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门供电局0.4kV配网低压自动化招标公告
2014年江门供电局0.4kV配网低压自动化招标公告
2014年江门供电局0.4kV配网低压自动化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14年江门供电局0.4kV配网低压自动化采购招标
二、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136*****254
三、交货地点:招标人要求的指定地点(江门地区管辖内)
四、招标内容:0.4kV配网低压自动化 3套。
五、招标内容及规模:0.4kV配网低压自动化 3套。包含设备的制造和供应(包括进口件)、技术资料费、包装、到招标人指定目的地的运输、装车、保险、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办证、技术服务费、利润、税金(含关税)等一切费用。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
七、资金来源:由广东电网公司划拨,资金到位情况:100%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4 年 6 月 23 日至2014 年 6 月 27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报名地点: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石岐区南江路29号307招标代理部)
如报名投标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投标报名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申请文件需递交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报名申请文件必须包含第十点报名合格条件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按顺序编制目录及装订成册,报名时需提交原件校验,复印件全部加盖公章。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经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其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注册资本要求必须达到100万元及以上。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 申请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是所投报货物的生产商、代理商或者经销商;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持有制造商授权文件(必须具有原厂直接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授权书内容必须确保各项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均由原厂负责承担)。
5.申请人须具有投标产品的生产、供货能力,能满足交货时间要求。
6.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且2011年1月至今申请人投标产品没有发生过重大的技术及质量事件。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2011年1月至今申请人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等方面,无不良纪录;申请人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在江门供电局2013年物资供应商评价中,申请人未被评价为不合格供应商且在暂停投标有效期内的情况。
10. 申请人须提供经审计的2012年度(或2013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
11.申请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点,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2.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申请人须提交《资格审查申请书》,及按《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供审查;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的,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14.本次招标不接受电话、邮寄、电邮、传真形式的报名。
十一、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十二、招标文件的购买
招标文件以书面纸质版(或电子版)发出,每套售价500元(只接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十三、投标人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有关部门署名投诉。
招标人:广东电网公司江门供电局
招标代理:广东律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14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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