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公告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对绥化市公安局数字绥化主干网光纤、区域次干网光纤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计 划 号: 绥采计字【2014】第131号
项目名称: 数字绥化主干网光纤、区域次干网光纤
采购单位:绥化市公安局
采购内容:
名称 | 详细技术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数字绥化主干网光纤、区域次干网光纤 | 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招标文件 | 1项 | 2,032,000.00 |
供应商须知:
1、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省级以上固定通信数据传送、通信网络接入、通信网络设计安装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光缆、光纤、宽带(包括通道、电路)等资源出租、出售的国内通信设施服务业务”的电信基础业务经营许可证;
5、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一亿元以上;
6、投标供应商须具有专业的施工队伍。
7、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8、本项目前置条件“免费承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详细标准见招标文件)”。
9、有意向投标的供应商需到采购中心现场报名。
10、领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4年6月24日9时起每天8时-17时。
11、领取招标文件地点:绥化市财政局鑫源会馆402室。
12、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6月30日下午17时。
13、开标时间:2014年7月1日上午9时。
14、采购需求及参数质疑期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26日16时。
15、投标及开标地点:绥化市鑫源会馆五楼招标大厅。
16、采购单位项目负责人:田志远 电话: 138*****333
17、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毛昌松 电话: ****-*******
18、采购中心报名负责人:郑国龙 电话: ****-*******
19、交货时间:按招标文件要求。
20、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要求。
21、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须提供投标企业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含多人),未被授权或无法核对身份的人员不得进入采购会场。
22、投标人须携带合同专用章或事先在招标文件里提供的“招投标协议书”上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23、其他须知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及采购方案。
24、本项目采购需求由采购单位负责解释。
集中采购机构: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绥化市财政局鑫源会馆
绥化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24日
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影响招标活动的正常进行。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到账导致投标无效,建议供应商至少提前两个工作日办理投标保证金转账手续。
为保护潜在供应商信息,本次发放招标文件不强制要求登记投标人的姓名、公司及联系方式。开标前半小时正式办理登记资料,自愿登记的,风险自负。供应商参加投标活动应以采购中心发布的公告提示为主,未主动关注或咨询相关信息的,自行承担相关风险。