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东龙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敖东龙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敖东龙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招标人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敖东龙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
2.2工程规模:本招标项目暂定招标控制价为999388元,(实际造价以财政审核后的审定价为准);
2.3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敖东龙海水土保持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招标),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最高控制价:暂定价999388元;
2.6标段划分(如有):1个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2.8工期要求:总工期7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现金形式递交,用信封形式包封,封面须加盖单位公章;或②银行保函。
3.5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3.6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7日每天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到招标代理处(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322-1号六楼)获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月25日15时00分,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于截止时间前送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处(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322-1号六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
5.2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民委员会
地址:平潭县金井镇龙海村安海27号,邮编:350400
联系人:陈书记
电话:173*****63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322-1号六楼,邮编:350400
联系人:小曾
电话:151*****63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管理局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红山村加田下65号
日期: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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