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承担单位选聘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承担单位选聘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昌江黎族自治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技术承担单位选聘公告
为全面摸清我县补充耕地潜力状况,合理开发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推进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占补平衡政策的落实,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关于开展海南省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1〕2403号)要求,为科学合理开发耕地后备资源、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提供支撑,我局决定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昌江黎族自治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昌江黎族自治县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二)选聘人: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项目工作内容:
1.接收国家下发的图斑数据,收集整理工作需要的基础数据;
2.?评价指标矢量化:根据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参照生态条件、地形坡度、年积温、年降水量和灌溉条件、土壤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状况、盐渍化程度、土壤pH值、土层厚度、耕作便利度等10项指标,对收集的矢量评价指标数据,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正射影像图与国土调查数据库进行匹配;对收集的纸质图件和文字描述的评价指标基础资料,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库为基准进行矢量化,形成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指标矢量数据成果;
3.?外业补充调查评价指标:对于现有资料无法获取满足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的指标矢量数据成果以及对国家下发图斑宜耕性存疑的,包括资料不足、不实、不详、陈旧等,需开展外业补充调查及举证工作,并将补充调查的成果矢量化,补充完善评价指标数据;
4宜耕性评价:包括确定评价底图和“限制性因子”评价共两个部分。按照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指标体系和不宜耕评价指标表要求,采用“限制性因子”评价法,对图斑逐一进行宜耕性评价,所有指标数据均达到宜耕条件的图斑评价为耕地后备资源,在评价结果中标注“GDHB”;评价指标数据有任一一项达不到宜耕条件的图斑评价为不宜耕,在评价结果中标注“FHB”;
5.成果编制和汇交:完成编制县级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数据成果,并经检查通过且征求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和林业相关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按照成果上报要求上报至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按照省厅工作进度安排上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省厅对县级成果进行核查,对于核查发现的问题,县级进行修正完善,省厅核查通过后,由省厅统一汇总报送国家。
(四)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报价说明:采取包干报价。
(六)进度(完成时间)要求:2022年2月15日前按照省厅工作进度安排上报最终经审核确认后的工作成果。具体以上级部门对该项工作的具体安排为准。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且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名材料要求
符合资质要求的技术承担单位请在规定时间内到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
5.受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6.报价函,报价函及密封外皮须盖章。
以上报名材料中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需提供原件经现场查验后归还,谢绝联合报名。
四、选聘程序
1.评选时间:待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评选地点:昌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议室
3.评选方式:
审查各报名单位提供材料、取费标准等符合要求后:
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2家时,最终选出一名报价相对较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3家(含3家)时,直接取其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相对低价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技术承担单位。
五、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2日9:30至2022年1月15日17:30止。
六、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人民北路16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用途管制与耕地保护室。
联系人:黎先生?? ???
特此公告。
昌江黎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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