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卷烟厂2014度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零陵卷烟厂2014度信息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475N*******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受 湖南中烟工业责任有限公司零陵卷烟厂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零陵卷烟厂2014度信息设备采购项目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笔记本电脑
20台
Cpu:第四代智能英特尔?酷睿?i5-4200U处理器(1.6睿频至2.6GHz,3MB)

操作系统:预装正版Windows? 7 Professional 64位

分体式台式机电脑
80台
CPU:5-4570(CORE I5 3.2G 6M缓存)

(主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324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付8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2.2、购买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持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或以本公司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办理了工商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3.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应提供电脑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投标人在2011-2013年期间具有类似信息设备的销售业绩。

3.4 投标人必须出具“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书”。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以下原件: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②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③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电脑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④3.3业绩相应的合同原件;⑤3.4要求的承诺书原件。

(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相应公章)。

4、本项目招标为公开招标。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4年7月1日每天8:00~11:30至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三处(长沙市东风路123号四楼403室)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6楼开标大厅

9、招标代理公司名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东风路123号 邮政编码:410003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周 峰 肖琴 熊慧敏

10、标书款帐户全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王府支行

账 号:***************(必须在“备注”或“用途”中写明“招标编号”)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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