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高纯度油酸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项目招标公告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高纯度油酸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项目招标公告
工程项目名称: | 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高纯度油酸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项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项目概况: | 1、本次公开资格预审的范围是天津院高纯度油酸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项目。投标人可按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高纯度油酸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供应商投标资格审查内容进行响应。 2、货物名称:天津院高纯度油酸500吨;IBC吨桶 3、交货地点:天津 4、交货期:订单生效7日内到货,退换货3日内。根据买方订单分批送货。单次最小到货数量10吨; 5、项目概况:拟通过公开资格预审+邀标的方式开展进行高纯度油酸的采购。 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内具有油脂类销售业绩一项,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 3)业绩主体必须为投标人,非投标人业绩视为无效。在对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后,若发现业绩信息虚假,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按海油发展《供应商履约异常处罚方式》进行处理。 3、投标人按照资审文件的要求邮寄样品,要求投标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日期后7日内向招标方提供药剂样品,收样截止后15日内,由需求单位完成样品评价,并将评价报告以邮件或邮寄的方式反馈给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招标人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合格则视为评审合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或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 申请人或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申请人或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申请人复核,申请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5) 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的制造商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以及其法人代表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 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6)申请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情形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申请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1)申请人或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物资的合作方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2)申请人或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物资的合作方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申请人或申请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物资的合作方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4)申请人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 5) 申请人以及为其提供授权代理的制造商或为申请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物资的合作方近一年内,存在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存在违反廉洁从业、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的,经核查属实,其投标将被否决。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审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1月07日到2022年01月14日 |
资审文件价格: | 2000.0元 |
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2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
资审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开标地点。 |
开标仪式: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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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1、资格预审方法及最终合格投标人 1)本项目采用合格制。 2)审查委员会依据公开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中规定的标准,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否决项进行逐项审查,有一项审查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3)审查委员会按资格预审文件所附评议标准对通过否决项审查的投标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一项关键指标(★号)不符合审查标准或一般指标超出允许接受范围的,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4)通过书面评审的投标人最终将进入海油发展-化工品类部-天津院高纯度油酸物资采购专有化协议的资审合格名单。 5)通过书面评审合格的不足3家时,将重新进行资格审查或采用其他方式进行采办。 2、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投标人报名后可自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4日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支付相应款项至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金街支行 账号:****************215 请汇款时标明招标编号(文字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凭汇款底联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汇款凭证和签字盖章的开票信息(包括汇款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开户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票类型等)发送至招标经理邮箱: ex_zhangrui4@cnooc.com.cn。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一律不退。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渤海石油港区东六路293 号天津市中海油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4、投诉联系人: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 邮箱:yuanxd@cnooc.com.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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