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塘九熙府配套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QXZC2021-G1-01671)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二塘九熙府配套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QXZC2021-G1-01671)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各有关供应商:
我中心受采购人委托,拟对二塘九熙府配套幼儿园教育教学设备采购(QXZC2021-G1-0167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2年1月11日12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向我中心反映,以便我中心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南宁市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3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宾工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7日
一、意见征询编号:2022-xqgs5f8d0dbc24c84683
二、征求意见范围: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的内容予以预公示。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2年1月11日12时00分前
2、意见递交方式: 书面方式
3、意见接收机构: 南宁市青秀区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 宾工
5、联系电话: ****-*******
6、联系邮箱:/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我中心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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