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发电厂2014年技改招标公告
第三发电厂2014年技改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14年度生产技改项目招标,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受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法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三、招标代理机构: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四、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工程概况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华电能源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14年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2.项目拟建总规模: 3.本期规模: #1堆取料机和#1翻车机改造 #3、#4锅炉RP1003磨煤机耐磨件更换改造项目 4号机组冷却水塔优化改造项目 贮灰场西堤改造 #4锅炉化学清洗项目 4.建设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三电街1号 (二)项目进展情况、招标条件落实情况、准备工作情况概述: 该批次拟安排工程项目已获得华电集团公司和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批复。 六、资金来源 由项目法人自筹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1堆取料机改造工程和#1翻车机改造工程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要求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投标人为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国内堆取料机的制造商或维修厂家。 ⑵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⑶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2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2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⑷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具有在使用条件与本工程相似或更严格条件下电厂工程成功运行业绩。 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⑺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⑻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贮灰场改造施工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 ⑵投标商应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⑶具有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施工项目业绩。 ⑷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⑺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⑻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机组锅炉化学清洗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具有工程总承包资质,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化学清洗专业A级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业绩良好且近3年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化学清洗的合同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7)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4水塔风筒堵漏、内壁防腐和#4水塔填料和除水器采购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⑵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⑶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辅机设备制造厂商。 ⑷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⑺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⑻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质及业绩要求
5、磨煤机耐磨件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⑴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投标人若为授权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⑵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⑶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同类磨煤机耐磨件10台套使用3年以上的业绩,并具有铸造资质,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且无事故发生。 ⑷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⑺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⑻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公告时间:2014年6月20日 – 6月26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4年6月20日 –6月26日。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会员单位,缴纳标书费后,到“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 (入会咨询请与招标网联系,电话:***-********-***),其他同上。各投标单位必须参加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及评价活动并成为华电集团供应商网络成员,非网络成员将不能参加投标;请各投标单位访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招标与采购网( http://www.chdtp.com),点击进入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及评价系统,按系统中要求的流程完成注册和资格信息填报等工作 2、本次招标标书售价 见前附表 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请按如下帐户汇款: 开户名称: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北京宣武支行营业部(********1023) 帐 号:****************2631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联系人:王立伟 电话:****-********邮箱:hasansjb@vip.sohu.com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王忠霞 电话: ***-********邮箱:wangzhongxia@chdt.com.cn 十一、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4年7月10 日上午9:00时 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哈尔滨·工会大厦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二:购标书说明: 说明:1、本表中填报的投标人名称须全称且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一致。购买招标文件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中列明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实际参与投标的单位名称一致,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和汇款底单复印件发送至wangzhongxia@chdt.com.cn邮箱,(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需填“华电能源哈三电厂2014技改项目××单位《购标回执确认单》”字样)。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审核并通过后,将在每天的上午11时和下午4时开通投标人在“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下载招标文件的权限,如对“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的注册与下载有疑问请致电采购网客服中心:***-********-***等。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标书费发票将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2014技改项目招标购买招标文件回执确认单 表一:能够方便复制的WORD文档(禁用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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