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3日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招标公告

2021年12月23日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招标公告


铁岭县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12-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辽铁岭新驰精制砂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决定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3楼铁岭县环保局窗口联系电话:********(袁林 行政审批办)传真:********电子邮箱:********41@qq.com
文件名称文号发文时间
辽铁岭新驰精制砂有限公司年加工50万吨机制砂项目铁县环审函[2021]096号2021-12-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境影响评价 生态环境局 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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