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及电子捕获检测器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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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及电子捕获检测器配件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就本单位所需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CCG1406-XJ20

二、项目名称: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及电子捕获检测器配件

三、项目简要说明:见项目需求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注册资金达50万元及以上

2、参加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在江苏有专职的售后服务工程师保证仪器维护及售后便利,提供省内工程师姓名及联系方式负责区域说明。

3、案列经验(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的实验室相关仪器销售合同,总金额达200万以上),具有较强售后服务能力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招标编号的投标。

5、所提供的任何设备必须直接来源于原厂家原装生产,并有原厂家的、质量合格证明和原厂保修证明文件;设备的性能应达到或优于参考指标表中所列技术指标。

五、询价文件发放(获取)

发放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询价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地点: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要求: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27日下午3:00时前将投标文件装订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我中心 419 室(本次采购不接受传真报价)。我中心会同有关人员于6月27日将对各报价情况进行比较,确定采购中标意向单位。

七、招标人情况及其他:

采购单位名称: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单位联系人:朱泽斌 联系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陈艳 电话:****-********

地 址:盐城市鹿鸣东路6号(盐城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八、投标保证金

1.本次询价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贰仟元人民币。

2.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形式为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电汇、转帐、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盐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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