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直饮水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直饮水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文件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函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将组织开展“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直饮水服务采购项目”的比选,根据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有关规定,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本次服务供应商。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比选。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直饮水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时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为服务期限。
二、比选机构要求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及不良信用记录,对管理运营中的合规合法性有承诺并承担责任;报名时需携带相应材料佐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能力、相关经验和团队;
4.不接受有关联性的组织参加比选,且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共同参加本次项目比选,比选时需提供能证明股东构成关系的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良好记录;具备税务发票开票资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预算金额
项目总预算不高于人民币10万元/年(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元整),含税。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
四、比选进度安排计划
时间 | 项目进度 |
2022年1月12日 | 发布比选要求 |
2022年1月12日- 2021年1月15日 | 接收报名表 注:(因疫情影响,不现场领取,请将盖章后的报名表及营业执照以电子档方式发至邮箱:********@qq.com) |
2022年1月17日 14:30 | 现场签到,提交比选文件(密封) |
2022年1月17日14:30 | 进行比选 |
2022年1月21日前 | 通知比选结果 |
第二部分 采购要求
一、比选目的
为保障我单位正常办公需求,保证办公人员饮用水安全,需选用具有专业能力和较强服务意识的直饮水服务机构。
二、工作方式
1.设置直饮水机32台。
2.依据现场情况,隐蔽施工布置管路管线。
3.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水质检测、滤芯更换等服务,保障直饮水机水质符合国家直饮水标准。
4.合同期满后,供应商自行撤除设置直饮水机,并恢复场地原状。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技术标准和规范
1.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标准》
2.满足《饮用水处理装置国家标准》
3.符合《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二)发包人要求
1.技术要求
(1)乙方提供有效的证照、资质证明齐全,并无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2)定期上门水质检测、滤芯更换、售后维护,水质达国际直饮水标准TDS<50ppm;
(3)24小时厂家直接售后,无任何中间服务;
(4)每季度进行水质检测,提供水质检测工具;
2.服务要求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的工作业务再次分包或转包,发生分包和转包情况,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2)乙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内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组织开展工作,日常工作中若乙方违规操作引发生安全、火灾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3)乙方免费提供净水装置,并负责净水装置的安装与维护,免费提供安装过程中的管线耗材。因乙方提供的设备管道出现问题,导致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及设备符合相关行业认证标准。提供净水装置质量保证书,若因非人为原因出现机器故障,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保证经净水装置过滤的直饮水符合国家检测标准,能正常饮用,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6)乙方定期检测设备出水水质,标准为每净化出水总量达到6000L进行一次检测更换。
(7)乙方在接到甲方报修后72小时内修复完毕,如超时须说明原因并经甲方负责人同意。
(8)乙方在净水装置安装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更改设备管线,如需变动,应得到甲方的认可,否则造成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9)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办公区的有关规定,应尽量避免对办公区工作造成影响。
四、合作期限及结算方式
1.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一年。
2.结算方式:直饮水设备安装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合同签订之日起满6个月后支付30%,合同期满后30日内支付剩余40%。
五、比选要求
1.投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万圆元整)含税,超过控制价的投标无效;报价供应商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不得更改,报价供应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报价无效;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以废标处理。
2.投标人需满足比选邀请函中对比选机构的要求,如不符合,则投标资格作废。
六、比选文件
(一)参加比选的机构应于2022年1月17日14:30之前提交相关材料,现场递交。
(二)参加比选的申请单位于2021年1月17日现场提交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承诺函(盖鲜章)
格式参见《第三部分:承诺函》
2. 报价单(盖鲜章)
格式参见《第四部分:报价单》
3.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明复印件(盖鲜章)
七、比选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新乐中街79号,3楼309会议室(暂定)
八、比选原则
1.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原则上不少于3家参加比选。
3.采用最低价比选的办法。在满足采购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最低者作为中标候选人。
九、其他事项
联系单位: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李老师
地址:成都高新区新乐中街79号
电话:********
十、本次比选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所有。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2日
第三部分 承诺函
致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本单位参加项目的比选活动,现承诺:
我单位满足比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与本单位有关联性关系的社会组织不参与此次比选;
(五)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社会组织,指自成立之日起至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期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
(六)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全称并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报价单
序号 | 开支科目 | 金额(万元) | 说明 |
1 | 直饮水服务 | ||
2 | 付款方式(投标人若不响应招标人的付款方式,则招标人有权作废标处理) | 招标方要求: 付款方式为:直饮水设备安装并招标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30%,合同签订之日起满6个月后支付30%,合同期满后30日内支付剩余40%。 | |
投标人若不同意,则要求的付款方式为: | |||
3 | 评标及商洽原则 | 1、首轮开标后若具备定标条件,招标人不再组织澄清。 2、首轮开标后不具备定标条件,招标人仅组织商务报价排名前两名单位进行商务澄清,其余单位不再入围。 |
报价人:(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备注:
1、经费合计包括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为最终结算总价,供应商陈述报价和签约时已充分论证和考虑履行本项目的难度和风险,不可调整。
2、以上表格如不能完全表达清楚供应商认为必要的费用明细,供应商可自行增减。
成都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事处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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