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任丘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任丘市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项目设计已由任丘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任发改审字【202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任丘市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任丘市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5个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楼建设及1个乡镇医疗用房改造。①.长丰镇卫生院:拟在卫生院院内建设3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②.议论堡镇卫生院:拟在卫生院院内建设3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③.北辛庄镇卫生院:拟在卫生院院内建设 3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469.66平方米;④.出岸镇卫生院:拟在卫生院院内建设3层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2190.88平方米;⑤.北汉乡卫生院:在北汉乡规划大石路北侧。大李庄西侧建设3层综合楼1栋,建设面积2498.50平方米;⑥.于村乡卫生院陵城分院:拟改造卫生院医疗用房面积800平方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1-13 09:00至2022-01-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沧州市(全流程),打开【工程建设-交易文件下载】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在“文件下载”中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系统问题可咨询电话:********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2-09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选择沧州市(全流程)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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