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热式钢包烘烤器(零固)第二次招标公告
蓄热式钢包烘烤器(零固)第二次招标公告
ZB********38/001
设备备件—PG-GZ********0529-001—ZB********38/0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采购的蓄热式钢
包烘烤器(零固)第二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
人)参与投标。
2、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蓄热式钢包烘烤器(零固)第二次招标。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60 天交货。
货物主要技术规格与参数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
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如下:
营业执照 业绩资料 其它资质/质量证明 投标要求:投标方须提
供营业执照、有效业绩证明等材料,做好完整投标文件,经法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技术文件须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
网。 (一)、 注册资金、资质要求: 1、接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
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 300 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供应商须具有同类
产品生产制造资质。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其
母公司的注册资金要求 300 万元及以上。 2、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
同类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
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同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
资质和业绩的证明。 (二)、 投标方业绩要求:提供近 5 年以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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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大型企业蓄热式钢包烘烤器供货业绩证明(须有效业绩证明材
料),业绩必须包含与所有招标标的物相同类别产品,并在投标文
件中注明。 (三)、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
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
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投标人需对本项目工况及物料性质充分了解。
(四)、 有效投标条件: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
投标;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 1 年的供应商投标。 2、生产
型企业和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公司)同时参
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直属销售机构(销售分
公司)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
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投标方未按要求
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
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经评审投标文件可以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5、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
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
法律责任。 6、禁止公司本年度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自退
出之日起一年内)、鞍钢集团取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和攀钢集团公
司下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
的投标。 7、投标方供货产品需完全响应招标技术附件要求,须做
好完整投标文件,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技术
文件须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 。
以上资质材料均要求提交原件彩色扫描件,要求文件完整、字
迹清晰,资格审查委员会保留查看资质材料原件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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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2-01-12 10:00 至 2022-02-09 14:00 登录鞍
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购买招
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如未办理注册的单位,请登录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
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进行注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2-02-09 14:00,在鞍钢
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http://bid.ansteelscm.com 提交。
5.2 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
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
实,将被列入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黑名单或取消原合格
供货资格等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中国采
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 街 85 号 第 3 页 共 |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 266 号 8 页 |
邮 编: 617023 | 邮 编: 610031 |
联 系 人: 郭祖堂 | 联 系 人: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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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 电 话: ****-******* |
传 真: / | 传 真: / |
网 址: http://bid.ansteelscm.com |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金牛支行 | |
账 号: ****************9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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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补充说明及附件
一、 补充说明
技术要求:技术要求:产品的性能、参数、供货范围、制造标准、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相关要求必须满足《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
限公司提钒炼钢厂蓄热式钢包烘烤器(备件编码:
********0003)技术协议》的要求;2.投标方需投标前与项目单
位现场人员进行充分的技术交流,对本项目工况及物料性质充分了
解,确保所供产品符合现场安装要求及尺寸,满足现场安装、使用
要求。
商务要求:履约保证金收取要求:本次招标的中标方或成交方需
缴纳合同含税总金额 10%的履约保证金。采取现金或委托代扣应付
账款方式缴纳。
质量保证金收取要求:本次招标的标的物中标或成交按中标或成交
合同含税总金额 10%收取质量保证金。采取在应付货款中暂扣的形
式缴纳(在全额增值税发票结算时暂扣),质保期为设备功能考核
验收合格后 1 年或设备到货 18 个月(买方在本合同缺陷责任期(2
年)满前组织审计,根据审计结果确定质保金返还金额,在审计结
果未出来前有权暂缓支付质量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报价不允许偏离委托方技术要求。
报价要求以人民币不含税包到价为准。 未满足合同约定的交货期,
每延 1 天扣罚合同含税总价的 1‰,累计扣款不超过合同含税总价
的 10%。供应商投标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交货时间。未经买方的许
可,卖方不允许将设备制造及供货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卖方注明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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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以外的单位。
卖方不得装配国家明令淘汰的高能耗落后机电设备。
产品质量要求:卖方应保证所供设备备件质量满足买方使用要求。
当卖方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买方有权作出以下处理: A、对问题
产品做换货或退货处理; B、向卖方收取该项合同 10%的违约金;
C、当对买方造成的损失超过约定的违约金时,买方有权按照全额
损失向卖方索赔; D、卖方的供货质量纳入买方供应商评价; E、
新增供应商首次供货即发生使用质量异议,强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
录; F、新增供应商第一年内供货累计发生 2 次使用质量异议,强
制退出合格供应商目录。
评标办法:1.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综合评估法(详见《综合评估法评
分规则》),按先技术后商务的评标顺序评审,综合评估分值最高
中标的原则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出具《评标报告》。
2.若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首次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家,则不予开标直接流标;二次及以上招标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只有 2 家时直接转为竞争性谈判。3.正常开标后,因投标价、交货
期及付款方式等未达到委托方要求的,应立即转为竞争性谈判,评
标委员会直接转变为谈判小组,由谈判小组组织进行竞争性谈判,
并给出谈判结果,谈判小组排序,使用单位确定是否成交。
投标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业绩证明等材料,做好完
整投标文件,经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技术文件
须签字盖章后上传招标网。
二、 采购附件
蓄热式钢包烘烤器--公开招标综合评分标准.jpg;蓄热式钢包烘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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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技术协议 2021.10.****************87736.pdf;设备合同
主要条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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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项目需求清单
详见标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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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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