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交警支队警用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交警支队警用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泰安市交警支队警用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联系方式:****-*******
二、采购代理机构: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B座808室
联 系 人:林建涛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qdxdgc@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4-0288
四、项目名称:泰安市交警支队警用设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TC2013-0288
五、招标控制价A包:22.302万;B包33.392万
六、采购内容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需求 | 单位 | 数量 | 招标控制价 (万元) |
A包 | 多波段光源 | 详见招标文件 | 19 | 套 | 22.302 |
手提式探照灯 | 详见招标文件 | 46 | 套 | ||
遥控探照灯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套 | ||
LED吸顶诱导屏(警灯一体) | 详见招标文件 | 14 | 套 | ||
B包 | 简易程序勘察包 | 详见招标文件 | 18 | 套 | 33.392 |
交通事故勘察箱 | 详见招标文件 | 19 | 套 | ||
移动测速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5 | 套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 投标人应 取得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是代理商的还须提供制造商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并在本地有服务网点。
2 、 投标人 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者是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经销的代理商(同一制造商或品牌的授权代理商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 、所投货物应经国家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的,必须出具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检测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九、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4年 月 日至2014年 月 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3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青岛信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长城路天龙国际大厦B座808室)
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
售价:300元/套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2014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一、开标日期:2014年 月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地址: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十三、监督部门: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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