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平原晋德6.83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平原晋德6.83MW分布式光伏发电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平原晋德6.83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GXT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节能平原晋德6.83兆瓦分布式发电项目已由当地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中节能(平原)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晋德有限公司房建筑物屋顶
建设规模:6.83MWp
计划工期:2014年7月30日-2014年11月30日 工期120天
招标范围:
包括工程全部设计; 所有变电设备、无功补偿设备、光伏设备、全站电力电缆、光缆及所有材料采购,站区内所有土建、屋面加固(项目分布在几个企业及每个企业的多个屋面,要与每个企业对接,对每个厂房进行结构计算)及设备安装施工、调试;工程由组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电站系统完全接入当地用户侧电网(接入系统、调度通信、系统保护、系统监控包括在工程范围内),及所有设备带电运行120小时为终点(含并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协议办理);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选型应满足当地环保、消防、供电等要求;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和施工、调试等工作,最终符合项目验收标准、山东省电力质监站验收要求和太阳能公司项目竣工验收要求;总包方负责所有专项验收和检测的费用。
总承包选择的主要设备、材料要满足TUV认证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要求 :
(1)资质要求:? 施工方面资质: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施工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设计方面资质: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且参与投标的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要按照当地电力基本工程和国家对地面光伏电站验收的相关要求,如为区外企业,则自行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区外企业在区内施工、设计备案等电站验收所需要的各项手续。
(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前三年内均不得亐损。财务方面满足项目资金需求。
(3)业绩要求:?施工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一个20MWp以上(含20MWp)单体光伏电站EPC总包施工经验或近两年内累计达到50MWp以上光伏电站EPC总包施工经验;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设计方面业绩要求:必须近两年至少具有一个20MWp以上(含20MWp)单体光伏电站设计经验或近两年内累计达到50MWp以上光伏设计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4)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有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太阳能电站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类似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有太阳能电站施工经验附合同复印件。
(8)机械设备要求:满足项目规模的要求。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现场施工时要保证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持证上岗。(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主体,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本项目招标人只针对代表主体投标办理一切相关业务;联合体主体方必须为有施工资质或设计资质的一方。
(2)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投标时,须提交投标人和联合体成员的在投标截止日前90个日历天内的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均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2000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证书。
3.3所有参与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只能在本项目投标中参与一次,不得已任何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与联合体一方的企业法人代表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企业不得再参加投标。联合体报名时应与投标时保持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4年6月24日至 2014年6月30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台必须持单位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0 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上述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5. 现场踏勘
5.1本项目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逾期恕不接待。
5.2踏勘时间:2014年7月1日上午10:00,
5.3集合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晋德有限公司大门口(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桃园大道1号)
5.4联系人:李亮,联系电话:189*****258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4年 7月 14日 9 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层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42号节能大厦7层
邮 编: 100082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李菁楠 、刘伟 联 系 人: 宋巧红、马锋
电 话: ***-******** 电 话: ***-********-***、358
传 真: ***-********
电子邮件: zjkh6868@163.com
网 址: www.gxzb.com.cn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1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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