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环境保护局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潢川县环境保护局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潢财公开招标-2022-2 | |||||||||||
2、项目名称:潢川县环境保护局道路污染清除车采购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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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两辆道路污染清除车 5.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单位验收 5.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2)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1月13日 至 2022年0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 |||||||||||
3.方式: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售价:0元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2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商城县)》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须原件扫描编制在响应文件内,评标(或评审)过程中,因扫描件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3、其他有关事项:领取标书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提供2020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基本开户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 (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证件需要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报名时需要验证原件);并按以上次序整理装订成册,并留存受权委托人的姓名、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潢川县环境保护局 | |||||||||||
地址:潢川县境内 | |||||||||||
联系人:阮先生 | |||||||||||
联系方式:156*****888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中淮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白坡路京博苑3号楼1-2号门面房 | |||||||||||
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155*****25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 |||||||||||
联系方式:155*****250 |
标签: 道路污染清除 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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