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评审询价中介机构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度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评审询价中介机构的通知

为确保评审质量,有效控制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询价的方式,择优选定1家中介机构,委托其承办2020年度全省消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评审、绩效等有关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询价邀请函

一、询价人

宜宾市商务局

二、询价项目名称

2020年度全省消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评审

  1. 服务范围

    根据《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培育方案(2020-2022)〉》的通知(川商财〔2020〕83号)、《宜宾市商务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资金补助申报以及2021年重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宜商发〔2021〕67号)要求,按照项目分配法评审出一、二、三等次项目并出具评审意见。主要负责:

    (一)审查项目资料是否符合申报要求。

    (二)审查项目相关资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三)审查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配合项目的验收以及后期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项目评审验收、绩效评价以及财务检查、审计资质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机构。

    (二)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负责本项目评审的注册会计师不得少于1人。

    (四)近三年承担过行政主管部门业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审核和财政部门委托的绩效评价相关工作的优先考虑(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五、项目完成时间

    从签订正式合同起10个法定工作日内出具评审意见。

    六、项目实施地点

    宜宾市范围内

    七、项目询价

项目

编号

项目名称

最低报价

1

冠英古街

2

南溪古街

3

宜宾国际会议中心(1号楼)

4

李庄组团文化黄奕产业

5

龙城·蜜立方

该项目询价上限1.6万元,询价以申请人承诺评审费包干最低报价为准。

八、询价资料的报送

送达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2日下午5:30,逾期无效。

报送方式:询价资料以纸质邮件方式寄送,封口盖单位鲜章。

寄送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外南街63号宜宾进出口大厦5楼-宜宾市商务局508室(市运科)

询价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件2询价申请人须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宜宾市商务局市运科 龙剑川 139*****937

电子邮箱: ********@qq.com

附件: 1、《宜宾市商务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四川省消费中心城市重点项目资金补助申报以及2021年重点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宜商发〔2021〕67号)

2、询价申请人须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中介机构 项目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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