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期脱硫脱硝工程、选煤厂扩建等工程安全验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招标公告

一二期脱硫脱硝工程、选煤厂扩建等工程安全验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神华准能矸电公司一二期脱硫脱硝工程、选煤厂扩建等工程安全验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招标编号:CSIE********)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华准能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招标范围

2.1 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神华准能公司矸石发电公司一、二期炉外脱硫及二期脱硝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服务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神华准能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二期)安全预评价。

第二标段:神华准能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选煤厂改扩建工程、神华准能公司设备维修中心改扩建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服务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制。

第三标段:神华准能公司矸石发电公司一、二期炉外脱硫及二期脱硝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神华准能公司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二期)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第四标段:神华准能公司黑岱沟露天煤矿选煤厂改扩建工程、神华准能公司设备维修中心改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2.2服务周期

第一标段:

自委托建设项目试运行完成之日起,乙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送审稿;4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评审事宜;5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的正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并取得政府安监部门对委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的函。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书的送审稿;4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的安全预评价报告书评审事宜;50个工作日内完成该项目的正式安全预评价报告,并取得政府安监部门对委托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备案的函。

第二标段:

自委托建设项目试运行完成之日起,乙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工作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送审稿;4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的评审事宜;5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的正式《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并取得政府安监部门对委托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备案的函。

第三标段:

自委托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乙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送审稿;4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事宜;5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的正式《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取得政府安监部门对委托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备案的函。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送审稿;4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评审事宜;5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的正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取得政府安监部门对委托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的函。

第四标段:

自委托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乙方3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工作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送审稿;4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事宜;50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项目的正式《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并取得政府安监部门对委托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备案的函。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第一、二标段:需具有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第三、四标段:需具有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

(3)根据相关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并取得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的批复文件(函)。

(4)投标人需在神华招标网(http://www.shenhuabidding.com.cn)注册成为正式用户,注册具体事宜详见本网站“供应商注册”。

业绩要求:2011年-2013年具有类似项目评价业绩。

投标资格审查:

投标人办理审查的相关材料如下:

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三份)、身份证;

2)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施工(生产)资质(如有);

3)本公告第四条中规定的2011年-2013年具有类似项目评价业绩;

4)本公告第三条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如有);

5)投标人公司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上述证件或材料必须携带原件。

具体审查流程如下:

1)安全资格审查

审查部门:神华准能公司安监局,地址:神华准能公司办公楼414房间。

审查内容:(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身份证;(3)安全施工(生产)资质。安监局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具“安全审查证明”,并留存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一份。

2)资质审查

审查部门:神华准能公司政策法规部,地址:准能公司办公楼609房间。

审查内容:(1)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身份证;(3)企业资质证;(4)企业年检过的营业执照副本;(5)2011年到2013年具有类似项目评价业绩;(6)投标人公司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7)本公告第四、五条中规定的其他相关证件(如有)。政策法规部对资质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出具“资审证明”,并留存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一份。

3)标书购买

通过安全资格审查和资质审查的投标人凭《安全审查证明》和《资审证明》及法人授权书(均为原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相关手续。

4)资质审查注意事项:

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投标人代表,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册职工,凭本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投标人公司所在地开具的社保证明材料至我公司及招标人相关部门办理资质及业绩审查手续。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伍佰元(¥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6月27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18: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现场踏勘:2014年6月30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由招标人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自备车辆,其它时间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若踏勘需要,请提前1天与踏勘联系人联系。

踏勘集合地点: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大楼对面移动公司楼前

联系人:霍英 电话:138*****377 ****-*******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8:30~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4年7月15日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各投标人派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开标地点:薛家湾河滨路神华准能宾馆二层多功能厅,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薛家湾准能公司办公楼六层会议室

邮 编:01030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分行

开户账号:345458 594 966

联系 人:张晓晟、罗莉丽、王晓敏

电  话:****-*******

传  真:****-*******


招标人: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监局

联系 人:霍英

电 话:****-*******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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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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