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商务局“迎新春”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盱眙县商务局“迎新春”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市、县部署要求,特别是深入学习市纪委监委《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专项督查工作报告》精神,切实抓好商务领域(加油站、再生资源企业、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餐饮燃气场所)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局党组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既定安排,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商务领域安全大检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分工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共分五个组(具体见附件1)。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1月25日,完成入企到镇检查抽查。1月27日前完成检查发现问题的复查和检查资料上报归档工作。
三、检查内容
全县加油站、再生资源企业、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餐饮燃气场所等场所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照附件2-5)。
四、其他事项
1.各组要把本次安全生产检查认识度、认真度作为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的重要体现,作为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批示精神的重要实践,真查实抓、务求实效。
2.各组要提前精心准备,认真学习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提升发现、查找隐患的能力,真正把隐患找出来、把责任压下去、把成效提上去,全力消除一批商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问题。
3.各组要注重全程留迹留痕,便于“回头看”,利于督促被检查单位真改实改。各组联络员在现场检查结束后,5日内将本组检查的有关台账资料,报局安全监督管理科。
4.各组要把检查与宣讲结合起来,利用检查契机,按照局安全生产宣传有关要求,积极对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及安全员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主体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
5.各组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厉行节约,严禁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礼品等。各组检查所需车辆均由局办公室予以保障。
盱眙县商务局
2022年1月7日
附件1:
盱眙县商务局“迎新春”商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分组
组 别 | 带队领导 | 组 员 | 联络员 | 重点企业 | 重点区域 |
第一组 | 张玉宏 | 盖文娜 王艺彤 | 王 峰 | 淮河明珠加油站、大润发超市 江苏森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餐饮燃气用户(不少于3户) | 盱城街道、太和街道、古桑街道 |
第二组 | 沈 珂 | 侯海春 马 娟 | 孙文捷 | 马坝苏北加油站、官滩联营加油站 中央商场、餐饮燃气用户(不少于3户) | 马坝镇、穆店镇、官滩镇 |
第三组 | 甘兴国 | 胡学兵 耿 浩 | 孙 悦 | 桂五农机加油站、苏宁生活广场 老旧汽车拆解中心、餐饮燃气用户(不少于3户) | 黄花塘镇、桂五镇 |
第四组 | 张继承 | 甄建亮 | 刘善勇 | 王店加油站、河桥振洪加油站 万润发万豪店、餐饮燃气用户(不少于3户) | 河桥镇、天泉湖镇 |
第五组 | 朱永超 | 李 勤 | 吴 巧 | 金谷第二加油站、华润苏果超市 盱眙物资再生利用公司、餐饮燃气用户(不少于3户) | 淮河镇、管仲镇、鲍集镇 |
附件2:
加油站(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风险点
整治对象 | 重点内容 | |
加油站 | 加油区 | 加油站(点)设施设备老化、不齐,功能不全,造成油品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加油机内、外部存在漏油现象,胶管、油枪、过滤网、流量计、球阀不符合安全要求; 缺少拉断阀,内部填沙不符合要求;剪切阀被黄沙盖住;内部各类固定有松动现象;内部电线端头防爆胶泥密封脱落;加油机旁缺少带沙沙桶。 |
卸油区 | 卸油口没有上锁;加油站卸油静电接地没有采用具有报警功能的接地装置;静电接地报警仪不灵敏有效;防静电跨接固定接地装置没有布置在汽油卸油口;阻火器不够完好有效; 油罐车卸油时使用的卸油连通软管、油气回收连通软管,没有采用导静电耐油软管;各连接螺栓不够齐全、紧固,有渗漏现象;阀门保持启闭不灵活,关闭不严密,有渗漏现象。 | |
发、配电间 | 漏电保护器运行不正常,甚至缺少;室外变配电设备缺少防护和警示标示;独立变压器供电时,没有采用三相四线接零保护或三相五线专用接地线保护; 加油站内,用电设备没有采用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 | |
农村加油点 | 部分农村加油点超范围经营,私自储存和销售汽油、改造加油设备设施、增加储油罐、改变存储介质,安全设施不达标,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 |
散装汽油销售 | 加油站销售散装汽油,没有做到实名购买、实情登记、实时报告;没有做到固定加油站、固定加油机位、固定加油员、固定监控探头; 台账登记信息不全,归档不完善,违规销售散装汽油对社会公共安全造成影响。 | |
非法流动加油 | 非法流动加油是以非法改装油罐车辆或油桶等工具装载汽柴油,在建筑工地、物流园区、大型批发市场周边,以及国省道等重点区域为车辆、设备等加油。 相关人员无安全意识,加油设备系非法改装,防护设备、距离不足,安全隐患极大,堪称“移动炸弹”。 |
附件3:
商业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风险点
整治对象 | 重点内容 |
营业部分 | 商品、装修材料、可燃家具、电缆等遇火源可能导致火灾;老化电线电器自燃;经营酒类、指甲油等易燃易爆物品遇火源可能导致爆炸、火灾; 中庭护栏损坏或玻璃碎裂可能导致人员高空坠落;玻璃幕墙、悬挂的广告牌等在极端天气或外力条件下等固定不牢固或幕墙破裂坠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 |
仓储部分 | 易燃易爆品具有自燃性或可燃物遇火源(电气短路、电弧作用下)可能导致其起火; 食品库房中贮存的物品混乱贮藏,没有按照特点分类,导致的腐败致使有毒气体的产生造成人员伤亡等。 |
办公部分 | 装修材料、可燃家具等遇火源(电气短路、电弧、明火)、高温(电暖炉等)可能导致火灾; 烟头等明火可能导致可燃物燃烧;高层外窗窗口过大导致人员不慎坠落等。 |
餐饮厨房 | 使用天然气、煤气等气体泄漏,遇火源、高温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事故;厨房使用油、可燃物等物质,遇火源可能导致火灾等事故; 烤箱、烤炉等大功率设备长时间运行而电器元件发热高温可能导致火灾;消毒柜设备缺陷或消毒物品高温可能导致火灾、爆炸; 厨房内排油管道内、排烟口、净化器等设备内油污因高温或油锅操作不当可能导致起火等。 |
公共部分 | 电气线路及设备安装使用不当导致的火灾触电事件;电梯、叉车、锅炉等特种设备安装使用不当导致的人员伤害事件;建筑物和疏散通道达不到防火要求等。 |
附件4:
再生资源回收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风险点
整治对象 | 重点内容 |
经营部分 | 废纸、废塑料类等易燃物品遇火源可能导致火灾;悬挂的广告牌等在极端天气或外力条件下等固定不牢固或幕墙破裂坠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 厂房顶棚因质量原因或外力条件下坍塌坠落;家庭作坊式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点)未采取必要防火分隔,遇明火、冬季取暖设备自燃起火灾发生; 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站)未按类别划定区域、分类存放、分拣、处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点)违规从事再生资源的拆解、清洗等加工业务, 占用道路、绿地及其他公共场地收购、晾晒、整理和堆放再生资源,社区回收点未日收日清,造成二次污染和新的火灾隐患。 |
仓储部分 | 易燃易爆品具有自燃性或可燃物遇火源(电气短路、电弧作用下)、再生资源仓储与生活区混杂可能导致其起火;再生资源码放不整齐滑落、坍塌造成人员伤亡等。 |
生产部分 | 起重机械、装载、打包、剪切、破碎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安装使用、检查维护不当导致的人员伤害事件;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无安全设施; 从业人员未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从事特种行业的工作人员无证上岗;建筑物和疏散通道达不到防火要求等。 |
运输部分 | 货车装载超高、超宽、超载;装载人员无保护措施;装载飞扬、洒漏物品,未加盖帆布飘洒污染路面;危险货物运输不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各项规定。 |
办公部分 | 装修材料、可燃家具等遇火源(电气短路、电弧、明火)、高温(电暖炉等)可能导致火灾;烟头等明火可能导致可燃物燃烧;高层外窗窗口过大导致人员不慎坠落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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