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我市已按照《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09项关于“根据督查组提供的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基础信息,2020年12月底前海口市、文昌市对水质不达到保护目标的入海河流制定整治方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入海河流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整改任务要求,对涉及我市的21条入海河流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并业已按计划落实综合整治工作。根据2020年12月份最新监测数据,目前我市入海河流均达到地表水V类及以上水质,已完成整改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14日。
附件: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09)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 | 海口市21条入海河流中,13条为劣V类水质、4条为IV类水质;文昌市2016年5个入海排污口中4个超标排放,12条入海河流中6条为劣V类水质、5条为V类水质;澄迈县25个入海排污口中19个超标排放,入海排污口治理形势严峻 |
责任单位 | 海口市委、市政府 |
责任人 | 丁晖 |
联系电话 | |
整改目标 | 开展入海河流整治,确保入海河流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加强超标入海排污口查处和整治,确保入海排排污口设置有序,排放合法 |
整改措施 | 根据督查组提供的陆源入海污染源排查基础信息,2020年12月底前海口市、文昌市对水质不达到保护目标的入海河流制定整治方案,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入海河流达到V类及以上水质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1.我市已针对21条入海河流制定“一河一策”整治方案,按计划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市环境保护站已完对21条入海河流及沟渠开展常态化水质监测,并及时将每年的监测结果通报各区和市河长办 2.根据2020年12月份最新监测数据表明,我市入海河流均达到地表水V类及以上水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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