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之含六溴环十二烷(HBCD)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之含六溴环十二烷(HBCD)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3年5月,《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公约》)的缔约方大会第六次会议(COP6)审议并通过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公约》附件A中,要求缔约方在豁免期内逐步停止HBCD生产和使用。2016年7月2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新增列六溴环十二烷修正案》(简称《修正案》)。该《修正案》将六溴环十二烷(HBCD)增列入斯德哥尔摩公约附件A,禁止其生产、使用和进出口,但保留其用于建筑物中发泡聚苯乙烯(EPS)和挤塑聚苯乙烯(XPS)的生产和使用的特定豁免。按照公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该《修正案》于2016年12月26日对中国生效,我国特定豁免登记的有效期于2021年12月25日终止。

  为推动HBCD淘汰工作,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共同开发“提高泡沫行业环境绩效:中国HBCD淘汰与管理项目”,旨在特定豁免到期前实现HBCD特定豁免用途的淘汰。随着HBCD淘汰工作的推进,我国将有大量含HBCD的废弃物需要处置。本子项目旨在建立一套基于我国实情的含HBCD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方法,并制定相应的处置技术规范,为后续含HBCD废物的环境无害化管理提供参考及技术支持。

  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 工作内容

  1.1.含HBCD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指南研究

  1.1.1.识别与分类研究

  通过调查HBCD的生产、加工及废弃产品的相关情况,开展含HBCD废物的溯源识别研究。其中包括HBCD及其相关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固体废物情况,以及对含HBCD产品的使用途径及其废弃后的处置情况(如废弃EPS珠粒、废弃建筑保温材料、废弃电子器材、废弃纺织品、废弃包装物等)。通过对原料、中间产物、最终产品及固体废物中的HBCD含量进行测试分析,建立含HBCD废物的管理清单,并进一步制定HBCD生产及EPS/XPS行业中含HBCD废物监管政策草案。同时,编制关于含HBCD废物的筛选、分级和管理办法,并在知识平台上分享(中英文版)。

  1.1.2.阈值研究

  开展巴塞尔公约、斯德哥尔摩公约中有关含HBCD废物阈值管理要求及相应标准体系、类似阻燃剂等衔接性研究工作。

  (1)对国内典型行业中涉及含HBCD废物的采样、浸出、提取、分解和检测等方法体系开展研究;

  (2)结合现有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体系,对含HBCD废物开展衔接性研究;

  (3)开展国内危险废物鉴别中关于浸出毒性、急性毒性和有害物质含量等鉴别标准体系与含HBCD污染物的衔接管理研究;

  (4)对国内涉HBCD污染的地下水、地表水与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现状开展调查;

  (5)开展HBCD在国内建设用地、农用地(HBCD生产及使用企业附近土壤)等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管制值和土壤环境背景值的相关调查,并进一步调查典型区域、典型环境中HBCD污染物的残留现状;

  (6)开展国内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填埋场中,涉HBCD废物的地下水与渗滤液现状调研。

  1.1.3.HBCD相关生产设施关停、拆除研究

  选择典型HBCD生产及使用企业进行现场调研,开展HBCD生产及使用企业关停后生产线的清洗或拆除过程中的环境无害化管理研究以及含HBCD废物的处置研究,提出对HBCD相关企业清洗与拆除技术要求与环境无害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建立建筑保温材料在使用和拆除过程中产生的HBCD的识别办法、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规范。

  1.1.4.废物收集、运输管理政策研究

  通过对含HBCD废物的识别与分类,开展含HBCD废物(含社会源、工业源)分类收集、运输及在环境中释放、污染防治、管理现状等调查研究。提出含HBCD废物分类收集、运输技术措施及管理要求,提出符合履约需求的环节及要求。

  1.1.5.废物板材、贮存管理要求研究

  开展含HBCD废物的板材选择、标识管理研究,提出含HBCD废物板材及标识管理要求。

  开展贮存设施技术要求研究,包括分区、三防、贮存温度、主要监测指标、废气排放处理、环境管理等研究,提出贮存设施分类管控技术及管理要求。

  1.2.编制含HBCD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指南

  根据含HBCD废物识别、阈值、拆除、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研究成果提出含HBCD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指南(建议稿)。

  1.3.含HBCD废物利用处置管理的宣贯及培训

  通过培训宣贯、技术交流会等形式开展含六溴环十二烷(HBCD)废物环境管理相关技术交流及培训宣贯工作,指导生产企业进行含HBCD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及无害化处置,指导地方环境管理部门开展含HBCD废物监督管理工作。

  二.工作产出

  (1)合同签署后6个月内,提交《含HBCD废物阈值管理研究报告》

  完成含HBCD废物阈值管理研究工作,研究与现有鉴别体系及管理制度衔接,形成研究报告。

  (2)合同签署后10个月内,提交《含六溴环十二烷(HBCD)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指南》(建议稿)

  完成指南文本及说明的建议稿编制工作,推动该指南在生态环境部立项,完成该指南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工作。

  (3)合同签署后10个月内,提交《含六溴环十二烷(HBCD)处理处置技术规范》(建议稿)

  完成标准规范文本及说明的建议稿编制工作,推动该标准在国家相关部门立项,并推动标准的征求意见工作。

  (4)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提交“含HBCD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宣贯培训班&技术交流会宣贯材料”

  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30人次HBCD技术交流会2次,200人次HBCD培训宣贯会2次。

  (5)合同签署后12个月内,提交“编制筛选、识别、分级和分类含HBCD废物管理手段信息”

  梳理相关行业中含HBCD废物的监管政策,建立含HBCD废物识别的方法学;编制并分享有关筛选、分级和分类含HBCD废物管理手段信息。

  三. 时间要求

  在合同签署之日起1年内完成。

  四. 资质要求

  (一)单位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

  (2)具有制订我国废物处置技术规范的相关经验。过去5年至少完成过1个废物处置或环境无害化管理相关政策、技术项目,或承担过相关研究课题;

  (3)熟悉POPs公约内容,过去5年至少完成1项与POPs公约履约、国内POPs废物处置或环境无害化管理相关的项目业绩。

  (二)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化工等领域的高级及以上职称(需提供证明);

  (2)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国内外废物处置相关政策和技术,具有我国废物处置技术规范的制订经验及环境无害化管理相关经验,具有5年以上相关领域研究经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POPs类物质废物处置及环境无害化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

  (三)成员资质要求

  (1)团队成员中至少1人具有环境、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2)在废物处置领域有多年研究基础,至少2人具有废物处置相关案例的研究经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熟悉国内外废物处置及环境无害化管理相关政策和技术。具有我国废物处置技术规范的制订经验及环境无害化管理相关经验者优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的方法:在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项目建议书应于2022年1月28日17点(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或快递送至我中心。项目建议书要求详见附件。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兰

  电 话:***-******** 传 真:***-********

  电 邮:chen.lan@fecomee.org.cn

  单 位: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 编:100035

  如果贵单位对本次招标或项目工作有疑问,请向以下联系人进行咨询或提出澄清请求:

  联系人:王昊杨 董梦琦

  电话:***-********/***-********

  电子邮件:wang.haoyang@fecomee.org.cn

  dong.mengqi@fecomee.org.cn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2年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害化 环境 废物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