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尚苑东区(二期)劳务分包3招标招标公告
海尚苑东区(二期)劳务分包3招标招标公告
海尚苑东区项目(二期)机电劳务
招 标 文 件
工程名称:海尚苑东区项目(二期)
招 标 人: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海尚苑东区项目(二期)机电项目
投 标 须 知
凡是获得本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均有责任对招标文件保密。
本招标文件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廊坊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写的,投标单位应当认真审阅和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要求、条件、规定和图纸资料,如果投标单位认为该文件有不符合上述精神之处,请以疑问卷形式书面提出。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相关责任由投标单位负责。
本招标文件(含补充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是中标后签订分包合同的主要依据。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述
1.1 、工程名称: 海尚苑东区项目(二期)
1.2 、工程地点: 高横一路南侧、幸福路西侧
1.3 、承包范围: 海尚苑东区项目(二期)11#、16#、21#、43#楼及地下车库内电气系统、防雷接地、给排水系统(含43#楼采暖系统)及消防弱电系统、消防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预留预埋等(甲方有权增减乙方的承包范围,乙方不得有异议)
1.4 、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材、包机械
第二条 招标要求
2.1投标单位资格
2.1.1、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且能提供本年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相关产品合格证书。
2.1.2、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能独立完成本工程,不得转包;
2.1.3、有专业工程师(项目经理)全面负责管理现场施工;
2.1.4、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资金实力,近三年内无合同纠纷。
2.1.5、投标人资质需满足机电安装劳务 专业承包资质。
2.2、合同工期
2.2.1、开工日期:暂定2021年9 月20日
2.2.2、完工日期:暂定2023 年12月31日
具体时间以甲方指令为准。
2.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且达到甲方验收要求;
第三条 投标须知
3.1、在招标工程施工过程中,不论什么原因,均不得调整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含完成工程施工所必需的除水电费之外的所有与本合同项下的施工相关的费用,包括人工费(含加班费、抢工费、甲供材料的运输费、装卸费、多次倒运费用)、材料费、机具费、其它直接费(成品保护费(乙方自施及甲方已完工程))、垃圾清理费、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国家规定应代员工缴纳的保险费、规费、增值税、税金及附加、各类检测试验费、深化审计费、工程所在地的政策性收费、扰民和民扰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等全部费用。
3.2、在施工平面布置的场地以及加工区内,不论发生何种情况,均不另行计取二次及多次搬运费,此项内容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固定(全费用)综合单价内。
3.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区域范围以及加工区内所发生的文明施工费用已包含在报价内。
3.4、无论何种原因导致的停工、窝工,中标单位在征得招标单位的同意后自行调节现场使用的机械和施工人员,不得计算任何额外费用及窝工索赔;
3.5、一旦中标,所派出的作业人员是经招标单位考察认定合格的;如实际进场人员与前期考察认定的队伍人员不一致,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投标单位给招标单位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作为投标单位向招标单位承担的违约金。中标单位的现场负责人及施工管理人员必须进驻现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若需离开现场外出,则必须经招标单位项目经理同意,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中标单位处以5000元 的违约罚金。
3.6、投标单位需提供能满足招标单位制订的工程进度要求所需的劳动力和现场管理人员,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因投标单位的缘故,造成工期拖延,招标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另行增加劳动力。并同意该费用由招标单位直接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同时承担建设单位对招标单位因工期延误做出的违约罚金。
3.7、一旦招标单位发现中标单位现场劳动力不能满足生产进度要求或中标单位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质量下降、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能满足项目管理要求等,招标单位在生产例会上或书面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均应无条件接受,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或整改;否则,招标单位做出的任何决定,中标单位均无理由拒绝。
3.8、工程款支付:双方每月15日对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的工作内容进行核算,并办理正式月度劳务结算,每月支付结算额的75%,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已完人工费的100% ;本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后60日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其中人工费支付比例为已完人工费的100% ;双方办理完工程结算后90日内支付至累计结算金额的97%,预留工程结算总价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以上付款节点遇节假日顺延,所有当月罚款及违约金均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第四条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按照云筑网招标清单格式填报清单价格并且上传投标清单附件
第五条 注意事项
5.1、投标文件按照本招标文件要求,在云筑网进行投标;
5.2、分包合同将以此招标文件提供的合同条款为依据签订,投标单位应将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综合考虑在自己的投标报价中。中标单位不得以对合同条款的理解出现偏差为由要求变更合同条款,否则被视为投标单位实质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而被招标单位终止其投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3、招标单位可以根据现场实际需要,在施工中对投标单位的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或重新划分,投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异议或以此为由提出增加费用。如因招标约定的条件与实际施工图纸不同,造成工作量的增加或减少,投标单位不得提出任何索赔。
5.4、招标单位对未中标的单位不作任何赔偿及解释,对合作表示感谢。
第六条 时间安排
6.1、发标时间:2022年1月10日,在云筑网发布。
6.2、交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在云筑网提交电子版投标资料。
第七条 开标、评标办法
7.1、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开标,由招标单位招标统一组织开标。
7.2、招标单位各评委根据评标标准,按“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择优选取中标人。
7.3、开标及评标过程不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人对投标、开标、评标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或疑议,招标人有权不做任何解释。
7.4、本次评标办法为在满足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前提下,选择合理的低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7.5、本次评标按公平竞争、合理低价的方法选择中标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进行任何解释。
招标联系人:王强 电话 :133*****939
第八条 其他要求
8.1、投标单位根据自身施工能力及经济实力提供详细的施工方案以及合理的价格,并确保该方案技术上可靠,经济上最优。
8.2、资金实力:具有一定的垫资能力,在招标单位资金暂时不到位时,中标单位必须保证连续施工,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的需要。
8.3、实施本工程施工的人员必须是中标单位自有职工,严禁各种形式的转包。一经发现中标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单位有权没收中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8.4、招标单位一旦宣布中标结果,中标单位必须在中标结果宣布后三天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并按要求时间进场施工,否则招标单位有权重新选择中标单位。
8.5、各投标单位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报价格式表进行报价(详见招标清单)。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