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0500G220107002万宝湖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SZ0500G220107002万宝湖水体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万宝湖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已经由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以庆发改发【202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万宝湖水体综合治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时代广场西侧。
2.工程规模:大庆市万宝湖水域面积约37.3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进行万宝湖湖底清淤和水体综合治理,同时对周围绿化、雨排,电力等进行修复。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生态清淤工程:对湖水内淤积的淤泥采用冬季清淤,包含清淤、冻土、便道、抽水、刨冰、拉运、堆土挡墙等,清淤面积为37.5万平方米,清淤平均深度为0.45米,清淤量约17.7万立方米。 主要工程量:湖底清淤373140平方米,荷花池铺装用荷兰砖2618.5平方米,特殊路基处理土方(淤泥)490立方米,9号院内整平场地2439.6平方米,湖内刨冰1491立方米。 2、设施完善工程:大广高速东侧DN1000给水管线开口接入万宝湖西侧九号院雨水系统,抬高更换万宝湖出水口闸门。维修经六街、经三街方向雨水管线弃流井内控制柜及电器元件,在湖水内增加曝气设施6套。 主要工程量:DN300聚乙烯(PE100)给水管23米,新建矩形水表井1座,D1200Ⅱ级钢筋混凝土管70米,矩形混凝土雨水检查井2座,铸铁1200*1200上开式电动机闸一体渠道闸门1座,铸铁1500*1500上开式电动机闸一体渠道闸门2座,沉水式超微纳米气泡发生装置6套。 3、生态修复工程:生态修复设计规模9300平方米,园路及驳岸中间增设围栏,修复部分大理石围栏,水底新建基础围堰采用石笼挡墙。绿化补植沙果、偃伏莱木、小叶丁香、莓叶萎陵菜等。主要工程量:乔木14株,灌木272株,花卉2020平方米,拆除并新建铁索护栏514个,新建水底围堰290米。 4、电气亮化工程:新建两台630KVA箱式变压器;将时代广场自控室迁移,重新敷设音响控制、大屏幕及监控控制线路,新建广播系统;拆除栈桥部分原有灯具并重新亮化。 主要工程量:YJV22-10KV-3*95高压电缆电力电缆2400多米,高压电缆对接箱3台,配电箱4台;迁移20寸显示器4台,主机机箱2台,操作台1个,音响控制设备1套;外网广播用服务器1台,数码播放器1台;拆除及修复彩色LED路廓灯1100根;桥体亮化用洗墙灯1600套,LED线条灯2030套,投光灯50套。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质量标准:合格
4.标段划分:无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招标范围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工期(天) | 招标控制价(万元) |
万宝湖水体综合治理工程 | 施工招标 | 2022年02月07日 | 2022年06月30日 | 143 | 1495.21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投标其它条件:(一)投标人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二)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项目机构人员配备要求:1.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及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规定,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时需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但中标公示期内,中标候选人需提供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供招标人核验,不满足要求或未提供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2.按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职称人员; 3.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四)其他要求:1、本项目开标期间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只核验本项目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只需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只填写人员数量,不填写人员姓名)。中标公示期间,中标候选人将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姓名及相关证件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有权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符合招标文件及《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要求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3、信用要求:①至投标截止时间,企业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经营异常企业,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公示信息为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及经营异常企业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查询→点击查询到的投标人名称→在投标人企业基础信息页面分别点击“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后分别完整截图保存) ②信用中国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作为不合格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站查询截图(截图中需体现网站名、投标单位名称、查询结果、查询日期等信息),结果查询时间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搜索框内输入投标人名称→点击搜索→点击“失信被执行人”后完整截图保存)4、项目机构成员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所投项目班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退休人员,需在承诺中说明。承诺书格式自拟。 5、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要求自行踏勘,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自行踏勘现场,投标时必须提供投标单位已踏勘现场并充分了解本项目所投标段的建设地点及其地质及地下水埋深现状导致的管线施工潜在风险和冬季施工部分潜在风险的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6、投标人所投项目机构全部成员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0天已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7、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前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本项目项目机构所有成员缴纳社保的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8、本工程严禁挂靠施工,一经发现投标人有挂靠施工等行为,招标人有权勒令中标单位退场且不予结算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须提供无挂靠施工声明承诺书(承诺书式样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9、中标公示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书承诺事项进行核实,如发现承诺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本工程不接受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因MAC码地址相同而废标的企业投标。11、本项目因MAC地址相同被废标的投标人,其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 12、本项目不接受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放弃中标、因被质疑或被投诉而取消中标资格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参与本次投标。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9日 09时00分
2.现场投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1月08日至2022年01月2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21.209.152.20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保证金金额:14万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电汇、转账。缴纳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通过大庆市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系统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缴纳(必须由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中“查看保证金”页面,按照页面展示的该标段的户名、开户行、子账号进行保证金缴纳 。注:请投标单位掌握好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未按上述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2、计划开竣工时间:2022年02月07日至2022年06月30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221.209.152.208//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及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招标人地址: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 王先生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3*****929
招标人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大庆市城安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 丛国栋
代理联系电话: *******
代理邮箱: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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