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谊故居二期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贾谊故居二期修复工程设计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11 16:19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本招标项目贾谊故居二期修复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长发改审[202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贾谊故居二期修复工程设计;
2.2项目地点:位于解放西路北侧,西邻太平老街,东至三兴街与湘茶大厦,北接太傅里与西牌楼农贸市场;
2.3建设规模:参照恢复明清时期贾谊故居的规模和建制,修复清湘别墅古典园林景观,包括大观楼、小沧浪馆、补柑精舍、佩秋亭、荷池等历史遗存,对贾谊故居进行改造。本次工程净用地面积8055㎡,总建筑面积约2900㎡;
2.4投资估算:约15000万元,其中风景园林约600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全部为政府投资;
2.6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单体建筑、地下室(若有)、园林绿化、水景、室内外配套设施、道路、围墙、护坡等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景观工程、建筑工程(含节能设计)、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道路工程、附属配套工程、综合管网工程、安装工程(包括弱电、强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电信等)、绿色建筑设计等专业工程设计。
(2)工程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四个阶段。
(3)工程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勘察任务书(根据工程设计需求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和勘察进度计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包含但不限于风貌审查、文物保护单位建设控制地带内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及完成审查所需的三维模型制作、动画展示、组织审查会议等各项工作)及后期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2.7服务期限:服务期限150日历天;中标后60个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达到设计深度要求);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30 个日历天内完成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 60 个日历天内完成达到设计深度要求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服务期:从中标人提交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3.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2)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 。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投标人近5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825天内为准)不少于 1 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园林景观设计面积不少于4000 ㎡(含)的园林设计或建筑面积不少于1400㎡(含)的仿古建筑设计业绩。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2.6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由各联合体组成单位自行确定。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承担该项目的设计咨询工作,设计咨询工作的费率参照《长沙市财政评审中心工程建设其他费计费指南(试行)》(长财评综[2020]19号)为设计费用的10%,第三中标候选人一次性给予人民币贰拾万元补偿(设计深度须达到设计任务书中关于“设计成果要求”的深度)。接受设计补偿的投标单位须提供有效发票至招标人。招标人不给予其它投标单位任何设计补偿,对未中标投标人不作解释说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 1 月 11 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 (投标截止时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 和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9. 其他9.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 版)”制作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 CA 数字证书), 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3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长沙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天心区书院南路73号长沙城投招采合约部
联 系 人:赵女士
电 话:0731—******** ****-********(纪检)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谢立志黄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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