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号机组除尘器改造招标公告
3、4号机组除尘器改造招标公告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3、4号机组除尘器改造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招标信息公开发布。 一、招标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 三、招标代理单位: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 CHDT071/06-QT-10 五、招标内容:
六、工程概况 1、中国华电集团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3、4号机组为上海锅炉厂生产的SG-2024/26.15/605-M621型锅炉,锅炉额定容量为2024吨,系超超临界参数变压运行直流锅炉,采用定-滑-定运行方式,单炉膛四角切向燃烧,一次中间再热。3、4号机组分别于2009年6月和2010年8月正式投入运行。 3、4号机组每台炉配置有两台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制造的2BEL480/2-4型电除尘器,设计效率为99.75%。同步建设的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1炉配1塔,吸收塔内设4层喷淋层;脱硫装置的烟气处理能力为一台锅炉100%BMCR工况时的烟气量,在设计煤质硫分下(Sar=1.0%)SO2脱除率不小于95%,出口SO2浓度≤117mg/m3。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3年第14号公告,苏州市属于《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国函〔2012〕146号]联防联控地区,根据GB13223-2011《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3、4号机组应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浓度排放浓度≤20mg/m3、SO2排放浓度≤50mg/m3(标态、干基、6%O2)的限值。 目前,实测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3、4号机组电除尘器出口烟尘排放浓度高时已达到200mg/Nm3以上,GGH净烟气出口SO2的排放值为103~175 mg/m3,与标准还有较大的差距,无法满足环保排放的要求,面临着环保考核的风险。因此,有必要抓紧完成对望亭发电分公司3、4号机组进行电除尘和脱硫增容改造。 本次脱硫改造工程要求采用原装进口除雾器。 2、建设地址:中国华电集团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3、4号机组场地 3、工期要求:3号机组计划停机时间为2014年11月20日,4号机组计划停役时间2015年3月1日,停机后60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所有改造工作,并通过168试运行。 4、交货地点: 中国华电集团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厂内施工现场。 七、资金来源 技术改造资金。 八、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人在评标初步评审时将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综合评定,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资质条件: (一)一标段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采用自有技术,应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 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认定的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锅炉除尘器的设计、制造、安装能力。 5. 具有2台及以上相同容量机组低低温除尘器工程建设经验及运行业绩,并证明性能达标、安全可靠。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高质量的产品。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无不良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 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二)二标段 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并承担合同责任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投标方应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采用自有技术,应提供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和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影印件)。 4. 具有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或机构认定的6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能力。 5. 近五年内(2009年6月-2014年6月)至少具有2台600MW级及以上容量机组脱硫改造工程建设经验,且运行满2年业绩,并证明性能达标、安全可靠。潜在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先进、成熟可靠、高质量的产品。所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业绩有造假问题,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复印件、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没有发生过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投标人无不良财务状况、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7. 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2.时间:2014年 6月19日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10.2、每套标书收取一定的费用,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10.2.1 标段名称:
10.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帐 号:****************2631 10.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4年6月25日 17:00 请将电汇底单及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发送至此邮箱:zhoujinglei@chdt.com.cn收到邮件后我公司将开通华电招标与采购网上下载标书权限。(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项目××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字样,购买招标文件回执请提供可复制版,禁止提供扫描及图片版) 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chdtp.com,电话:010-62228787),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1.1、 投标截止时间及提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招标文件 11.2、 开标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11.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2.1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靖雷 联系电话:***-********传真:010-********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华电大厦B座6层, 邮政编码:100031 E-mail:zhoujinglei@chdt.com.cn 12.2招标人: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 姓 名: 董勇(商务)、刘君(电除尘技术)、俞忠勇(脱硫技术) 电 话:****-********、139*****298(董勇) ****-********、159*****345(刘君) ****-********、186*****413(俞忠勇) 传 真:****-********;****-******** 电子邮箱:yong_dong@chdwd.com(董勇) jun_liu@chdwd.com(刘君) zhongyong_yu@chdwd.com(俞忠勇) 中国华电集团江苏望亭发电分公司 3、4号机组除尘器(脱硫增容)改造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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