计人应保证招标人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设计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设计人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造成的后果和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B.设计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发包人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中标设计资料,如有违反必须赔偿发包人的损失。
(二)施工:
1、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使用不符合标准、规格、质量和品牌要求(包括建设单位供应材料由于承包人验收把关不严)的工程材料承包人无条件更换和返工,并按照不合格材料购进总额的3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3、如购进的材料设备与提供的样品不一致时,由承包人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4、竣工验收前,承包人需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供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承包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满足工程备案要求。工程结算必须按规范编制,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报审计部门审计。
5、承包人对现场人员的施工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
6、施工过程中的排污、环保、市容、城建、城管、规划、国土、水利、港监、海事、航道、消防、治安、人口、渣土、交通、交警、公路、绿化、市政养护管理等相关手续的办理以及对沿线企业、居民和行人的施工期间的影响等,均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费用。需业主配合的,业主提供必要的配合。
7、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的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8、无论发包人是否给予了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9、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管理监督,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因承包人原因被责令停工和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10、发生下列情况,承包人不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
①承包人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和保证进度和保证工程正常进行,采取的各种措施;
②施工期间清理所有建筑垃圾。
11、合同工期结束时,工程项目部确保工完料尽场地清理达到进场时标准(或双方另行商定),环卫部门预收保证金由乙方负责清退。
12、承包方必须考虑工程施工期间所可能发生的一切影响费用和工期的因素。
13、甲方代扣,代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应从工程款中扣除。
14、本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认可发包人委托咨询单位核定的工程量。
15、投标人在中标后,未经发包人的同意不得更换其项目经理。
1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须遵守发包人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发包人的正常生产。
17、民工工资:
承包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应该严格执行相关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规定(《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6]707号) 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的通知》(通住建筑〔2020〕253号)等相关规定),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在项目现场建立维权信息告示。如果发生违反规定拖欠或克扣民工工资行为,造成民工上访,发包人有权按照实名制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直接在未支付的计量款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且承包人必须接受发包人暂停承包人1年期间参加发包人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处罚,同时接受相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其它处罚决定。
18、重新检验: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如对承包人已检验的材料或已验收的部位质量有怀疑,可进行重新(抽)检验。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发包人支付,耽误的工期预以顺延;如检验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已使用部分必须拆除,与未使用部分一并清除出场,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材料价格30%的违约金;对重新检验不合格的部位,必须返工,同时承包人支付发包人该部分工程造价10%的违约金,损失的工期不预补偿。
19、资料:分包单位提供完整技术竣工资料交承包人,纳入竣工资料管理。
20、若在工程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暂估费用与招标文件中的暂估费用不一致的,则均按招标文件中的暂估费用扣减。
21、结算审计时,施工单位同意扣除合同内未实施部分。
22、工程结算约定:
(1)工程结算中发现承包人擅自改变了暂估价部分材料价格及项目数量及单价,则少计或漏计部分按招标文件规定扣除,多计部分按承包人投标报价扣除。
(2)工程最终结算价以最终审定价为准。承包人编制的结算总价与最终审核价相差超过3%以上(含3%),超过部分的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按核减额的10%负担,超过5%以上(含5%),除承担审核费用外,每超过1%,扣合同总价的1%。
23、承包人应独立、有效地做好该工程周边的有关群众工作,并充分考虑工程实施范围内外的单位、个人和其他可能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对施工现场及周边发生的青苗费用,及可能发生的机械台班停置费、二次机械进退场费、人员窝工、处理周边群众纠纷等费用和损失,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工程竣工结算时不作调整。
24、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排污、环保、市容、消防、治安、城市卫生、市政、居委会、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以及夜间文明施工、保护周边地下管线和架空线的安全的费用等,承包人已综合考虑在合同总价中,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需发包人配合的,发包人提供必要的配合。
25、承包人应自行勘察现场,对现场施工环境、工作面仔细考察,实际施工中不得因施工场地狭小等原因提出二次搬运等额外费用,该费用视为承包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26、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措施注意对已完工程的保护,防止对周边已完工程的损坏,一旦发生,损坏事故,该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附件一: 报价清单及二次报价单
附件二: 廉政合同
廉政合同
根据交通部《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以下称委托人)已接受(以下称受托人)对该项目的投标,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项目名称)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受托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桥受托人报销任何应由委托人或委托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委托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受托人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受托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受托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委托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委托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受托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受托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委托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
3.受托人的义务
(1)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2)受托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受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委托人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4)受托人不得为委托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委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受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受托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委托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按照违纪违法认定金额的双倍承担违约金。合同款项未完全支付的,违约金在支付时予以扣减;合同款已支付承包人或未支付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承包人另行支付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委托人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受托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
5. 本合同有效期为委托人和受托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
6. 本合同作为(项目名称)合同的附件,与项目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7.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单位章) 受托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签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
银行履约保函
服务单位(全称)
鉴于(服务单位全称)(以下称“服务单位”)接受(业主全称) (以下称“业主”)于年月日参加(工程名称)项目标段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受托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万元(¥)。
2.担保有效期自服务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完成规定的服务工作并按要求提交通过评审的技术报告及相关成果资料之日止。
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服务单位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无须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
4.服务单位和业主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背面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名)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第六部分 质疑提出和处理
一、质疑的提出
(一)质疑人的身份要求
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二)质疑提出的格式要求
1.质疑应按《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提交,质疑实行实名制,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2.质疑函应包括: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质疑的事实依据和必要的法律依据;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6)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签字和盖章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3.质疑函需遵循的原则:
提出质疑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能臆测。属于须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依法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清、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供给采购人。采购人不具有法定调查、认定权限。
(三)质疑提出的时效要求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招标公告第八项要求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二、《质疑函》的受理和答复
1. 采购人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采购人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 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质疑应当采用书面方式并依法送达,质疑供应商或其委托代理人拒绝签收的视为已经送达。
三、质疑处理
1. 质疑成立的处理
(1)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采购人在收到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2)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对采购过程、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成交、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质疑不成立的处理
若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未对成交、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3.虚假质疑的处理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依据相关规定,报请主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七部分 响应文件组成
响应文件由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电子版响应文件四部分组成。
一、资格审查证明材料(不能出现报价、商务技术标)
1、资格声明函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磋商保证金复印件;
5、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6、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为联合体投标提供);
7、请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B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C拟派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D拟派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近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E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如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职务的,则须再提供补充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二、商务技术响应文件(不能出现报价)
1、商务加分文件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技术文件(按打分点编制)
(1)设计方案(还应包括但不限于门厅、过道、视频会议室、总经办、大办公室、贵宾室的效果图);
(2)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设备清单。
三、报价响应文件
1、报价函;
2、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3、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主要设计与施工管理人员表。
四、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商务技术响应文件、报价响应文件,全部内容均存入一份U盘即可。分项报价明细表为excel格式,其他内容均采用word格式。同时提供所有盖章后纸质版响应文件的扫描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不得设置密码并保证无病毒。
第一部分格式:
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响应文件
(资格审查文件)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附件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单位名称)认真对照(项目名称)磋商文件(含所有澄清、修改文件),符合贵方提出的资格要求,自愿报名参加响应,并郑重声明:
1、我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我单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在下划线上如实填写:有或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 职务,身份证号码:,为(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本项目的响应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审、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响应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注:1、如果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署投标文件,则无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
附件4: 磋商保证金
采用电汇、银行汇票或本票形式投标保证金的,在此附投标保证金(电汇单,或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及本票申请单)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说明:
(1)若采用电汇,相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将磋商保证金由响应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指定账户,否则视为磋商保证金无效。
(2)若采用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若响应人基本开户行在南通,则可递交银行本票),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银行汇票或银行本票递交给代理。(采用银行本票的,必须同时递交银行本票申请单的扫描件)
银行保函格式如下:
(招标人名称):
鉴于(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 的投标,(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7 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或经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方。你方延长投标有效期的决定,应通知我方。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年月日
附件5: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我方参加你方的(项目名称,以下简称“本工程”)的磋商,现我方向你方慎重承诺:
1、我方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果我方经本工程磋商小组评定为成交候选人,在公告期间被他人举报并经采购人核实,确认拟派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且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你方即可取消我方成交候选人资格,并同意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2、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因我单位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如果我单位经本工程评标委员会评定为成交候选人后,被他人举报并经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存在上述不良记录,你方即可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同意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接受处罚。
3、我单位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可信的,证件及有关附件是真实的,复印件与原件是一致的,没有弄虚作假。
4、我单位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绝无借资质挂靠、没有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5、我单位遵守国家廉政相关规定,无失信、行贿等不良行为。
6、我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只在本单位受聘和执业。
7、如果以后涉及招标投标方面的投诉举报,我单位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投诉,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受理。
8、若我单位未能兑现以上承诺,愿意接受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理,并愿意接受你方和监管部门的处罚。
我方承诺:违反上述任何一条承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包括同意你方取消我方成交资格并不予退还磋商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我方列入黑名单,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响应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即可。
附件6、 联合体协议书(如为联合体磋商提供)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磋商。现就联合体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项目磋商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一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磋商工作和联合体在成交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合体成员一名称(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日
附件7、请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
B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C拟派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D拟派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近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E施工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如材料中无法体现项目负责人任职职务的,则须再提供补充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附件8、其它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第二部分格式:
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响应文件
(商务技术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附件9、商务加分部分
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附件10、技术文件(按打分点编制)
(1)设计方案(还应包括但不限于门厅、过道、视频会议室、总经办、大办公室、贵宾室的效果图);
(2)施工方案;
(3)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格式附后);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
材料清单表
序号 | 招标要求 | 投标人设计细化后材料 | 品牌与规格 | 参数与相关说明 |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
1 | 主材: | |||||
辅材: | ||||||
……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 |
说明:投标人根据需要扩充表格,把拟用的主要材料表述全面。
其他:空调工程方案及预算(如对该部分工程内容感兴趣,可在此处提供)
第三部分格式:
南通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装修工程
响应文件
(报价响应文件)
供应商(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附件11: 报价函
(采购人名称) :
一、根据已收到的(项目名称) 工程的磋商文件,我单位将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磋商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的总价,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在收到贵单位发出的书面开工令后立即开工,并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内完工。
三、我单位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磋商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
四、贵单位的磋商文件和本文件将构成对我们双方的约束条款。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字即可。
2、本报价函为首轮报价,请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供;二轮报价在磋商现场填报(表格由采购人提供),响应文件中无须提供。
二、
报价清单
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与建议 | 计量 单位 | 工程量 | 金额(元) | 品牌规格型号 | 备注 | |
综合单价 | 合价 | |||||||
1 | 拆除工程 | 1、本工程包含地面、天棚面、所有隔断、安装部分管线、及其余零星项目的拆除(除核心筒部分以外) 2、本拆除工程由投标单位现场踏勘现场,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拆除的量进行投标报价 3、建筑垃圾外运距离由投标自行考虑。 | 项 | 1 | ||||
2 | 隔断拆旧利用 | 1、用于办公室内隔断(包含玻璃门及双玻百叶隔断)或过道。 2、材料利用原办公内拆除的玻璃隔断 ,由承包人自行保护,如有损坏,由承包人自费换新,发包人不承担相关费用。 3、含既有配件损坏修复费用。 4、拆旧利用的玻璃隔断可视现场实际情况自行增加。 | 项 | 1 | ||||
3 | 块料楼地面 | 1、走道处 2、不小于800*800mm地砖(玻化砖,玻化砖色系应与核心筒墙面匹配) 3、找平层、粘贴层材料及厚度,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186.5 | ||||
4 | 块料楼地面 | 1、卫生间处 2、不小于300*300mm地砖(玻化砖) 3、找平层、粘贴层材料及厚度,投标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 4、防水层根据现场实际设置 5、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9.5 | ||||
5 | 地毯楼地面 | 1、办公室、会议室等 2、地毯(地毯材质需满足耐用、环保等要求) 3、本项综合单价为暂估价。 | m2 | 773.5 | 150 | 11602 | 此项为暂估价,由采购人认质认价,投标时不得修改。 | |
6 | 过道隔断(木饰面与玻璃隔断组合) | 1、用于过道侧的隔断。 2、成品防火玻璃隔断外框采用铝合金材质,铝合金型材厚度不小于1.2mm,双玻中空百叶隔断,厚度不小于5mm,铝百叶规格为16mm;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 3、木饰面龙骨、基层由投标单位自行考虑,满足使用要求4、木饰面、玻璃隔断应总体协调考虑,材料品质不低于招标人19楼现状水平,具体由投标单位根据现场装修风格考虑。 5、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60.5 | 玻璃隔断 | |||
m2 | 132.5 | 木饰面 | ||||||
7 | 室内纸面石膏板隔断 | 1、100系列轻钢龙骨 2、12厚纸面石膏板 3、隔音棉 4、腻子三遍、乳胶漆三遍 5、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220 | ||||
8 | 背景墙 | 1、电梯厅及电子感应门出口过道处 2、根据集团文化自行考虑 3、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具体面积以现场踏勘及设计文件为准。 | |||
9 | 背景墙 | 1.正对电子感应门的过道面,不小于电子感应门平面尺寸规模 2、根据集团文化自行考虑 3、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具体面积以现场踏勘及设计文件为准。 | |||
10 | 设备间墙面 | 1、面砖墙面(同既有墙面) 2、墙面封闭底层、粘贴层材料及厚度,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考虑 3、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11 | 吊顶天棚 | 1、天棚吊顶为纸面石膏板、矿棉板、方通或三者组合 2、吊顶造型根据现场装修风格自行考虑 3、吊筋、龙骨能利用原有的尽量利用 4、石膏板处腻子三遍、乳胶漆三遍 5、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m2 | 968.97m2 | 应以m2为单位分别提供石膏板、矿棉板、方通的综合单价 | |||
12 | 软包及木饰面 | 1.视频会议室、贵宾室隔断应采用软包及木饰面 2.与视频会议室智能系统工程协同设计、施工,满足美观和音效控制等要求 | 项 | 1 | 软包及木饰面由各投标人总体协调考虑,应以m2为单位分别提供软包及木饰面综合单价 | |||
13 | 木质门(含门套) | 1、实木复合门(要求实木面板) 2、规格800*2100mm 3、含门套及五金件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2 | ||||
14 | 木质门(含门套) | 1、实木复合门(要求实木面板) 2、规格900*2100mm 3、含门套及五金件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12 | ||||
15 | 木质门(含门套) | 1、实木复合门(要求实木面板) 2、规格1400*2100mm 3、含门套及五金件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5 | ||||
16 | 电子感应门 | 1、规格:4600*2500(具体现场踏勘) 2、12厚钢化玻璃 3、含电动装置(原装进口电机) 4、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樘 | 1 | ||||
17 | 智能门禁 | 1、参考招标人现有门禁 2、含核心筒消防通道、电子感应门门禁 | 套 | 18 | 消防通道2个,档案室1个,其他所有办公室会议室等均设门禁;厕所、音控室、设备间、贵宾室不设门禁 | |||
18 | 卫生间 | 1、洗脸盆:含台盆及柜体; 2、大便器:含相关配件 3、小便器:含相关配件(含电子感应器) 4、进出水:含相关配件 5、品牌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19 | 电气 | 1、合理布线,按技术规范和标准设置分路供电隔离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空调、照明、插座分开设置; 2、小办公室、小会议室除一个工位需一个插座外不少于6个插座,不少于2组主灯源(每个主灯源不小于3600cm2)、6个筒灯(间距不大于2米); 3、大办公室除一个工位需一个插座外不少于12个插座、不少于6组主灯源(每个主灯源不小于3600cm2)、18个筒灯(间距不大于2米); 4、视频会议室采用软膜顶、线型灯、灯槽组合; 5、过道设置灯槽灯带和筒灯光源(间距不大于2米) 6、灯具根据吊顶造型及照明亮度要求安排设置 7、主灯、筒灯开关分路设置,一路开关最多控制3个灯具。 8、按照招标人19楼现状布设楼道监控,并接入招标人监控网络; 9、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20 | 空调工程 | 根据自身装修方案对空调位置安排提出合理建议方案,并配合空调专业方案对装修工作进行调整,同时负责空调部分的套管预埋及其他应预埋预留的工作(可参考招标人19楼现状)。空调拆除及安装过程中进行紧密配合。 | 项 | 1 | ||||
21 | 窗帘 | 1、视频会议室、贵宾室采用智能遥控自动布艺窗帘(视频会议室的需与视频会议标段对接,接入智能会议系统); 2、其余办公室:遮光布卷帘。 | 项 | 1 | ||||
22 | 消防 | 消防喷淋、感应器拆改和新增(确保验收通过)。 | 项 | 1 | ||||
23 | 窗台石 | 成品人工石材料 | 项 | 1 | ||||
24 | 踢脚线 | 木基、黑色拉丝不锈钢面板 | 项 | 1 | ||||
25 | 档案室、茶水室 | 1、过道侧墙面封闭与核心筒墙面保持风格一致; 2、档案室与茶水间侧可隔断利用既有玻璃隔断; 3、大楼外墙侧百叶窗需封闭,可利用既有铝合金隔断。 4、地面钢结构应调整到与过道地面齐平,垫层及面层应采用轻质材料,现状结构如无法满足招标人档案室和茶水间使用安全是投标人应进行结构加固并确保结构使用安全。 5、茶水间需设计并制作茶水柜,包含柜体、不锈钢、净水系统等,可参考招标人19楼现状; 6、进出水:含相关配件 7、相关材料品牌及其余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
26 | 其他 | 根据现场踏勘情况及设计文件所需的其他工作内容 | 项 | 1 | ||||
27 | 暂列金 | 项 | 1 | 100000 | 100000 | 投标时不得修改。 | ||
本页小计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分项报价表
请根据参考清单及设计方案自行拟定。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三、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 机械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 别 产 地 | 制 造 年 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MH) | 备注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四、主要设计施工管理人员表
机构 | 项目工程师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
设计 | 设计负责人 | ||||
工程师 | |||||
施工 |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员 | |||||
质量员 | |||||
安全员 | |||||
供应商(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页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即可。
招标
|
中诚工程建设管理(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