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我市已按照《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09项关于“根据督查组提供的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基础信息,2020年12月底前海口市、文昌市对水质不达到保护目标的入海河流制定整治方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入海河流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整改任务要求,对涉及我市的21条入海河流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并业已按计划落实综合整治工作。根据2020年12月份最新监测数据,目前我市入海河流均达到地表水V类及以上水质,已完成整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14日。

  附件: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海口市21条入海河流中,13条为劣V类水质、4条为IV类水质;文昌市2016年5个入海排污口中4个超标排放,12条入海河流中6条为劣V类水质、5条为V类水质;澄迈县25个入海排污口中19个超标排放,入海排污口治理形势严峻

责任单位

海口市委、市政府

责任人

丁晖

联系电话

********

整改目标

开展入海河流整治,确保入海河流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加强超标入海排污口查处和整治,确保入海排排污口设置有序,排放合法

整改措施

根据督查组提供的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基础信息,2020年12月底前海口市、文昌市对水质不达到保护目标的入海河流制定整治方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入海河流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我市已针对21条入海河流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按计划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市环境保护站已完对21条入海河流及沟渠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并及时将每年的监测结果通报各区和市河长办

2.根据2020年12月份最新监测数据表明,我市入海河流均达到地表水V类及以上水质

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8日起,至2022年1月14日止



标签: 整改 督察 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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