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之约鹭岛幸福+”—厦门市妇联首届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公告

“凤凰之约鹭岛幸福+”—厦门市妇联首届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全国妇联《“十四五”时期妇联事业发展规划》和《“十四五”时期深化妇联系统改革方案》相关精神,凝聚社会力量助推妇女儿童事业更好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促进妇女儿童家庭发展的作用,深化“鹭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厦门市妇联拟开展“凤凰之约 鹭岛幸福+”——厦门市妇联首届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创投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20日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7:30)

二、申报条件

  申报和实施公益创投项目的主体要求是在本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以下统称创投主体)。其他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益创投项目须与上述社会组织合作并以该组织的名义申报方可获选实施。创投主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并经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

3.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

4.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及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有1-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

5.具备开展公益项目所需的设备、场地、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资质;

6.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且年检合格或按时上报年度报告。因成立时间不足而未能上报年度报告的,应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7.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工资、福利外,未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人)、全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收入。

8.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或品牌组织评估,评估等级在3A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三、申报项目方向

本次购买重点放在家庭工作方面,主要围绕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结合202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内容,以家庭服务为重点,征集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庭关爱、家庭研究等四个方向的项目:

(一)家庭文明。家庭文化建设,好家风、好家教传承传播、传统节日家庭主题活动等。

(二)家庭教育。家庭教育及儿童成长知识科普、家长学校、家校社联动机制、家庭教育指导骨干培育、家庭教育实践指导站(基地)建设等。

(三)家庭关爱。创建儿童友好社区、关爱困难家庭、困境儿童、健康知识科普、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反家庭暴力、家庭心理健康援助。

(四)家庭研究。婚姻家庭经验成果转化、案例数据分析、专家智库打造等。

四、项目资助范围

  参加创投的公益项目所获得的社会捐助和政府资助资金严格规定在厦门市范围内使用,并确保全部用于项目运作和持续发展所需。结合当前厦门市妇女儿童家庭工作的实际需要,本次创投活动资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本届公益项目创投活动重点支持开展关爱妇女和儿童成长;重点支持家庭建设、家庭教育、家风宣传等方面项目;重点支持家庭相关项目、女性志愿服务团队或女性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项目;重点支持扎根基层妇联、落地街(镇)、社区(村)深入开展本地特色服务项目,申报组织如获得各基层妇女组织【各区、镇街妇联、各单位妇委会(妇工委)】推荐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

五、项目资助标准

  (一)资助金额

  本次公益创投项目资助总金额约为60万元,每个项目资助金额约为3-8万(服务时间9个月)。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申报项目类型、资助金额标准以及自有资金配套情况来确定申报金额。项目获资助金额最终以专家评审组结合项目计划书商定,报主办方厦门市妇联批准、公示。项目配有20%及以上配套资金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项目资助资金列支范围:

1.项目服务费用。项目服务费用不得低于项目总额的60%,直接服务费用是指直接用于受益对象和开展社会服务活动的支出。项目实施方应以开展服务的受益对象或社会服务活动的种类为基础编列社会服务支出预算。

2.宣传费用不超项目总金额的10%,行政办公费和其他费用不超项目总金额8%。

3.项目资助资金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购置费用(如电脑、办公桌、投影仪等)。

六、项目申报材料

  由创投主体向承办单位提交项目申请材料,由承办单位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创投主体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一)“凤凰之约 鹭岛幸福+”——厦门市妇联首届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书(包括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

  (二)相关资质材料。包括:

1.登记管理机构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已核准的社会组织章程(复印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连续六个月的完税证明;

4.财务情况说明(提供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相关会计报表证明等,2021年新成立的按实际月份提交);

5.与专职工作人员(1-2名)签订的劳动合同;

6.办公场地权属或租赁证明;

7.公益服务项目服务经验证明资料;

8.已参加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请提供评估等级证明;成立党组织的,提供相关成立证明。

七、项目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包括:自荐与推荐。由各基层妇女组织推荐的社会组织申报的项目优先考虑。符合条件且有申报意向的社会组织根据自身业务范围、资源能力和社会需求设计创投项目,已经获得政府支持项目不参加此次活动。每个社会组织提交创投项目不超过2个。

  各社会组织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2022年1月20日17:30前发送至电子邮箱xmfletb@xm.gov.cn,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文件标题注明:“凤凰之约 鹭岛幸福+”——厦门市妇联首届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单位名称。

  项目初审通过后(届时会有邮件通知),请各申报单位按照评审要求,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五份(与电子版申报材料需完全一致)于规定时间内送达市妇联家儿部。

八、时间安排

  (一)项目征集(2022年1月20日前

  市妇联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项目,申报单位申报。

  (二)项目申报材料整理(2022年1月31日前)

  (三)项目评审(2022年2月18日前)

  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市妇联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四)项目立项(2022年2月20日前)

  确定公益项目立项名单,并在厦门市妇联官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天。

  (五)项目优化(2022年2月28日前)

  公示期结束后,对拟签约项目进行优化,以使项目计划书更加合理、严谨,项目预算科学、准确;通过优化的项目提交纸质加章版项目书。

  (六)获选项目协议签订(2022年3月5日前)

  市妇联、获选项目实施机构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七)项目实施(2022年3月-2022年12月)

1.获选项目根据协议约定,实施服务项目。

2.市妇联按协议将项目经费分期拨付至项目实施机构。

3.市、区妇联加强指导和督促,确保签约实施项目落实到位。

  具体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九、评审标准

  厦门市妇联作为主办单位组织实施公益创投活动,联合具有专业资质的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一)定位准确性。项目服务指向明确,与厦门妇女儿童服务工作目标契合。项目服务内容符合本届公益创投要求,有助于提升妇女儿童服务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受益群体明确。服务定位、达成目标清晰。

  (二)突出公益性。强调公益服务,有助于优先满足困境妇女儿童服务需求和构建社会爱心支持网络。能充分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广泛调动社会参与,扩大公益创投项目的效应。

  (三)需求明确性。服务受益群体明确,需求迫切、广泛,社会关注度高、需求量较大、能够体现妇女儿童群体的迫切需要。

  (四)方法创新性。项目服务理念、操作模式、服务方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

  (五)项目示范性。项目运作模式可进行推广,具有落地性、可持续性和可复制性,对推动社会建设具有示范性价值。能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形成公益品牌效应。

  (六)机构专业性。执行机构有清晰的使命和宗旨,有科学的组织结构、有精准的经费预算、有合理的进度安排,有相关的项目经验。

  (七)加分指标。申报主体获3A及以上等级评估;在妇女儿童家庭服务方面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表彰;申报项目获各基层妇女组织推荐,落地基层;配备项目总资金的20%及以上作为项目配套资金,用于项目开支。

十、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时间为2022年3月-2022年12月。项目一经确定,由厦门市妇联、承办单位、创投主体及时签订合同,明确项目实施时间、内容、金额、资金支付方式与进度、各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内容,并实时做好定期监督评估、宣传推介、项目总结等相关工作。

十一、联系方式

  厦门市妇联家儿部 黄立春 ******* 王丽彬 *******

   *******">附件1-2:“凤凰之约 鹭岛幸福+”——厦门市妇联首届家庭工作公益项目创投活动申报书及申报材料自查表.docx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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