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2021年产中晚籼稻招标公告
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2021年产中晚籼稻招标公告
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信守约的原则,我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2021年产中晚籼稻,欢迎有意向的企业参与本次公开采购2021年产中晚籼稻活动(参与投标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方)。本次活动由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采购的中晚籼稻交货地点: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粮库
一、采购标的物情况
(一)标的物:2021年产长粒形中晚籼稻,标旧麻袋包装。
(二)数量:2000吨,分二个标的,分别为1000吨、1000吨。
(三)交货地点:厦门市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第一粮库
二、质量标准
(一)晚籼稻谷必须符合国标“GB1350-2009” 晚籼稻谷三等(含三等)以上质量标准(其中水分≤13.5%,杂质≤1.0%);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中“宜存”的规定(其中脂肪酸值≤18 mgKOH/100g);卫生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GB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关于晚籼稻谷的各项规定。
(二)合同标的质量及储存品质验收标准与办法,除本协议另有规定之外,其余按照本条款第1项约定的标准执行。供方发货前应提前将供货样品送达需方预检,样品卫生指标符合要求并经需方通知后方可发货。样品预检结果仅作为供方是否发货的参考依据,不能作为最终验收结果。
(三)成交的粮食必须达到无活虫、无霉变、无污染。带甲虫类每公斤在2头以上(含2头)10头以下(不含10头)的,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5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在10头以上(含10头)15头以下(不含15头)的,需方向供方收取每吨10元虫粮整理费;每公斤在15头以上(含15头)的,需方有权拒收。
三、投标资格
(一)参与投标的投标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在国内注册,持有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粮油贸易、加工厂等企业。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与投标的投标方须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企业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企业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
4、公章或合同章(中标的投标方签订合同用)。
四、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1、参与投标的投标方须于2021年12月28日9:00点前向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账户按200元/吨标准汇入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在规定的时间内,经核实到账后方为有效,并视同投标方响应本次招标;如投标方不按时参与竞价,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3、中标的投标方保证金不退还,转为《中晚籼稻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不计息,如中标的投标方违约,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退还。
4、未中标的投标方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返还,我库不承担利息。
账户名称: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合肥市金寨路支行
(二)投标形式
1、本次投标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设置稻谷最高拦标价,拦标价为暗标底,开标时现场公布。
2、投标方将写有投标价格并加盖投标方公章的报价单,密封在一个材料袋中,投标价格精确到5元/吨。在2021年12月28日10:00分入场时提交给工作人员,逾期不予受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采购开标时间、地点安排及程序
(一)招标开标时间
招标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8日上午10:30分。
(二)开标地点
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二楼会议室)。
(三)采购开标程序
参与采购的投标方,派一名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足额投标保证金收据(转账凭证)进入会场,将装有投标报价单的密封件和投标资格材料,送交财务工作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方不能参加投标,即废标。
当参与采购的投标方报价全部高于拦标价时,本次招标改为竞争性谈判。报价等于和低于拍卖底价时,最低报价即为中标价,如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时,最低报价的各投标方须再次竞价,其再次竞价的报价必须低于上一轮的最低报价,否则,视为无效竞价,直至中标方产生。
如参与的投标方少于3家或资格审查后投标方少于3家,竞价改为竞争性谈判,谈判价格最低且低于拦标价的投标方,即中标。如谈判价格全部高于拦标价,即流标。
六、其他约定
(一)合同签订:竞价采购会结束后,中标的投标方须于竞价销售会当日上午签订《中晚籼稻采购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按中标方违约处理,没收投标保证金。
(二)中标价为交货仓库标的含标旧麻袋包装车板交货价。如中标方不按所签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视为中标方违约,公司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三)交货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 1月 30 日(包括节假日、阴雨天气)交货结束。
(四)货款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交货后三日内,付80%货款,余款待该批中晚籼稻整仓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
(五)中标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招标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联系事项
联系人:迟主任 电话:****-******** 139*****884
合肥市粮食局第二仓库
2021年12月22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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