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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隆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武隆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隆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81号)和《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等要求,结合武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按照“科学管理,绿色发展;党政推动,全民参与;示范引领,持续推进;制度保障,长效管理;因地制宜,城乡统筹”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全过程综合治理、全区域统筹实施、全社会普遍参与”,以及共建共治共享的原则,深入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努力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21年底,凤山街道、芙蓉街道、仙女山街道、羊角街道范围内的所有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现基本覆盖,白马镇、江口镇、凤来镇、沧沟乡场镇所在地启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区2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8%以上、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10%以上。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临时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

到2022年底,凤山街道、芙蓉街道、仙女山街道、羊角街道范围内的所有社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现进一步覆盖,8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白马镇、江口镇、凤来镇、沧沟乡场镇所在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实现基本覆盖,65%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其他乡镇50%以上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10个乡村振兴区级重点帮扶村和12个区级重点村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家庭厨余垃圾有效分出比例达到城市生活垃圾总量15%以上。推进永久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和有害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

到2025年底,全区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全区100%的行政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全面加强科学管理。

1. 推进全域覆盖。在武单位、驻武部队、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国有企业和车站、机场、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等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标准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区级各部门负责本行业本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各乡镇、街道因地制宜,统筹推进本行政区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做到宣传动员、分类设施、监督管理全覆盖。(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牵头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 推动源头减量。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开展商品生产环节增加分类标识试点,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垃圾分类标识;使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的材料,减少包装材料过度使用;加强对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管理推行净菜上市;每年至少在食品、化妆品、快递、外卖等行业开展一次过度包装专项治理,有效减少包装废弃物。按照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深化“吃得文明”,践行“光盘行动”,推动餐饮网点、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减少一次性用品供应,推广小份菜、分餐制等,将“吃得文明”“光盘行动”相关要求纳入绿色饭店、钻级酒家、星级农家乐等评审标准。推动绿色采购、绿色办公、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公共机构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加强旅游、餐饮等服务行业管理,推动宾馆、酒店、餐饮、娱乐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开展“绿色快递邮政城市”试点。(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经济信息委、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供销合作社、中国邮政武隆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加快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认真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准》(GB/T19095);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产生类别,科学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厢房、桶站等设施设备。新建住宅项目的垃圾分类收集厢房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新交房小区楼层不设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推进居民区集中投放厢房和定时定点投放设施建设。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引导居民精准、便捷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根据收集需求配足分类运输设备。依托现有环卫收运体系,建立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废环节)收运系统,实现厨余垃圾与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运输。建立密闭、高效的分类运输系统,避免装车运输过程中“抛洒滴漏”。加强物业单位与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提升分类处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区分类处理体系,有序启动我区资源循环利用场所建设。加快我区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新建工作。科学选定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场地,解决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难题。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完善有害垃圾处置体系。鼓励并支持专业企业发挥资金技术优势,协助街道、乡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产业链。鼓励农村家庭厨余垃圾采用就地堆肥、沤肥等方式处理。(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商务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推进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用厨余垃圾处理工艺,明确厨余垃圾处理方向,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加快“两网融合”服务点建设,引导街道、乡镇规划建设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利用等为一体的分拣中心或集散场地,推动再生资源利用行业转型升级。发挥供销系统网络优势,以再生资源回收企业为主体,加快构建功能完善、高效利用、生态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优化大件垃圾投放拆解点布局,加快建设大件垃圾回收拆解设施。(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供销合作社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努力推动习惯养成。

1. 发动全社会参与。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统筹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垃圾分类宣传,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群众参与度、获得感,实现从“要我分类”到“我要分类”的转变。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加强生活垃圾分类从业人员、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切实从校园抓起。通过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式,深入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绿色学校创建统筹推进。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教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妇联、团区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动员并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深入开展“文明新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培育常态开展垃圾分类相关项目的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和监督。鼓励产品生产、实体销售、快递、外卖和资源回收等企业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主动开展社会服务。(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委宣传部、区经济信息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大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力度,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窗口单位、进军营、进家庭、进企业、进社区等“八进”宣传活动,全方位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开展城市建成区“垃圾分类进社区”家庭知识竞赛活动,注重典型引路、正面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社、网络等媒体在黄金时段或显著版面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公益宣传。进一步推广“重庆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提升宣传服务水平和关注度。结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智慧环卫调度中心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建成一批生活垃圾分类主题走廊、广场,定期向市民开放。(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快形成长效机制。

1. 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制定武隆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住小区垃圾分类标准,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形成一套符合武隆实际的生活垃圾管理模式。(区司法局、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 加大资金保障力度。区级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预算,支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点保障和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分类处理技术创新研发、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社会宣传发动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税收优惠。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费保障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健全收费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原则,完善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情况,逐步实行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强化科技支撑。鼓励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技术手段,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相关产业发展。(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科技局、区城市管理局、区经济信息委、区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 严格考核评价。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考评体系。坚持“月暗查、季通报”制度,综合采用专业监督检查、第三方评价和社会监督等工作手段,对目标完成、体系建设、资金保障等相关方面开展考评。(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 强化工作调度。定期召开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现场推进会,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会,以教育系统、住建(物业)系统为重点召开部分行业领域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健全完善推动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形成协同高效的垃圾分类推动体系。加强军地协作,推动驻武部队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武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 强化改革交流。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年度重点改革项目和经验复制推广计划。与主城区及周边区县建立垃圾分类交流互鉴机制。加强行业管理研究,区级部门要积极争取市级部门的行业指导,走出去考察学习,及时解决行业垃圾分类“瓶颈”问题。(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委改革办、区城市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强化监管执法。各乡镇(街道)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等单位加大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处罚力度,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执法。(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责任制。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建立由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领导机制,健全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党组织三级联动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题调研,亲自谋划、部署、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力量建设。(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管理协同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调度。各乡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垃圾分类行业发展研究部署,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公共服务、社会管理资源下沉到村(社区),推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体系。(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并持续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区民政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施行时间

《武隆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武隆区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任务计划表(2021-2025年)

??????2. 武隆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计划表(2021-2025年)

附件1

武隆区乡镇街道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任务计划表(2021-2025年)

示范

区域

乡镇街道

示范总任务

示范社区任务

示范行政村任务

社区

行政村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100%)

街道

芙蓉街道

5

9

2021年实现基本覆盖,2022年实现进一步覆盖,2023年实现深度覆盖,2024年初步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分类处理系统。

2

7

9



凤山街道

7

11

1

9

11



仙女山街道

1

7

2

6

7



羊角街道

4

14

4

11

14



区级重点乡镇

江口镇

2

8

2021年启动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2年实现基本覆盖;2023年实现进一步覆盖;2024年实现深度覆盖;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分类处理系统。

3

5

7

8


白马镇

2

10

1

7

8

10


凤来镇


6

1

4

5

6


沧沟乡


5

2

3

4

5


其他

乡镇

火炉镇

1

14

其他乡镇建成区参照重点乡镇开展。

2

7

9

11

14

鸭江镇

1

9

1

5

6

7

9

长坝镇

1

9

1

5

6

7

9

其他

乡镇

双河镇

1

8

其他乡镇建成区参照重点乡镇开展。

1

4

5

6

8

桐梓镇

1

6

1

3

4

5

6

平桥镇

1

8

1

4

5

6

8

和顺镇

1

9


5

6

7

9

石桥乡

1

6

2

3

4

5

6

黄莺乡

1

6

1

3

4

5

6

庙垭乡


5

2

3

4

5

5

后坪乡


6

1

3

4

5

6

土地乡


4

1

2

3

4

4

白云乡


4

3

3

3

4

4

接龙乡


3

2

2

3


3

大洞河乡


3

1

2

3


3

赵家乡


2

1

1

2


2

浩口乡


6


3

4

5

6

文复乡


6

1

3

4

5

6

合计

26

30

184

2022年

20社区(69%)

实现基本覆盖 ????????

2024年

30社区(100%)

实现深度覆盖

38

(示范比例21%)

113

(示范比例61%)

144

(示范比例78%)

165

(示范比例90%)

184

(示范比例100%)

附件2

武隆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建设计划表(2021-2025年)

序号

性质

类别

总数

年度任务

示范总数

示范比例

责任单位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1

公共机构

党政机关

82

16

17

16

17

16

82

100%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2

学校及教育机构

61

12

12

12

12

13

61

100%

区教委

3

医院及医疗机构

38

7

8

7

8

8

38

100%

区卫健委

4

公共场所

国有企业

3

1

1

1



3

100%

区国资委

5

宾馆、饭店

20

4

4

4

4

4

20

100%

区商务委

区文化旅游委

6

超市

4

2

2




4

100%

区商务委

7

农贸市场

3

1

1

1



3

100%

区供销社

8

居住小区

51

10

10

10

10

11

51

100%

凤山街道

9

居住小区

81

16

16

16

16

17

81

100%

芙蓉街道

标签: 生活垃圾分类 实施方案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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