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2014年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2014年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2014年第二批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复下达,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招标人为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人: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资源局
2.2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编号:NMYZ-2014-SLSG0601、NMYZ-2014-DLSG0601
2.4 建设规模: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和国营跃进马场、额尔格图镇图门嘎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018.22hm2,新增耕地面积3.73hm2;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俄体镇乌兰村等(4)个村、巴拉格歹乡根基沟村、大石寨镇永合村、阿力得尔苏木赛音嘎查、大石寨镇福安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965.47hm2,新增耕地面积16.10hm2;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徳伯斯镇阿拉坦嘎查、索伦镇和德伯斯镇、索伦牧场良种队、索伦牧场第一生产队、索伦牧场第二生产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503.03hm2,新增耕地面积14.90hm2;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归流河镇胡格吉勒吐嘎查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022.80hm2,新增耕地面积11.46hm2。
2.5 建设地点: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额尔敦嘎查、苏木吐嘎查和国营跃进马场第五生产队、 额尔格图镇图门嘎查;俄体镇乌兰村、双花村、景阳村、双胜村、巴拉格歹乡界内、大石寨镇永合村境内、阿力得尔苏木赛音嘎查、大石寨镇福安村、保门村、建华村、中兴村;德伯斯镇界内、索伦镇联发嘎查和德伯斯镇阿日林一合嘎查、索伦牧场、索伦牧场第一生产队、索伦牧场第二生产队;归流河镇齐心嘎查、胡格吉勒嘎查、满达胡嘎查和巨力合嘎查。
2.5 项目内容及标段划分:
2.5.1 项目内容:
水利部分: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设备购置等;
电力部分:输电线路、设备安装和设备购置等。
2.5.2 标段划分:
水利部分共划分为七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一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和国营跃进马场、额尔格图镇图门嘎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俄体镇乌兰村等(4)个村、巴拉格歹乡根基沟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镇永合村、阿力得尔苏木赛音嘎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四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大石寨镇福安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五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徳伯斯镇阿拉坦嘎查、索伦镇和德伯斯镇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六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索伦牧场良种队、索伦牧场第一生产队、索伦牧场第二生产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七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归流河镇胡格吉勒吐嘎查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电力部分共划分为四个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一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和国营跃进马场、额尔格图镇图门嘎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二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俄体镇乌兰村等(4)个村、巴拉格歹乡根基沟村、大石寨镇永合村、阿力得尔苏木赛音嘎查、大石寨镇福安村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三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徳伯斯镇阿拉坦嘎查、索伦镇和德伯斯镇、索伦牧场良种队、索伦牧场第一生产队、索伦牧场第二生产队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四标段: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归流河镇胡格吉勒吐嘎查等(4)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注:投标人可对项目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资质单位在一个项目中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2.6 计划工期:2014年 8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如不能按期完成,将予以处罚。(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2 除电力工程外的标段:投标人应具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等中的任一资质证书,施工占地协调由中标企业与当地政府、村委会自行解决;
电力工程标段:应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电力标所在地行业要求、费用以及协调调试、接火、供电等事宜由电力中标企业自行解决;
3.3 两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记录,且未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3.4 财务状况良好,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注:(1)施工单位在承担本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在旗(县、区)国土资源局留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或项目经理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须按照不同的标段配备不同的项目经理。如中标单位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发现同时在担任其他在施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内蒙古自治区外的建筑施工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外进建筑企业备案证书”(电力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除外),区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企业须提供甲级资质,方可参加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开标时审查)。
5、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5.1 报名方法:
5.1.1 报名网站:本次招标采用网上注册报名的方式,在新指定网站进行,网址http://116.113.28.83。投标人需登录新指定网址注册用户进行报名(在此之前已注册过的用户可直接使用原用户信息报名)。原网站http://116.113.80.100/login.asp 在今后停用。
5.1.2 电子相册:首次使用新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需在登录后先按照“电子相册”栏内要求上传各项资料,上传扫描件时如果一个证件有多页,必须逐页扫描后合并为一张图片(jpg格式、小于2M)上传,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字体清晰、端正。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审核通过后,才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报名程序。如出现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被退档的情况,投标人需按照审核要求修改后重新上传。之前已上传电子相册并审核通过的投标人则可省略该步骤直接进行下一步“选择标段”。投标人可随时上传电子相册。
5.1.3 选择标段:投标人在电子相册审核通过后,即可进行下一步步骤,选择标段。在进行此项步骤时,投标人需慎重选择标段并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照选定结果交纳所需费用,选定结果在点击报名后不得更改。如出现投标人选定标段与其交费情况不对应,按交费无效处理。
5.1.4 提交资料:在选定标段后,投标人需按照要求上传扫描件。上传时,如果一个证件有多页,必须逐页扫描后合并为一张图片(jpg格式、小于2M)上传,上传的扫描件要求字体清晰、端正。完成以上要求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材料。
5.1.5 点击报名按钮:投标人按顺序完成以上所有步骤后,点击报名按钮完成报名程序,等待审核。经审核后,如投标人提交资料不合格,出现退档情况,请各投标人查看审核意见,并尽快按照审核意见的要求更改后重新报名,在报名期间只有一次退档重新提交资料报名的机会。如通过网上报名即可交纳费用。
5.2 网上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6月24日9时00分至2014年7月1日17时00分(节假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的报名资料,不予受理。
6、交纳费用
6.1 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应于2014年6月24日9时00分至2014年7月2日17时00分期间(节假日、双休日除外)将报名资料费人民币3000元及招标文件费每标段1000元(包括招标文件及图纸),交纳至:
户 名: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账 号:6401 0144 0000 0104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行 号:3051 9106 4019
6.2 售后不退不换。所有费用需从企业基本户转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的,视为交费无效。招标文件和图纸只提供电子版,须在报名网站下载(下载时须插入“投标人U-key”)。逾期交费的投标人将视为交费无效。
注:领取报名资料费发票的投标人必须在报名网站的基础信息中填写“纳税人识别码”才可领取。报名资料费发票在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时领取。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通过网上报名程序的投标人在报名费和招标文件费交纳完成并经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确认收到后,即可使用U-key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相应的招标文件及图纸。(首次参加报名的企业需在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并正确交纳上述费用后 , 由授权委托人来我中心领取U-key,如授权委托人因故不能到场,投标单位需委派持“领取U-key授权委托书”的相关人员领取。)。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2 领取U-key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座3楼305室。
7.3 授权委托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开标时到场的授权委托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的投标为废标。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 投标人应于 2014年7月23日13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单独密封)和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单独密封)以及投标单位证书原件(单独密封)递交至 呼和浩特金岁大酒店金城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60号)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2 办理完递交手续的投标单位可以退场,当天下午15时00分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8.3 2014 年7月24日9时00分将对所有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开标,地点为呼和浩特金岁大酒店金城厅(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60号) ,所有投标单位代表要准时到场参加,投标人如逾期到达,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按无效标处理。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应于保证金截止日期之前再次登录报名网站,从之前选定的标段中点选有意向标段,再将已点选标段投标保证金金额相加,一次性汇入保证金账户(交纳报名资料费及购买标书账户即保证金账户),如出现点选标段保证金总数与投标人实际汇入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的情况,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保证金金额按内国土资发 [2012]213号文件执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4年7月21日17时00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或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或转出的,视为保证金无效。在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确认保证金到账后,投标人即可在投标报名网站内下载打印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并将该回执(复印有效)装订入投标文件中。
9.2 投标结束后,中标人交纳的保证金由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划转到招标人指定账户,作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需在公示期满后将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回执交回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未中标的投标人须在中标公示期满后,持加盖本单位财务章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回执到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将在退还手续办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注:中标人交回保证金回执单及未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175号汇商广场B座3楼交易大厅。
10、联系方式 :
  交易登记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储备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电话:****-**************

招 标 人:科尔沁右翼前旗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包伟力
联系电话:139*****557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永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春桃 郭耀华
联 系 电 话:****-******* 传真:****-*******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四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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