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收费站供暖费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受 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 委托,对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收费站供暖费项目(招标项目编号:LNZC
********08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地点 |
1 | 原煤 | 350 | 吨 | 长深高速1个收费站 |
其他煤炭采选产品(型煤) | 1530 | 吨 | 沈康高速5个收费站,长深高速2个收费站。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生产商或经销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供货、财务、技术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须提供权威监测部门出具的所投产品的煤质检验报告书;
(4)若为采矿企业,需提供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5)投标人在康平,法库地区必须有储煤地点,具有5000㎡以上的固定储煤场地,具有不低于本次招标要求的煤炭库存;
(6)根据招标人可调整的供货进度及数量,具有能够独立运输,保证随时配送交货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栏目中“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中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后并将所要求的材料报送到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 2014 年 6 月 25 日(周日除外,每日8:00-16:00北京时间),投标人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10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但在任何情况下,如寄送的文件迟到或丢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对此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对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与原件核实后原件当即退还,复印件留存备查。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4 年7月17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综合楼A座5楼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康平管理处
地 址:康平县康平镇孔家村高速公路康平管理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
项目联系人:李天阳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lnmd@163.com邮政编码:110016
开户银行:大连银行沈阳文艺路支行
开户单位名称: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账号:
***************辽宁明大国际咨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