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鹿鸣半岛EPC-悦榕北区酒店混凝土(一)招标公告
衢州鹿鸣半岛EPC-悦榕北区酒店混凝土(一)招标公告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衢州鹿鸣半岛酒店综合体项目一标段(酒店项目)EPC-悦榕北区酒店项目
混凝土材料采购
招标文件
招标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分公司)
目 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 3 -
********">第二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 5 -
********">第三章开标.............................................. - 8 -
********">第四章评标.............................................. - 9 -
********">第五章合同的授予....................................... - 11 -
********">附件一:投标报价表格式..................................... -12-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工程名称 | 衢州鹿鸣半岛酒店综合体项目一标段(酒店项目)EPC-悦榕北区酒店项目 混凝土 材料(设备)采购 |
2 | 建设地点 | 浙江省衢州市西区灵溪路以南、鹰潭东路以北、白云中大道以东,紫薇南路以西 |
3 | 承包方式 | 包料、包送货(包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辅材及小型机械) |
4 | 招标内容 | 混凝土材料 |
5 | 供货时间要求 | 2022年1月-2022年8月 |
6 | 质量要求 | 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
7 | 投标人资质及要求 | (1)投标人必须具备大理石材料(设备)生产或经销资质,有过相应销售业绩,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国家规定实行许可或备案制度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持有许可证或(和)备案证; (2)投标人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3)在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内。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9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0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图纸、补充文件等。 |
1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在(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前,将书面资料加盖公章传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向招标人电话说明。 邮箱: 联系人:杜青松 联系方式:****-******** |
1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将在平台发布的相应时间之前,通过招采平台回答形式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的解答。 |
1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14 | 投标有效期 | 不少于60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15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 章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应采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有要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文件,必须按要求加盖章或签字。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和合法身份证明。 |
16 | 投标截止时间 | 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
17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时间: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 2、地点:招采协同平台 3、联系人:杜青松 4、联系方式:****-******** |
18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
19 | 工程款支付 | 本工程的工程款支付采取下列第(4)种支付方式: (1)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乙方垫资供货) ①乙方承诺免息垫资,垫资额达到 / 万元后甲方开始支付货款。 ②当已结算款项超过垫资部分货款,则在次月 /日前按月支付月结算款(扣除垫资额部分)的/%。 ③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扣除垫资额部分)的/%。 ④剩余货款及垫资款 /万元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月内付清。 (2)按结算货款金额支付(乙方不垫资) ①货款按月结算后,在次月 /日前支付当月结算金额的 /%。 ②供货完毕且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至最终结算款项的 /%。 ③剩余货款在最终结算完成以后的/月内付清。 (3)按项目进度节点支付 ①在本项目全部单体进度节点/完成前不支付货款。 ②本项目全部单体的进度节点分别在/ 完成后,分别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 ③至项目结构全部结顶以后,在次月的 /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至项目结构全部通过验收以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已结算金额的/%。 ④本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以后,在次月的/日前支付至全部款项的 /%;剩余款项在竣工验收通过以后的 /日内付清。 (4)其他支付方式: 按月结算,在次月25日前支付当月结算材料款的90%,工程结顶后支付至结算材料款的95%,剩余5%材料款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 |
第二章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一)总则
1、项目概况
1.1本次招标采用邀请(或公开)招标;
1.2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及技术文件的要求;
1.3具体要求:见投标文件清单
2.1投标人必须具备 混凝土 材料(设备)生产或经销资质,有过相应销售业绩,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企业法人或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国家规定实行许可或备案制度的产品,投标人应当持有许可证或(和)备案证;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投标人有履行本招标项目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具备较强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2.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前向招标人提交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备案证、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环境安全证明材料等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接受招标人审查;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编制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和磋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须知前附表
(2)投标须知
(3)合同条款
(4)投标文件格式
4.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传真)向招标人提交;
5.2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5.3澄清纪要、补充通知,招标人都将以书面形式(传真)发给所有投标人。澄清纪要、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
5.4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5.5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文件的组成(招标中心或招标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相应调整投标文件组成内容)
6.1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投标报价表
(4)付款承诺、技术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
7、投标文件格式
7.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6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应报出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在投标报价表内分别填写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价、总价。运费、装卸费含在上述报价中;
8.2每种材料(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报价表上全部产品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产品报价的投标文件无效;
8.3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需的全部其他费用;
8.4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8.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9.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电子版本一份;
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9.3投标文件封面及招标文件附表中要求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的,投标人均按要求签章;
9.4除投标人对错误之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0、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0.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并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一并装入密封袋;
10.2密封要求:密封袋上应写明: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以及投标人的名称、地址与邮政编码。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有效期
11.1投标人按前附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2招标人可以用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11.3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在前附表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2.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第三章 开标
13、开标
13.1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13.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须加盖投标单位红章及法定代表人红章或签字),以证明其身份。
13.3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详细评审。
13.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招标人的有关监督部门参加,并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3.5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13.6标截止时间届满时,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招标。
第四章 评标
14、评标会议
14.1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14.2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15.评标过程的保密
15.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15.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侯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5.3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16.投标文件的澄清(询标)
16.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
16.2若招标人要求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等相关人员参加询标的,投标人必须组织参加。
17.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17.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17.2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招标工作小组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经理)未明确的;
(5)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
(6)法律、法规、规章及现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必须废标的。
17.3初步审查后,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人可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错误的修正
18.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合计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小计(合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计累计金额及总报价。当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原则修正错误,发现其错误达到或超过原总报价0.5%时,将认定其投标文件质量较差,其错误不予修正,作废标处理。
1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19.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以下方案一进行评审。
方案一: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步骤一:对各投标人的资信做符合性审查,审查投标人营业执照、业绩等必要条件是否满足;
步骤二: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合理性认定,通过经评审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为中标候选人。
方案二:综合评估法
将各投标人的资信、商务分别进行评分,总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总分为100分,评分的内容分为5项:①投标价格 90 分;②质量承诺2分;③付款及垫资承诺3分;④供货保障及售后服务2分;⑤投标人信誉3分。评标委员会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各评标委员会成员计算的合计得分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值,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细则附后。
第五章 合同的授予
20.合同授予标准
20.1本工程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12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20.2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20.3 中标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21.中标通知书
21.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2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22.合同的签订
22.1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材料采购合同;
22.2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22.1款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2.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附件二:投标文件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衢州鹿鸣半岛酒店综合体项目一标段(酒店项目)EPC-悦榕北区酒店项目
投标文件内容: 混凝土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1月日
目 录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投标报价表
4、付款承诺、技术服务承诺、售后服务承诺及其他优惠承诺
投标函格式
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衢州鹿鸣半岛酒店综合体项目一标段(酒店项目)EPC-悦榕北区酒店项目 混凝土 材料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修改文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供货期为:,按合同约定完成材料(设备)的供货并提供相关服务,质量达到衢江杯 。
2.我方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并将按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6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此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7.(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期:年月日
供货起止日期 | 浇筑主要部位 | 强度等级 | 坍落度 | 数量(M3) | 含税 | 不含税总价(元) |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 税额(元) | 含税总价(元) | 备注 | |
(MM) | 单价(元) | ||||||||||
非泵 | 带泵 | ||||||||||
送价 | 送价 | ||||||||||
【2022】 | 主体结构等 | C15 | 2800 | 按《衢州造价信息市区价格》当月同期信息砼单价(含税)下浮()% | |||||||
年 | C20 | 1700 | |||||||||
【1】 | C25 | 1800 | |||||||||
月 | C30 | 1500 | |||||||||
至 | C35 | 1300 | |||||||||
【2022】 | C35/P6 | 1600 | |||||||||
年 | C35/P8 | 0 | |||||||||
【8】 | C40/P6 | 0 | |||||||||
月 | C50/P6 | 0 | |||||||||
合计暂定数量: 10700 M3 | 暂定总价(含税):元(大写:) | ||||||||||
质量承诺 | 乙方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且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要求 | ||||||||||
付款及垫资承诺 | 按月结算,在次月25日前支付当月结算材料款的90%,工程结顶后支付至结算材料款的95%,剩余5%材料款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个月内付清。 | ||||||||||
供货保障及售后服务 | 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正常保管、使用产生的质量问题承担无偿修复或更换的责任。 |
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注:本表可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相应扩展。
标签: 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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