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龙华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数据质检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龙华区龙华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数据质检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龙华区龙华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数据质检服务 | ||
项目编号: | 221PC******* | ||
项目地址: | 深圳市 | ||
项目概况: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修订版)》(国灾险普办发〔2021〕6号)、《深圳市龙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落实方案》(深龙华应急〔2021〕121 号)要求,龙华区要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为完成项目服务内容,根据需求单位要求,需要开展公共服务设施数据质检工作,并提供满足普查要求的相应成果,保质保量完成龙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调查工作。 | ||
公告名称: | 龙华区龙华区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公共服务设施数据质检服务 | ||
公告发布媒体 | 深圳阳光采购平台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90 | ||
采购控制价(元): | None | ||
交货期说明: | 自双方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 | ||
招标/采购范围: | 1.质量审核上报。一是内业审核,调查过程中,要求调查对象提供原始依据和相关证明材料并保留存档,通过与填报的调查数据进行比对,边调查边核查,及时更正错误信息,确认各调查指标信息,保证数据质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是外业核查,即对每个调查对象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尤其要对内业中有疑问标记的进行重点勘查,如果有错误的,核对修正空间数据信息;三是系统审核,将调查数据录入系统,成果经逐级审核、上报、汇总,形成国家级调查成果库。质检核查应符合《应急管理系统调查成果质检核查技术细则》。2.对于不合格的数据要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积极整改,直至满足项目验收需要。一是配合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等上级部门质检、抽查、验收等,并准备汇报材料,负责相关文件编写等工作;二是完成普查工作计划制定、中期总结、年度总结。相关部门对普查方案、普查系统等征求意见的反馈工作;三是配合提供普查宣传素材(如过程照片,视频等),协助普查工作的推动;四是准备项目验收需要的报告、图纸、PPT等相关资料;五是在普查过程中,需要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的,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等;六是准备项目归档所需要的资料,并配合完成项目归档。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及同一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3)不得与招标人存在违背商业惯例的非诚信行为、经济纠纷、相关诉讼等情况,潜在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相关负责人存在上述情况的,招标人有拒绝其投标的权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栏或其他各级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站截图) | ||
联系人: | 梁静怡 | ||
联系电话: | 182*****4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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