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检察院南侧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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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检察院南侧公园)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检察院南侧公园),招标项目编号:E****************001修改、补充、答疑如下:
1、原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造价*******元。
现修改为:工程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造价*******元。
2、原招标文件中: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暂列金额: 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以最终预算审核金额为准)
现修改为: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暂列金额: 0.00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60900元,甲供材料费: 0.00元)
3、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项目编号:E****************001)政和县城区园林景观提升项目(检察院南侧公园),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政和县浩宇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1月0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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