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期带状公园施工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期带状公园施工 (项目名称)已由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金发经[2014]1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区级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改革经济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金发经[2014]10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HG
********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公园全长1256米,景观总面积为11950平方米,其中土建面积3900平方米,绿化面积8050平方米。景观最宽处约为36米,最窄处约为4.5米。场地平整、人行步道、小广场、小路石材铺装、灯具安装,电力电缆,配电箱安装、景石基座浇筑、景石安装、树池、坐凳制安、公厕修建、绿地整理、开挖、回填、各种植物栽植、草坪混播等。
招标范围:金口河区滨河路四期带状公园施工招标;
建设地点:张村沟片区。
工期: 3 个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2)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 资质;(3)近三年(2011年至今)已完成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4) 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施工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 年6 月 24日 00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2014 年 6 月 30日 23 时 59 分 ,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 7 月 15日 10 时30 分,地点为乐山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四楼招投标中心(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54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和《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 址:乐山市金口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邮 编:/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址:/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交大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西南交通大学行政办公楼二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201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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