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工第五建设公司南湖文旅综合体-主广场片区工程陶粒混凝土砌块材料采购任务

浙江建工第五建设公司南湖文旅综合体-主广场片区工程陶粒混凝土砌块材料采购任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湖广场文旅综合体建设项目-主广场片区工程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陶粒混凝土砌块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本工程位于衢州市荷花中路以东、劳动路以南衢州市古城双修旅游配套项目五号地块。

2.2工程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建设面积1647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08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1635平方米。建筑层数4层,单跨最大跨度58米。

2.3 招标范围:陶粒混凝土砌块材料的采购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参与投标的内容必须在其法定经营范围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潜在投标人应提前登录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4.4潜在投标人可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或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开标截止10日前。招标人将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书面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万元整。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5.2缴纳方式

按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平台系统提示操作,一次性足额缴纳。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送达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2年1月15日17时30分秒,电子投标文件正本1份,电子投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本项目为电子投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在文件规定处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在规定处加盖公章,最后整份投标文件扫描上传,实行线上开标评标。纸质版投标文件需一正三副,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送达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北一道98号401室招标采购部,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必须与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装订成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建集团统一招采协同平台(https://srm.cnzg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巨化北一道98号401室招标采购部

邮编:324004

联系人:胡灵灵

联系方式:153*****165

传真:/

电子邮件:********2@qq.com

2021年12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混凝土 综合体 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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