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中医医院
项目名称: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8564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
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4856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首次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12月03日发布,公开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2月03日起至2021年12月09日,在获取时间截止前没有供应商进行报名,于2021年12月13日发布项目终止公告。
2.金华市中医医院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公开招标公告于2021年12月16日发布,公开招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起至2021年12月23日,在获取时间截止前只有一家供应商(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报名。
3.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中第十二条规定采购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或评审期间,发现参加采购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如采购文件事先已在指定媒体公开征求了供应商意见且没有重大异议或专家论证认为“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可以按原采购方式继续进行采购活动;但如只有 1 家供应商参加或响应,或指定了产品品牌,供应商报价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应当降低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或技术标准后重新组织采购,之后仍只有1家供应商参加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可以申请单一来源或其他采购方式。
4.由于本项目第一次采购活动无人报名,第二次采购活动仅有一家供应商(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报名,参照浙江省政府采购方式和采购类型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此项目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建议由: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28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01月07日 至 2022年01月14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金华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金华市双溪西路439号
2.采购监督部门:
名称:金华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180/20221/0c73921c-a893-44ae-af97-b795524f0ef2">论证意见表.jpg
124.9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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