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宁乡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宁乡分局:宁乡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对全市污染源的执法监测,加强动态监控和管理,建立健全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工业污染源持续达标排放,促进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环境质量改善,对宁乡市排污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同时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开展应急监测。
二、相关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技术规格与参数
(一)服务要求
1、本次政府采购主要是对2022年度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服务项目采购。被监测单位所涉及的监测因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废水:流量、PH、CODcr、BOD55、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挥发酚、Hg、Cd、 Pb、 As 、Cu、Ni、Cr6+、TCr、TP、TN、SS、LAS、粪大肠菌群、色度、烷基汞等。
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表1表2中的29项,表3中特定项目33项(饮用水源季度监测指标)。
废气:流量、SO2、烟尘、粉尘、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等。
土壤:As、Cd、Cr6+、Cu、Pb、Hg、NipH等。
2、供应商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实施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检测活动,保证检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
3、供应商应当独立承担工作,不得转包或者分包监测业务。
(二)监测要求
1、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T91-2002 )、《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91.1-2019)、《水质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493-2009)、《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373-2007)的要求,对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按《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的要求开展土壤监测及质量控制。
2、废水比对监测严格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HJ/T 353-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验收技术规范》(HJ/T 354-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 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相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 356-2007)相关要求开展监测,编制比对监测报告。
3、废气比对监测严格按照《固定污染源烟气( SO2 、NOX 、颗粒物) 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规范》(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76-2017)开展监测,编制比对监测报告。
注:服务期间凡因国家标准及技术规范变更或者新出相应标准或规范的一律按国家新标准或规范执行。
(三)完成监测任务条件和时间
供应商(监测公司)根据采购人的监测计划开展监测,每批次监测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报送采购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时间:1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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