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双河湾农民安置房(一期)建安工程结算初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双河湾农民安置房(一期)建安工程结算初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双河湾农民安置房(一期)建安工程结算初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二、相关标准: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执行。
项目说明
双河湾农民安置房项目位于开福区东站北路以西、福元路以南、浏阳河以北、拟建洪山公园以东区域.
一期建设工程为南向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9#栋住宅(13012.85㎡)、10#栋住宅(26029.44㎡)、11#栋住宅(24458.83㎡)、12#栋住宅(22936.64㎡)、13#栋住宅(24461.96㎡)、14#栋住宅(22198.90㎡)、15#栋住宅(24423.49㎡)、16#栋住宅(22202.16㎡)、17#栋住宅(22794.83㎡)、18#栋住宅(22793.10㎡)、S5#商业(1118.76㎡)、S6#商业(1685.76㎡)、幼儿园(6064.86㎡)、地下车库(44774.90㎡)】,32层(高度95.45m)高层住宅,总建筑面积278956.48㎡,工程投资估算约66500万元。一期建设工程现已施工完毕,一期施工单位合同中标金额为********6.29元,结算报送金额为********8.52元。
服务范围
双河湾农民安置房(一期)建安工程结算初审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为该项目成立项目组,项目组至少由6人组成,项目负责人至少一名,其他人员土建、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师各2名
2.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职工,身体健康,并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和土建类高级技术职称;
3.项目组其他人员要求:成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在册职工,至少配备土建专业的注册造价师2名、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师2名。
4.需提供注册造价师证、身份证、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资料的扫描件。
5.在遇特殊情况下,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能临时调配并增加审核人员,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指定任务。
(注:在册员工的社会保险的购买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购买材料时应当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所下载打印的个人应缴实缴详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交付时间和地点
1、提交成果时间:服务时限从结算资料接收之日开始实施,至项目出具结算咨询报告完成止。其中结算审核周期为8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调整。。
2、提交成果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成果要求
1、成果内容要求:本项目结算初审的成果文件应包括竣工结算初审报告、结算初审定案表、竣工结算初审对比表(工程量核减(核增)明细)、对审记录表、踏勘方案及记录和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文件。
2、成果形式要求:正式评审成果须提交纸质版3套,电子文件1套(光盘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形式),具体以采购人的要求为准。
服务质量要求
1.符合《长沙市开福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及《开福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且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建设部、湖南省及长沙市现行有效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方面的文件规定和投标人给出的相应承诺。
2.因中标人原因,结算审核时分部分项工程量出现10%以上的偏差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每次视情况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0元;分部分项工程量出现15%以上的偏差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每次视情况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3.竣工结算审查成果文件误差率要控制在±3%之内(含±3%)以内[即:(开福区财评中心终审金额-中标人审定金额)÷中标人审定金额,要控制在±3%之内(含±3%)]。在±3%以内为审核合格;中介评审误差率在±3%-±4%(含)的,按中心核定标准的60%计取;中介评审误差率在±4%-±5%(含)的,按中心核定标准的50%计取;定案结论误差率超过±5%的评审项目为不合格项目,扣减全部审核费。
4、以上违约金总金额累计不应超过委托咨询服务报酬的总金额(扣除税金)。
六、验收标准: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相关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其他要求
1、付款人:长沙市开福区财政局。
2、付款方式:所有项目内容全部结算完成,并取得财政评审定案表后,结算审核费用办理结算后一次性支付。
3、本项目采用优惠率报价(按照长开财评[2018]02号文),投标优惠率不得少于5%,计费基数以送审金额为准。
4、本项目采用费率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须考虑本项目的实施费用和不可预见的费用,如一旦成交,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同时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中标供应商的优惠率折算以后的最终费用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5、本项目预、结算编制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中标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及所投服务方案内的评审人员须全程参与审核工作,并对审核结果负责,不得挂名参与投标;后续工作中,未经采购人批准,不得更换项目组成员。采购人将不定期对项目团队成员履职情况进行抽查,发现参与审核的人员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情况出现两次及以上时,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
7、中标供应商须委派专人负责与建设方及施工方对审,实际对审人员须与服务方案内载明的团队成员一致。
8、为满足对审的实际需求,中标供应商须24小时响应采购人要求,1小时内可到达采购人办公地点。
9、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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