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平阳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县局直属各学校、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结合我县教育系统预算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聚力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预算法》规定和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强化“以收定支”的原则,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要按照综合预算、零基预算、刚性预算、绩效预算、透明预算、可持续预算原则,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务资源统筹,优化财务支出结构,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二、编制原则
1.积极稳妥原则。各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预测学校各项收入,编制、组织好收入计划。支出预算安排要与收入相适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确保底线工作和重点工作。
2.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具体工作任务以及近三年“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合理统筹安排、控制“三公”经费,从严控制运行成本。
3.科学、精细、规范原则。预算单位是预算编制和执行的法定责任主体,要对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完整编报收入,统筹安排支出,细化预算编制,保障收支预算符合履职需要和事业发展规划。完善预算编制和审核程序,确保预算编制质量。强化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追加;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重视预算执行分析,加大对预算执行的督促和检查力度,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
4.注重绩效原则。进一步强化绩效理念,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稳步推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积极探索绩效跟踪与监控,完善项目评价实施体系,加强绩效评估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公开透明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学校预决算信息公开,扩大预算公开范围;健全信息披露制度,建立预算公开反馈机制,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做到预决算信息至少一年一次在学校内部公开审核;加强舆论宣传和相关解释工作。
三、主要内容
2022年学校预算编制主要是做好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经费及公用经费预算、其他资本性支出经费的安排工作。
1.收入预算的安排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人员经费收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收入,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收入、免住宿费收入等各类财政下达的经费)、事业收入(上缴财政非税专户并返回的收入)、其他收入(包括学区下拨的经费、捐赠收入等)。各学校(单位)应按收入类别逐项核定,测算安排年度收入预算;收入预算的安排要积极稳妥,真实准确,要全面完整地反映学校(单位)所有收入,不得转移、隐瞒收入(具体填报内容见附件1)。
2.支出预算的安排
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各学校(单位)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支出。
⑴工资福利支出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财政下拨在编在岗人员工资津贴定额、住房公积金、社保费定额及部分农村学校免住宿费补助收入(住宿费收入)等。预算安排应根据工资的基础资料进行整理编审,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需要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具体填报内容见附件1)。
⑵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资金来源为离退休补助、精减遗属补助及其他补助,专项安排的教科书补助、各类奖助学金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津贴(含护理费及公用经费等)、精减遗属补助费、医疗经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各类奖助学金及其他补助支出。按各单位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及有关经费标准和其他实际情况计算编审(详见附件1)。
⑶商品服务支出的资金一般由下达日常生均公用经费(生均定额标准:普高1350元,职高2500元,初中1000元,小学800元,幼儿园1700元;小规模学校按照相应系数倾斜)。预算支出按上述资金总额进行计算编审,其他单位参照部门编制数进行编审。
商品服务支出要根据可用资金统筹安排使用,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理管理费、工会经费、差旅费(国内部分)、出国(出境)经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会议费、劳务费、宣传费、交通费、手续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培训费(含业务培训费及其他教科研活动费)、德育活动费支出及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⑷其他资本性支出的可用资金来源一般是其他可使用的专项资金、当年有稳定来源的其他收入及部分公用经费。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包括房屋建筑物构建、大型修缮、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交通设备购置、信息网络构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学校根据可用资金,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以满足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为目标,按照资产配置和政府采购的要求,参照商品服务支出预算安排方法,安排含有采购数量和金额,拟采购时间及使用单位等内容的预算方案(具体填报内容见附件1、附件3)
3.在预算编制及调整时要兼顾各类指标合理及合规性。如:
⑴公务接待费不超过局机关纪委下达的指标且原则上不超过去年实际发生额。
⑵下达生均定额标准的公用经费补助资金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不得用于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其中,教师培训费支出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0%安排,劳务费支出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30%,义务段学校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费、工会费支出。
⑶工会费按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之和的2%计提。
⑷不含专项经费列支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环境绿化、水电、卫生、保安支出)执行生均标准,标准如下表所示:
学校类别 | 学生规模 | 支出最高标准 | 备 注 |
普高(中职) | 140元/生 | 1.物业管理费单项支出总额超20万的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需要进行招投标。 2.各校物业管理费支出尽量采用劳务外派形式,要降低学校用工风险。 | |
义务段 | >=600人 | 70元/生 | |
>=100人且<600人 | 90元/生 | ||
<100人 | 学校按需自定 | ||
幼儿园 | >100人 | 70元/生 | |
<=100人 | 140元/生 |
四、编报程序
中小学校预算安排按照“二上二下”程序进行安排。
1.学校各科室参见行事历,编制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表(详见附件2);
2.总务处对各科室预算安排表,进行汇总(详见附件3);
3.提交校班子会审核,安排;
4.根据初审后的安排表,下发给各科室进一步进行细化安排;
5.各科室二次上报安排后的预算安排表;
6.总务处核对各科室二次上报预算草案安排表,提交校班子会审议;
7.校班子会讨论审批通过;
8.形成学校当年度预算安排文件,并下发给各科室,在年度内按照预算安排来执行。
总务处对本校下达的预算文件附表中内容按会计科目(22个)进行科室汇总(详见附件3),并归类过录(详见附件5),填入《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安排表》中(详见附件1)。
五、报送要求
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报送要求:2022年学校(单位)预算安排上报仍采用纸质形式,纸质材料一式叁份由学区审批后统一收齐,于2022年1月26日前报送县教育局计财科215室备案。县局直属学校、单位直接报送。
具体纸质材料包括:平阳县教育系统2022年预算安排表(附件1),外来用工指标预算表(附件2),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安排汇总及下达表(附件3),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附件4),关于安排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文件(附件6)。
六、工作要求
1.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预算安排工作,精心组织,科学、合理地安排预算,提高预算安排质量,确保预算安排工作及时、准确地完成。预算安排表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字。
2.各学校业务活动经费开支在预算年度内严格按照有关预算批复执行,做到无预算安排不列支,有预算安排不超支。
附件:1.平阳县教育系统预算安排建议表
2.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外来用工指标预算表
3.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安排汇总及下达表
4.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安排表
5.平阳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商品与服务支出预算安排表
6.平阳县***学校(幼儿园)关于安排2021年公用经费支出预算的通知(样稿)
平阳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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