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省群艺馆关于购买河北省优秀文艺作品“七进”演出服务的公告
【通知公告】省群艺馆关于购买河北省优秀文艺作品“七进”演出服务的公告
省群艺馆关于购买河北省优秀文艺作品“七进”演出服务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发展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基层群众送去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让人民群众共享群众文化发展优秀成果,省群艺馆拟于2021年9月下旬-10月下旬开展河北省“七进”演出活动,现向全省基层文艺院团(公司)公开购买该演出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参加购买服务的基层文艺院团(公司)的条件
(一)有相关部门正式批准具有演出证资质的院团或公司。
(二)演出节目形式丰富,有音乐、舞蹈、戏剧、曲艺等多种类的节目并提供节目单及参演人数。
(三)有演出所需的硬件设备。
二、演出名称
河北省优秀群众文艺作品“七进”演出
三、演出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下旬-10月下旬
地点:各设区市辖区内进行演出,坚持重心下移、深入基层,重点在我省贫困山区、部分景区、部分院校、驻冀部队、福利院、工地等。演出安排在农村戏台、剧场、广场、流动舞台车等场地。
四、巡演内容
演出内容由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当地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本设区市备战群星奖优秀作品及新创作的优秀群众文艺作品构成。
五、相关费用
演出费用10000元/场,包括演出费、演员食宿费、保险费、交通费等全部费用。演出前支付80%,演出结束后由实施方提供部分演出视频、照片、节目单等相关佐证材料,经省群艺馆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20%费用。
六、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演出活动计划及实施方案、安全预案、疫情防控预案等确保巡演活动顺利实施。
(二)提供营业执照、经营性演出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照片。
(三)提供拟开展演出的地点及节目单。
(四)提供演出所需的舞台车、灯光音响等设备照片。
(五)提供以往承担过的演出活动相关照片。
(六)即日起至9月17日报名,截止报名后省群艺馆将组织比选出演出服务单位并在省群艺馆网站进行公示。我馆根据各地承办单位的节目、演出场地等综合因素确定场次,具体演出场次以最终演出合同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磊
邮箱:sqygbgs@126.com
河北省群众艺术馆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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