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邓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邓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投标邀请书
清流县邓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投标邀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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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流县邓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c82f6e4fdff">清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2018】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清流县邓家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清流县邓家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招标,邀请你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清流县邓家学校校园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清流县邓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清流县邓家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项全过程监理及按《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约定的监理工作。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646.1339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该项目监理费为14.33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本项目要求投标单位为具备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8其他资格要求:无。
3.9本招标项目采用*******ef180d4a647">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11日至公告截止前,到“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7:30分前将招标文件中的确认函填写盖章后原件扫描发送至********4@qq.com邮箱,以邮箱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5.评标办法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5.1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即2022年1月14日9:30分由招标单位代表在业主单位相关工作人员见证下,根据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直接在邀请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并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的过程,投标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5.2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1月17日至1月19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5.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17时00分,提交地点为清流县教育局,逾期视为放弃。承诺文件格式附后。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在清流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fjql.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邓家学校
地址:清流县邓家村,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900d">/
电话:138*****235,传真:*******f4487fb97fe03ad13a92ba">/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流县老城关小学边大华家纺二楼,邮编:365300
电子邮箱:/
电话:135*****663,传真:/
联系人:小李
监督单位:清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6幢
联系电话:********dd9cadc8e1aeba7">****-*******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清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清流县长兴北路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
附件1-1 确认通知详见附表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监理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姓名章)
年月日
注:(本确认函请各被邀请单位于2022年1月13日下午17:30分公告结束前加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4@qq.com邮箱,以邮箱收到确认函时间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确认函的单位视为放弃本项目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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