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耐磨排渣阀等3项(第2次)(公招)招标公告
矿业耐磨排渣阀等3项(第2次)(公招)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矿业耐磨
排渣阀等 3 项(第 2 次)(公招)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
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
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矿业耐磨排渣阀等 3 项(第 2 次)(公招)。
交货时间:至 ********。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
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一、注册资金要求:
1、只接受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生产型企业
参股或控股的授权直销公司(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要求生
产型企业注册资金 200 万元及以上,所有投标方投标时必须上传营
业执照,如为个人独资企业,须上传资金证明资料。
2、投标方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均要求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及生产制造本
产品的相应资质证书等复印件。投标产品必须在营业执照的生产经
营、销售范围内。
3、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一年的供应商投标。
4、需提供具备 6.4MPa 及以上压力阀门生产能力的特种设备生产
第 1 页 共 7 页
${招标编号}$
(制造)许可证。
二、投标方业绩要求:
1、投标方要求提供阀门产品生产型企业的耐磨阀门销售业绩证明
(须提供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必须包含与所
有招标标的物相类似产品,并在投标文件中注明(生产型企业投标
方要求提供本企业类似合同或发票复印件,必须上传)。业绩总量
不得少于投标报价总金额。
三、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
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
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
身份同时参加投标。
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
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
处理。
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
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
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
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7、禁止强制退出采购方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动退出采购方
合格供应商目录的供应商(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
第 2 页 共 7 页
${招标编号}$
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
商参与本次投标。
8、本次招标中的注册资金、结算支付方式及技术要求为必须满足条
款,不允许偏离,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单位中,制造厂必须投报自己制造厂所生产的产品,直属
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必须投报其对应的制造厂所生产的产品,
否则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其余详见附件。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迹
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2-01-07 19:00 至 2022-01-18 08:30 登录鞍
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
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1-18 08:30,在鞍钢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第 3 页 共 7 页
${招标编号}$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
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供
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 街 85 号 |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
邮 编: 617023 | 邮 编: 610031 |
联 系 人: 殷良棕 | 联 系 人: 沈丽红 |
电 话: ****-******* | 电 话: ****-******* |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 |
账 号: ****************9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第 4 页 共 7 页
${招标编号}$
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1、本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规格等相关资料”只作为
投标方报价时的参考,待投标方中标或成交后,如有必要须到使用
单位的现场进行详细的测绘或确认,中标方或成交方必须确保在不
改变现有安装尺寸的情况下,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满足现场安装、
使用要求。
2、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首次供货的供应商,中标或成交
后须与使用单位进行技术交流或签订相关的技术协议后再供货;所
供设备备件到货验收合格、经使用单位使用合格并出具书面使用合
格报告后,办理结算。
3、投标时如有技术协议(或附件),技术协议(或附件)必须盖章
后上传,作为投标文件之一。
商务要求:二、供货要求:
以标的物需求一览表要求为准。投标时必须报出可确保供货的交货
期,中标(成交)单位如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逾期每天将按
合同含税总金额的 1‰承担违约金(但累积计算不超过合同含税总
金额的 10%),逾期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
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含
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2、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 万元,
按合同总金额(含税)10%收取履约保证金(内部单位除外,提供
战略协议范围内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
第 5 页 共 7 页
${招标编号}$
同履约保证金;4、收取方式: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账款方式缴
纳,原则上不采取保函方式。
四、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
1、如中标方或成交方为非委托方合格供应商,按合同总金额(含
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2、如拟签订合同含税金额≥50 万元,按
合同总金额(含税)5%收取质量保证金(内部单位除外,提供战略
协议范围内产品的战略供应商除外); 3、其他情况可不收取合同
质量保证金;4、收取方式: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式缴纳(在
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
五、投标报价要求:
以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为准,不允许偏离委托方技术要求、注册资
金及付款方式的要求,不能满足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产品质量要求:
中标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使用要求。当中标方产品
质量出现问题时,采购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1、对问题产品做换货
或退货处理;2、向中标方收取产品该项合同(含税)5%的违约金;
3、当对采购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采购方有权按照全
额损失向中标方索赔;4、中标方的供货质量纳入采购方供应商评价。
七、质量异议管理要求:
(1)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
商目录;(2)新增供应商,第一年供货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
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3)1 年以上合格供应商,年度质量异
议金额超过 5‰,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第 6 页 共 7 页
${招标编号}$
八、经评审最低价法评标方式及中标原则详见附件。||********
至 ******** 贴现询价表:票据类型:货币,支付期限:无,年化
利率(%):3.85;票据类型:惠信,支付期限:0-180 天,年化
利率(%):5.85;票据类型:商票,支付期限:0-180 天,年化
利率(%):5.5;票据类型:银票,支付期限:90 天以内,年化
利率(%):2.52;票据类型:银票,支付期限:90-180 天,年
化利率(%):2.55;票据类型:银票,支付期限:180 天以上,
年化利率(%):2.66;
二、 采购附件
评标方式及中标原则.doc;合同主要条款.doc;技术附件.rar;。
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第 7 页 共 7 页
招标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