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某医院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长春某医院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某医院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10日16:22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3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00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长春某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媛媛****-********
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雷****-********

项目概况

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ZJLZB-22011

项目名称: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法律策划、合同审查或起草、日常法律咨询、诉讼活动、协助医院相关管理工作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等。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服务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3.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服务商需具备与医疗或医疗体检领域相关的法律顾问业绩一份;3.3服务商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所在报价企业里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服务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公司注册成立起始日期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服务商需在吉林省长春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以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场地协议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方式: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及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服务商需具备与医疗或医疗体检领域相关的法律顾问业绩一份、服务商需在吉林省长春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以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场地协议为准、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ZJLZB-22011

项目名称:律师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肆万元整

采购需求:法律策划、合同审查或起草、日常法律咨询、诉讼活动、协助医院相关管理工作等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等。

用途:工作需要

简要技术要求:针对我院的发展方针,从体制、制度、运行等方面为我院提供全方位咨询策划法律服务。根据我院的要求,对专门事项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非诉讼谈判、协调、调解。办理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服务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2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服务商需具备与医疗或医疗体检领域相关的法律顾问业绩一份;

3.3服务商授权代理人须提供所在报价企业里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服务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以营业执照上公司注册成立起始日期为准),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服务商需在吉林省长春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以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场地协议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及军队采购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服务商需具备与医疗或医疗体检领域相关的法律顾问业绩一份、服务商需在吉林省长春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以租房合同、购房合同或场地协议为准、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连续至少三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19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0元。保证金凭证与开标一览表分别单独信封密封,独立于响应文件之外,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到开标地点。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谈判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某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项目联系人:张媛媛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电话:****-********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某医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        

联系方式:张媛媛****-********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伟峰东第11号楼802室            

联系方式:张雷****-********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雷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律师事务所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东方宏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