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义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运行维护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义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运行维护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金义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运行维护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金义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和海关智能卡口运行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保障金义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及智能卡口运行的稳定性,保障智能卡口设备、软件信息化系统正常运行,双方对运行维护服务进行合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项目概况:
金义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软件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由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承建,于2016年通过海关总署等八部委的验收,实现了智能卡口与海关信息化系统的无缝对接。项目于2018年6月至2022年,持续由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提供运行维护服务,服务期内,运行维护服务可靠、无异常。2019年2月,“金关工程”二期上线后,又由统一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实施海关信息化系统升级改造项目,顺利完成了本地辅助管理系统对接“金关工程”二期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理系统的业务需求,并通过验收。系统自上线以来运行稳定,构建起联接海关、金义综合保税区入驻企业、物流企业等主体的信息交换与业务应用平台,将货物流和信息流有机结合,对区内货物进、出、转、存以及转关运输等环节实施全方位监管。
2、申请理由:
(1)本项目是金义综合保税区信息化系统软件和海关智能卡口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从有利于系统开发建设整体性、节约成本、缩短开发进度、减轻技术实施风险、确保信息数据安全等因素考虑,由原有系统开发商进行运行维护服务可以确保系统建设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参照《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1)条款:“若更换承接主体,将导致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会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增加或原有投资损失的”。
(2)2018年至2022年施工单位均为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我司对其的运行维护服务质量都比较满意,该单位的能力值得肯定。
综合上述原因,并考虑到该项目系统建设的延续性、专业性等方面,拟推荐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电子口岸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长城街22号
三、公示期限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华市金义综合保税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孝顺镇正涵南街1128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俞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9- ********
传真:/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095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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