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陈列布展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陈列布展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陈列布展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1-12 至 2022-01-19
撰写单位: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陈列布展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陈列布展更新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000-00836
项目名称: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陈列布展更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982,500.00
最高限价(元):2,982,500.00
采购需求:
  1. 项目概况及报价要求

  1. 项目名称:********"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沈阳农业大学校史馆陈列布展更新工程

  2. 项目地址:********"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沈河区东陵路120号沈阳农业大学院内

  3. 项目性质、规模及其它情况: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本项目主要包括布展装饰施工工程、电气安装工程及多媒体数字化制作、展厅内局部消防改造工程及陈列布展工程。

    展览陈列通过对展厅内天棚、地面、展墙全部重新铺装,通过展墙、图文展板、展柜陈列、半沉浸式场景、浮雕展示、展厅电路改造灯光调试、多媒体数字化手段等相互结合达到展览的最佳效果,通过这个展览以史为镜,照鉴未来,激励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在先辈们铸就的辉煌成就基础上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沈农人“忠诚 奉献 创新 自强”的优秀品质,创造沈农新的辉煌。

  1. 招标范围:********"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布展装饰,地面、棚面、墙面等装饰,浮雕、沙盘等艺术品,电气、多媒体及消防工程等(具体以工程量清为准)。

  2. 工程量清单无材料或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3. ★合同方式:固定单价合同方式

  4. ★价款调整及计价办法

    1. 招标清单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2. 因工程实施中新增子目,其综合单价确定原则如下:

      1. 投标报价中已有适用于新增子目单价的,按投标报价已有的价格执行。

      2. 投标报价中只有类似于新增子目单价的,可以参照类似价格调整执行。

      3. 投标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新增子目的价格,根据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7年建筑、装饰、安装、消防工程计价定额计算直接费,依据施工同期辽宁工程造价信息计算材料价差,人工费、机械费按造价文件调差,依据2017建设工程费用标准取费计算相关造价。

  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30%预付款,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同时提交竣工档案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70%,经相关部门审计并出具报告后支付至竣工结算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2年无质量问题后无息返还。

  6. ★工程质保期: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2年,按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要求执行。

10.★报价要求

********" href="javascript:void(0)" target="">10.1施工期间发生的生产、生活水电费计算:水费按固定费用200元计算,电费按固定费用2000元计算。水电费在结算付款时扣除。

10.2清单报价为综合单价,包含人工、材料(含材料损耗)、机械、措施项目费(含安措费、水平及垂直运输等(如有))、利润、管理费、风险费等。

10.3响应总价包含为完成本次采购任务所必要的布展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件中,不需要单独列项。

10.4供应商应依据磋商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等磋商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仔细研究所附的平面图、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技术、质量、工期要求、承包范围,并在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的基础上,以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布展方案为基础,参照现行有关定额或标准,同时综合考虑企业自身情况和各种市场因素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编制投标报价。供应商的报价将被理解为完成磋商文件规定以及合同中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全部内容的所有费用。

10.5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0.6材料检验、试验费包含在投保报价内,不单独列支。

10.7税金按辽宁省沈阳市现行相关文件计取。不得竞争该部分费用报价。

11. ★材料设备进场后须配有材料样本和质量证明文件。

  1. ★技术标准

  1. ★检验试验

1.1供应商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是合格的符合法律法规标准的,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2材料复试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格标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3室内环境监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格标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消防检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格标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5弱电检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格标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6本项目可能涉及的其他检测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合格标准,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验收标准
2.1按照国家、行业、磋商文件及采购人具体要求。工程经验收合格,甲方签字确认。若工程验收不合格或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应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返工直至工程验收合格为止。(返工发生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2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 其他事项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单位采购的材料、设备,需经采购人确认并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工程量清单要求和采购人控制条件,施工时必须无条件予以更换。

2.本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要求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相关的档案资料(包括电子版),产生的所有费用含在报价内。

3.供应商报价时,不允许调整工程量清单,否则按废标处理。

4.承包人须做好成品保护,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损坏,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

5.成交供应商不得非法分包和转包。

6.工程竣工时施工范围内的清洁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含在报价中。

7.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8.采购文件中未说明事项(如农民工工资等),供应商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如果出现农民工因拖欠工资上访等情况,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涉及到的相关费用和经济赔偿采购人有权扣除应付的工程款并直接向农民工发放。

9.承包人进场施工作业和搭建临时用房,要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对周围公共设施和建筑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如保护不当造成损坏以及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防火事故等情况,承包人承担一切后果。

10.承包人要服从各级管理部门对施工现场安全、消防、文明施工管理。

4、布展方案:

4.1本次陈列布展更新工程,通过展墙、图文展板、展柜陈列、半沉浸式场景、浮雕展示、展厅电路改造灯光调试、多媒体数字化手段等相互结合达到展览的最佳效果。

4.2展览以史为镜,照鉴未来,激励全校师生和广大校友在先辈们铸就的辉煌成就基础上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沈农人“忠诚 奉献 创新 自强”的优秀品质,创造沈农新的辉煌。

4.3提供布展方案效果图,效果图不少于3张,A4图幅,并附相关说明。

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响应文件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联合体)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含以上)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12日 20时00分至2022年01月19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备案文件递交至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1月25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D09号楼一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加密电子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农业大学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东陵路12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DGLBM@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曹春雨
电话: ***-********

标签: 农业大学 校史馆 布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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